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點的利潤,為什麼最後連1個點都沒賺到?

稅費解讀

稅收是國家(政府)公共財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來源。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藉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取得財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種特殊分配關係。

歷史上,在國家產生的同時,也就出現了保證國家實現其職能的財政。在我國古代的第一個奴隸制國家夏朝,最早出現的財政徵收方式是“貢”,即臣屬將物品進獻給君王。當時,雖然臣屬必須履行這一義務,但由於貢的數量,時間尚不確定,所以,“貢”只是稅的雛形。而後出現的“賦”與“貢”不同。西周,徵收軍事物資稱“賦”;徵收土產物資稱“稅”。

稅收分為國稅和地稅。地稅又分為:資源稅、個人所得稅、個人偶然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屠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

國稅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稅種

1、增值稅;2、消費稅;3、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4、中央企業所得稅;5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企業所得稅;6、海洋石油企業企業所得稅、資源稅;7、印花稅(證券交易部分);8、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企業所得稅(已廢除);9、中央稅的滯補罰收入;10、車輛購置稅。

地稅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稅種

1、營業稅、2、個人所得稅、3、土地增值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5、車船使用稅;6、房產稅;7、菸葉稅;8、資源稅;9、城鎮土地使用稅;10、耕地佔用稅;11、企業所得稅(除國稅徵管部分);12、印花稅(除國稅徵管部分);13、筵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6號,宣佈筵席稅已經失效。);14、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15、教育費附加。

簡單例子:

路人甲註冊一家公司(信息技術服務)註冊資金為100萬。

某年某月某日,路人甲的公司X公司接到一單生意。直接成本價格為60萬,與甲方合同價格為100萬。

第一層,增值稅

60萬成本,100萬賣出。增值部分40萬。(信息技術服務)稅率6%

那麼應繳納增值稅40萬*6%=2.4萬

第二層,企業所得稅

一般人看來,增值部分40萬是你賺的錢吧,錯!!!

40萬-2.4萬增值稅-員工工資-福利待遇-間接成本=利潤

比方你40萬減去這些成本,最後計算利潤為20萬,你以為這是你賺的錢嗎?又錯!!!

還有企業所得稅25%。20萬*25%=5萬 對,沒錯,你還得繳納5萬元的企業所得稅。

最後的15萬才是你公司賺到的錢。

那麼你以為這15萬就是路人甲這單生意賺到的錢了嗎。還是錯。

還有一個叫盈餘公積的東東。

簡單點說,就是你的15萬最少要留存10%,也就是1.5萬,其餘部分你才可以提取,作為老闆個人的資金。

什麼時候才可以完全提取呢?盈餘公積到達註冊資金的50%,也就是50萬。

那麼路人甲最後只能提取出15萬*90%=13.5萬作為個人所得。

這就對了嗎?不好意思,又錯了。

按國家規定,還有一個叫個人所得稅的東東在等你。

個人所得稅 =(工資 - 三險一金 - 個稅起徵點)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工資: 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寫的收入)

三險一金: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屬於五險一金的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算在這裡)

起徵點: 自2011年起,起徵點由2000元上調至3500元

稅率: 由3%上漲到45%,有7個等級,分別與7個不同區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對應

速算扣除數: 由0上漲到13505,也有7個等級,與不同稅率相對應: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

3%

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

45%

13505

舉例說明:假設工作地點是廣州(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1%、住房公積金8%),那麼“應納稅額”=135000 - 135000x(8%+2%+1%+8%) - 3500=105850元。查上表可知,與105850元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45%和13505,因此個稅=105850x45% - 13505=34127.5元。也就是說,在廣州個人所得135000元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34127.5元。

所以最後你到手的只有135000初始收入-25650五險一金-34127.5個人所得稅=75222.5元。

你沒看錯。這個100萬的項目最後作為老闆的你自己只賺了7.5萬餘元。

完了嗎?兄跌。你太天真了。賺了錢要花吧。

你想拿這7.5萬買一臺汽車。那麼又來了。

國家還有一項汽車購置稅等著你。

1.6排量是車價(不含稅)的5%,1.6排量以上是車價(不含稅)的10%。

那麼悲催的路人甲拿7.5萬買了一輛1.6排量的車,又繳納稅7.5萬*5%=3750

這麼算下來,悲催的路人甲花了60萬的成本,最後只賺了7萬。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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