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阿里巴巴在香港申請上市被拒而騰訊卻可以在香港上市?

遙望星海蒼穹

阿里上市的時候,香港證券所規定,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不得上市。

阿里要求“同股不同權”,即是股份沒有監管權,只享有股息派發。這跟香港的公平原則不乎,所以最後放棄在港上市。

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前,軟銀和雅虎持有阿里巴巴的股份超過50%,而馬雲和管理層持股不超過20%。

所以阿里巴巴當時提出了合夥人政策,以保證持有相對較少股份的創始人/合夥人對公司的絕對控制,避免出現大股東影響企業經營策略等問題。奈何港交所就是不同意,所以只能放棄了。


而騰訊本來就是同股同權的公司。大股東MIH在入股時給予馬化騰團隊充分的信任,放棄了投票權,所以就算是同股同權也是馬化騰團隊說了算。

而且騰訊創始人持股比例雖然也不高吧,但是比起阿里還是要高一些的。


我是李合偉:伯樂創投俱樂部創始人,創投商學院首席講師,著作《覺悟行果創業論》。幫助過300多位創業者創業成功。期待與您分享交流~~~


合偉說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門寧:

阿里巴巴最終選擇在美國上市,除了因為股權分散,需要同股不同權的架構保證管理團隊的實際控制權之外,還因為阿里巴巴與香港股市的一些故事。

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的B2B業務單獨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作為中國最成功的互聯網公司,上市備受市場追捧,超額認購258倍,凍結資金高達4500億港元,融資116億港元,市值超200億美元,成為亞洲市值第二的互聯網公司,市盈率超過300倍。

上市當天,阿里巴巴B2B開盤價達到30港元,尾盤收於39.5港元,較發行價漲192%,一度創下了港股2007年新股首日漲幅之最。然而上市後,阿里巴巴B2B的股價一度表現不佳,自2009年三季度開始即一路下滑,至2012年2月,股價一度跌落至10港元不到。

最終在2012年2月,阿里巴巴集團宣佈其B2B上市公司於6月8日停止在港交所交易,6月20日正式撤出港交所。2月21日,阿里巴巴集團宣佈以每股13.5港元的價格,收購阿里巴巴餘下27.03%的股份,完成私有化並摘牌。

其實在香港投資者心理,阿里是對他們有虧欠的。因此當阿里堅持以同股不同權的架構上市時,港交所並沒有同意。

騰訊股權結構和阿里類似,管理層都沒有絕對的控股權,騰訊最大的股東是南非企的MIH,MIH持有騰訊33.2%的股份,今年一月第一次減持,目前仍有31.2%的股份。

MIH的投資眼光確實獨到,在騰訊最困難的時候大筆入股騰訊,而且出於對騰訊管理團隊的信任,他們放棄了投票權。因此騰訊管理層雖然沒有掌握絕對控股權,卻因為大股東MIH放棄投票權而牢牢掌握了騰訊的實際控制權。

所以騰訊2004年上市的時候,雖然沒有同股不同權的制度,但馬化騰實際掌握的投票權遠遠大於他的股份,完全不用擔心失去對公司的控制。


首席投資官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這個問題要追溯到2013年,阿里想要到香港上市卻被拒之門外。香港所為什麼要拒絕一個互聯網科技巨頭企業?

核心問題在香港不允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2013年阿里的最大股東是日本的軟銀集團和美國雅虎公司,如果按照港交所的同股同權制度,阿里在香港上市後馬雲等創始團隊就會丟失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馬雲當然不允許這樣的情況發生,於是和港交所展開多番協商,提出多種方案要保留自己對阿里的控制權。最後都被港交所拒絕,無奈之下遠赴重洋到美國敲鐘上市。

而騰訊則不一樣,雖然大股東為南非一家公司,但是在港股上市前後馬化騰和公司高層牢牢把握著對騰訊的實際控制權。所以,阿里和騰訊兩個互聯網巨頭有了如今這樣的結果,一個在美一個在港上市。

時過境遷,阿里的股價從90多美元一路上漲到190多美元,市值也達到了5000億美元,香港顯然錯失了一個巨頭企業。對此,香港證監會也表示遺憾,並在五年之後的今天歡迎阿里再度來港上市。

既然歡迎就要做出規則上的改變,2017年底小米傳出上市傳聞,港交所放鬆在同股不同權問題上的做法,默認了香港將再度迎來同股不同權的時代。為什麼香港要改變?

