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你还不知道?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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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是国家的一项

重要的民生工程!

近期,

民政部、省民政厅等各级民政部门

对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布置,

咱如城也迅速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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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园区召开城乡低保及相关民政资金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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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及相关民政资金的使用

跟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赶紧来认真看一看

园区将对所有低保对象

再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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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核查

财政供养人员、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干部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及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重点整治

第一类:“错保”

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手续不完善的,材料不齐全的,缺少民主评议的,将材料补全。动态管理方面,对照政策:经济状况好转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有户”(即:户内拥有机动车辆、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有财政供养人员)。

第二类:“关系保”、“人情保”、“漏保即应保未保”

“关系保”、“人情保”:当时本身不符合条件,有可能是由关系人打招呼,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现象的;

“漏保”: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或低保执行中不公平、不公正和操作不规范、甚至未经过民主评议的。

第三类:“骗保、多保、死亡人员吃低保”

采取隐瞒、欺骗、伪造等手段获取低保的。

第四类: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

(干部亲属符合低保条件的需填报备案)

第五类:查将建档立卡户和民政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一、二级肢体、精神、智力、视力残疾人,即除听力言语外的一、二级残疾人)

为什么要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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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长寿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钱钰璐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回顾

这项工作园区前年年底就已经开始,去年2月园区率先在全市出台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成立了由园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领导工作小组,并召开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对园区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及尊老金领取对象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准确了解了民政保障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们的实际生活状态,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争取做到“应退尽退”。尽最大可能杜绝一切“错保”、关系保、人情保、死亡人员“吃空饷”的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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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整治是在巩固这一年多来低保、五保、尊老金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部署园区专项治理三年计划(2018-2020)。

为什么要进行专项整治?

——

①开展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是市委市政府的任务要求。

②开展专项治理是群众对底线公平的强烈期盼。

③开展专项治理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如何让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

根据省市要求,园区将以低保专项治理为主,同时一并对尊老金发放,重残补助金发放,临时救助金、慈善金使用等进一步规范。

要实行源头治理,杜绝腐败问题。

要狠抓突出问题治理。对于反映的腐败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反映、移交,决不允许隐瞒不报甚至庇护纵容。

是要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

要切实摸清底数。通过清理核查,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生活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只有把低保家庭底数搞清了,我们工作时心里才能有底。

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政策执行的最末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监督。

要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从事民政救助的人员必须熟悉低保政策,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才能不走样,才能向救助对象宣传好政策。

是要严格执行救助政策,打通“最后一公里”。

严格按照法规政策规定开展低保工作,牢牢兜住脱贫底线;切实落实好重度残疾人“单人保”等“应保尽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及时纳入低保;规范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程序,防止因违规运行、权力寻租破坏制度的公平性;全面推进“阳光操作”、全程留痕,防止因暗箱操作导致腐败和违法违纪问题。

如何将专项整治落实到位?

——

①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及时掌握低保户家庭动态情况。

②加强部门协作。民政办将联合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③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

④加强督促检查。园区7月份将分几个组对低保对象逐个到村到户进行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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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怎么做?

这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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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局民政办主任 张静静

紧抓时间

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跨度三年,从2018年-2020年结束。

本周各村居将最新的低保名单进行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将最新的五保、优抚对象、尊老金享受对象及重残补贴人员名单一并进行公示,每份名单公示表上都要公示举报电话:87652342,806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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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悬挂低保专项治理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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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名单张贴公示

6月份完成全面自查:对所有低保对象再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

7月份完成全面整改:对6月份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保障对象准确,低保管理规范,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7-8月份配合做好市级抽查,后续做好长效管理。

……

明确对象

规定动作

全面自查、全面整改、不符合条件的全面清退、符合条件的全面保障、规定动作全面落实。

重点↓

1.村居长期集中公示(身份证号码不公示),公布举报电话;

2.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备案制度全面落实;

3.低收入家庭靠家庭供养无业重度残疾人全面纳入低保;

4.所有村居通过例会形式“评困”,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会议记录有反映,结果有跟踪落实);

5.所有专项治理文件、会议资料(记录、照片、交流材料等)、信访举报资料及查实情况、上报报表资料、集中整改情况全面留档,形成低保专项治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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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政资金

你要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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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婧

民政资金主要包括:城乡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农村五保、高龄老人尊老金、孤儿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资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资金、社会福利资金、社会捐赠款等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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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金可不是想想就有的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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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民政办负责对人头类资金的申报、受理并建立数据信息档案,做好统计、核实工作,其中需要由村(社区)到村民中宣传政策和采集信息的,要预留足够的工作时间,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审核。人头类资金严格按政策规定对象进行申报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复核后实施。各村(社区)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低保、五保、优抚对象、高龄老人死亡的,需在第一时间内将死亡人名单报民政办,以便进行动态管理;工程类项目资金按上级批准立项要求和投资计划审核下达资金。

实施。人头类补助资金的兑现坚持“市财政局统筹管理、市民政局审核把关、园区(街道)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落实、各界参与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按要求落实到位;工程类项目坚持“民政局监督管理、业主组织实施、村(社区)积极配合、各界参与监督”的原则,项目实行招投标制、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终身责任制,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项目完成后,业主方提出申请,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拨付(结算)。

资金运行监督中发现违规行为的,可停止支付或暂缓支付,必要时提请冻结发放或支付账户。

专项治理可不能马虎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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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城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宗小海

对违反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追回违规资金;情节较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村(社区)、民政办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有下列行为的,提请有权机关调查处理:

(一)未经集体研究,擅自违规使用、拨付专项资金的;私下许愿,在分配和发放资金中优亲厚友的;利用职务之便,打招呼要求或干涉资金分配、发放的。

(二)惠民政策未按要求公示或公示方式时间不合理、内容不实,造成群众对惠民资金来源、数量、用途、安排、对象、条件、标准等事项和落实方案、调查评议、申报对象、兑现情况的知晓面未达到规定要求,影响群众知情权的。

(三)资金分配、拨付、发放中,不按规定程序、数量、时限进行操作,导致资金未按上级要求及时、足额分配、拨付到位,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污惠民资金的。

(四)将指定专项用途的惠民资金挪用于非救助对象及项目,擅自改变惠民资金用途,或以工作经费、管理费等名目转回本单位使用,或以各种形式将惠民资金设置账外账和私存私放,或将惠民资金用于办公经费开支以及其他违反规定支出的。

(五)村(社区)未及时上报死亡人员名单造成经济损失的,以各种理由保管低保户、五保户、高龄老人、优抚对象打款存折的,以及其他一些人头类资金以村(社区)工作人员名义办卡领取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请从重追究责任:

(一)经集体研究做出违法违纪决定的。

(二)强迫下属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经办人员违反集体决定,擅自改变资金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资金数额的。

(四)对抗调查,藏匿、涂改、伪造、销毁账表凭证的。

(五)阻挠、抗拒监督检查、审计督查或拒不纠正错误的。

(六)包庇下属或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

(七)屡查屡犯的。

(八)在资金分配使用中有行贿受贿行为经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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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小如,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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