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凌晨披露小米CDR招股書:2018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344億元

據小米CDR招股書披露,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68.11億元、684.34億元、1,146.25億元和344.12億元;小米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負22.48億元、2.33億元、39.45億元和10.38億元。

证监会凌晨披露小米CDR招股书:2018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44亿元

小米CDR招股書顯示,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智能手機收入分別為537.15億元、487.64億元、805.64億元和232.39億元。招股書引用IDC數據顯示,2018年第一季度在全球智能手機市場同比下滑2.9%的情況下,小米手機出貨量達到2,800萬臺,同比增長87.8%。

小米CDR招股書顯示,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互聯網服務收入分別為32.39億元、65.37億元、98.96億元和32.31億元,毛利分別為20.99億元、42.85億元、63.44億元和21.19億元。

证监会凌晨披露小米CDR招股书:2018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44亿元

截至2018年3月,MIUI月活躍用戶超過了1.9億,用戶每天使用小米手機的平均時間約4.5小時。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互聯網服務收入為32.31億元,毛利21.19億元,毛利率達到了65.58%,毛利佔比達到40%,已經超過了智能手機,互聯網服務已經成為重要獲利來源。

據小米CDR招股書顯示,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預計將用作研發核心自主產品擬投入資金佔比30%;擴大並加強IoT及生活消費產品及移動互聯網服務(包括人工智能)等主要行業的生態鏈擬投入資金佔比30%;全球擴張擬投入資金佔比40%。

证监会凌晨披露小米CDR招股书:2018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44亿元

CDR全稱China Depository Receipts,意為中國存託憑證,由存託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申請的條件包括: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或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億元且估值不低於200億;設立持續經營3年以上,最近3年內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等。根據已公佈格式內容要求,企業向證監會遞交申請文件,報請證監會核准。公開發行CDR,需要向滬深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交易所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6月6日深夜證監會連發9份文件,其中包括《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為存託憑證(CDR)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投資者權益等方面明確做出了具體安排,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遞交發行CDR申請的相關材料。

5月3日,小米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並於6月7日已通過了上市聆訊。招股書顯示,在營業紀錄期,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小米集團分別產生虧損人民幣76億元、利潤人民幣4.916億元及虧損人民幣439億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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