五年過去,我們可以看到香港在國際上的金融地位已經遠不及從前,一度被深圳、廣州等地趕超。這個昔日的金融驕子也在時代的巨輪下學會改變。小米要上市,阿里旗下的螞蟻金服也要上市,香港是否能迎來這兩個明星企業,時間會給出答案。


政商參閱

阿里是同股不同權,但是騰訊不是,我把他倆的協議貼給你。

騰訊是“一致行動人協議”

根據騰訊在港交所上市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各創始人與MIH在公司上市前分別持有公司50%的股份,雙方在2004年股東協議中有一致行動協議的約定:雙方向騰訊集團各公司任命等額董事,而且在上市公司主體中雙方任命的董事人數總和構成董事會的多數。從而實現了雙方共同對上市公司和下屬各公司的共同控制。

另外騰訊以及騰訊公司所屬的所有子公司的董事決議必須經有關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會議出席投票的75%以上股東或董事同意,所以外國財團並不可能控制所有的控制權

騰訊的一致行動協議如下:

阿里是同股不同權,董事會控制

阿里巴巴的招股書顯示,阿里巴巴合夥人在集團上市後將擁有獨家提名多數董事會成員的權利,但董事提名候選人,必須在一年一度的股東大會上獲得大部分票數的支持,方可成為董事成員。根據馬雲、蔡崇信、軟銀和雅虎達成的一致行動協議,在未來的股東會上,軟銀和雅虎要支持阿里巴巴合夥人提名的董事候選人以及軟銀委派的一名董事。

對於阿里被惡意收購或修改章程,除非股東大會以95%的股東投票支持才能修改章程,這樣的修改限制基本意味著湖畔合夥人在總計持有5%股權的情況下,就能輕鬆阻止他人對公司的惡意收購和控制。


芝麻想法筆記

阿里巴巴集團曾經在2007年11月16日港交所上市過,並在2012年2月21日宣佈私有化退市。到了2014年3月,阿里巴巴宣佈啟動赴美上市事宜。

為什麼阿里最終沒有選擇在香港上市? 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當時香港證監會制度只允許“同股同權”的股權分配模式,即每一股都有且只有一票投票權。而阿里設計的股權為

“同股不同權”即創始人持有股每一股等於若干票(例如剛上市時,馬雲持有阿里8.9%股份,而投票權佔42.5%),而二級市場則每一股等於一票。這樣的“雙重股權結構”,顯然是和港交所規則相違背的。最終雙方洽談失敗,阿里最終選擇赴美上市。

為什麼阿里寧棄香港也要選擇“同股不同權”? 主要原因如下: 阿里股權過於分散,而且股東都不是省油燈。阿里最大的兩個股東日本軟銀和美國雅虎(現已被阿里收購)。兩家公司持股超50%,而馬雲的管理層只佔20%,並且軟銀,雅虎兩家公司都有自己的主營業務,並非單純的投資機構,如果阿里採用“同股同權”模式,上市後則會出現軟銀,雅虎獲得公司控制權,馬雲等創始人沒有公司決策權。難保這兩家公司不會拿阿里做自己的想做事。所以阿里要上市,馬雲一定選擇能夠接受“同股不同權”的交易所。

反觀騰訊,自2004年在港股上市以來,股價已經翻了500多倍,堪稱奇蹟。現已成為港交所最大藍籌,市值佔據港交所總市值的12%,那騰訊是如何解決股權問題的呢?

騰訊在2004年上市時,當時的市場並沒有“同股不同權”的說法,當時所有人包括馬化騰都沒想到騰訊會有今天這樣的輝煌。那麼現在騰訊為什麼不擔心股權問題呢?主要原因如下: 騰訊最大的股東為南非MIH佔股35.64%,馬化騰佔13.1%,南非聯合銀行集團(ABSA)佔10.46%,很明顯股權也是旁落他人,而兩家南非公司遠隔萬里看中深圳的騰訊,其眼界和眼光讓人敬佩,更讓人佩服的是兩家公司都選擇了分紅權而放棄了投票權。換句話說,馬化騰及其團隊對騰訊集團擁有絕對的投票權和管理權,這也讓馬化騰少了後顧之憂,專心開拓市場,並一舉成為亞洲第一大公司。

綜上所述,基本回答完了題主的問題,騰訊從一定程度上講,也算是“同股不同權”,只是在上市是按照同股同權的模式上市,然後其投資股東放棄了投票權。而阿里的情況則有所不同,自從失去阿里之後,香港證監會也在深刻反思自己,近期有傳言稱:香港證監會通過了“同股不同權”制度,有可能也是為 螞蟻金服赴港上市鋪平道路,畢竟錯過了阿里,香港不想再錯過螞蟻金服這個金融巨頭了。

最後本人專注於金融投資領域,尤其是股市財經,各位如果有財經問題,或者對投資有興趣的可以加個關注,一起交流。


讀買賣

就是合夥人制度的同股不同權原則不被港交所同意啊,那為什麼阿里巴巴要用合夥人制度而騰訊不用呢?我們可以用陰謀論的觀點來分析一下,阿里巴巴的最大幾個股權投資人分別為軟銀,雅虎及管理層了,軟銀和雅虎都屬於擅長於高新行業的集團或公司,如果真能控制阿里,那公司實力能飛越。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們對公司控制權的窺探。尤其是軟銀,按市值算被人控制幾千億美金價值的股票,每年只能拿到百億人民幣左右的利潤分紅,沒所求誰會信,你看馬雲都在幹什麼,開達摩院,搞慈善,植樹造林加發放紅包福利,這都是為增加開支,減少股東利潤分紅的。當然以上都是陰謀論論點,誰沒點陰暗思想是吧。說回來,騰訊馬化騰也只有十點幾的股票,他為啥不怕。因為能跟他掙權的幾大股東分別是南非標準銀行及南非報業集團好像。都不是高新技術的集團企業,很早就放棄投票權,只有分紅權。同時這兩個股東多少都和中國工商銀行有各種關係聯繫(具體就不分析了)。不會影響騰訊管理層的控制權。並且,騰訊股權作為這兩個股東集團持有的最優質的資源,還能反過來影響南非那兩個集團內部工商銀行股權的話語權提高。何樂而不為。


晨晨216004512

我是一名專注超跌次新股的非知名散戶,抄底成功率近百分之百,歡迎來挑戰?

