坚定信访改革路 增强群众获得感

近年来,重庆市按照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有力地提升了全市信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更多获得感,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阳光照亮信访,诉求渠道更畅通

“真没想到事情解决得这么快,我们的党委政府真是好!”重庆市南川区木凉镇玉岩铺村村民滕某高兴地说。2017年8月4日,村里的自来水管在公路硬化施工过程中被挖断,导致供水中断。滕某通过网上信访渠道反映此事,仅用了两天时间,水管就修好了。

实现网上信访全覆盖,快速高效解决群众诉求。重庆市于2015年1月1日建成信访信息系统,并与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互联对接,系统覆盖市、区(县)、乡镇三级信访机构、职能部门及重点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3200多个机构,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事项全部网上流转、网上办理,实现了群众信访事项办理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同时,结合重庆实际,从2013年起推行网上信访代理制度,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代理站点,选聘代理人员帮助位置偏远、条件有限、不熟悉网络的群众反映信访诉求、使大量问题和矛盾在基层一线得到及时化解。

责任保障信访,解决问题更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构建起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倒查问责”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推动全市从上到下以责任倒逼工作,围绕“解决问题”核心,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统筹研究化解。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组织和协调推动作用,由信访办(联席办)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提出工作建议,提交联席会议集中研究,通过调整完善政策机制批量解决群体利益诉求问题。

接访下访化解。市领导每年不少于2天,市直部门领导每季度至少1天,区(县)领导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接访或到基层社区下访,并组织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

集中攻坚化解。坚持滚动排查梳理和集中交办信访积案,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化解措施、化解时限,化解要求。

常态排查化解。坚持市和区(县)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村(社区)每周开展联排联调联处,坚持常态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化解率在93%以上,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年均达85%以上。

专项治理化解。2014年以来,市信访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就房地产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每年集中化解一批相关领域信访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督查问效化解。通过市领导带头督导检查、市级督导组集中督导、督查室综合督查、信访部门专项督查、区(县)自行督查等多种方式督察问效,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落地,推动解决了大批疑难信访问题。

法治引领信访,维护权益更规范

石柱县曾经一度集体访、缠访闹访现象十分突出。2015年上半年,该县组建依法信访宣讲团进乡入镇巡回宣讲40余场次,组建作风效能宣讲团在乡镇、部门宣讲100余场次,使15万余群众、6000余干部职工深受教育。“过去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现在,不论是干部职工,还是普通村民都知道要依法反映利益诉求。”石柱县信访办主任黎伟说。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首先要落实诉访分离。市和区(县)群众来访接待大厅普遍设立涉法涉诉接待中心,由政法机关派驻工作人员,建立诉访分离平台,接待处理涉法涉诉投诉请求;各级法院、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制定出台《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处理意见》,着力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防止终而不结、无限申诉,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仲裁等行政体系内部法定途径的界限。2016年,市信访办和33个市级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为规范信访工作和群众信访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今年制定下发《重庆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则》,对信访部门、职能部门如何甄别分流、衔接处理群众投诉请求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界定,使群众信访解决途径更明确、处理更权威、结果更公正。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还要有效引导群众理性、平和、有序表达诉求。重庆市先后制定下发《关于依法处置堵交、校闹、医闹等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知》《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细则》等,既抓宣传引导,又抓依法处理,同时引入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接待信访群众,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形成了依法有序信访的良好氛围。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必须推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2012年以来,重庆市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不评估不上会、不评估不决策。全市累计评估7200余件重大事项,其中因评估暂缓和不予实施的决策项目397个,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了信访矛盾。今年修订完善了《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纵深推进“评审分离”,推介第三方评估机构,组建评估专家库,探索建立社会稳定实体风险和舆论风险“双评估”制度,进一步促进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扩面提质增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