其實阿里巴巴曾在香港上過市,自主退出的,當時可能是基於戰略調整需要,作出的選擇,這段歷史很多人並不十分清楚,一起來回憶下:

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網絡有限公司(俗稱阿里巴巴B2B公司)以B2B業務作為主體,在香港主板掛牌成功上市,融資116億港元,當時它身負眾多光環:融資17億美元,超過谷歌成為科技領域融資之最(同時創港股融資紀錄);市值超200億美元,從IPO次日的峰值40.4港元,兩個月時間裡跌去近半,直至最後跌到開盤價的四分之一10港元不到。最終在2012年2月21日,阿里巴巴集團宣佈以每股13.5港元的價格,收購阿里巴巴餘下27.03%的股份,並在回購私有化後將阿里巴巴自香港聯交所除了牌。

對於這段過往歷史,可能很多90後不太瞭解,畢竟時間相對較早,可能這段歷史也對香港造成心理層面的影響,雖然馬雲及其阿里巴巴,都非常想在香港上市,並作為首選,而慘遭拒絕。最終的結果大家也看到了,那就是香港無法接受阿里提出的合夥人制度,阿里暫無緣港交所。

不過阿里也強調,時機合適希望迴歸國內,如果真回來,是分享價值,還是收割小散,這恐怕不好說呀!畢竟這麼大的體量已經讓美國市場的股民分享過了。到咱這裡剩下的是湯,還是骨頭就就難說了。

但阿里今天作為國內最大的互聯網購平臺,其核心業務處於絕對老大地位,圍繞核心業務發展起來的相關業,很多已經成為了獨角獸,甚至有些成為了巨無霸,比如支付寶,在支付領域還是很領先的,還有大數據,這塊在將來很有可能成為阿里的核心中的核心。

不管阿里在哪裡上市,他和騰訊一樣,都是中國企業,都是中國互聯網產業中無法繞開的奇蹟,一個在社交領域絕對霸主,一個在網購領域王者無敵。兩位馬姓老大,雖然相愛相殺,但都是中國互聯網江湖的傳奇人物,其影響力將永遠載入中國互聯網發展歷史中。大家認為呢?


東方財智

先說為什麼拒絕阿里巴巴?因為港交所《上市規則》所堅持的是同股同權原則。而阿里巴巴大家都應該知道它是"合夥人制度",大股東分別是軟銀和雅虎,但是實際控制權卻是屬於"合夥人團隊,也就是說合夥人制度就是"同股不同權"。所以"阿里巴巴"很明顯與"港交所"所堅持的原則不同。所以"港交所"最終放棄了阿里巴巴。同時,錯失阿里巴巴也讓香港市場引起了反思。

至於騰訊公司,我本人不瞭解,我剛去查了老半天都沒有查到原因。歡迎各位高手精彩解答。


金D蛋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阿里巴巴曾經在香港交易所上市過,到後來退市了。

為什麼阿里巴巴要捨近求遠從香港退市跑去萬里之外的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呢?原因是當時的港交所不支持同股不同權的交易制度。

要知道同股不同權制度對阿里巴巴極度重要,說是它的護身符也並不為過。為什麼這樣說?因為阿里巴巴的創始人團隊只持有公司很少的股份。

即使最核心的創始人馬雲也僅僅持有7%左右的股份。加上其他創始人,合計持有的股份也只有20%左右。

在同股同權的情況下,一旦阿里巴巴上市。公司董事會很容易被大股東控制,有可能導致創始人團隊被趕出公司的悲劇(蘋果創始人喬布斯一度被投資人趕走)。

阿里巴巴的最大股東是日本軟銀集團,持有約30%的股份,第二大股東是美國雅虎公司,持有15%左右的股份。

在同股同權的情況下,董事會肯定會被以上兩家公司把持。尤其是當時公司創始人馬雲和雅虎鬧了很大矛盾。假如有機會控制或者影響董事會的話,一定會把馬雲趕走。

所以,馬雲遠走海外支持同股不同權的紐約交易所上市。通過該制度和合夥人制度,創始人牢牢控制了董事會和公司決策管理權。

而為什麼卻在港交所上市了呢?要知道馬化騰也不是公司的最大股東啊。其實在上市之前,馬化騰就和公司最大股東南非報業集團(MIH)達成了“君子協定”,即MIH對騰訊只做財務投資,不干涉公司管理。因此騰訊才安心地在港交所上市。

現在越來越多的科技型企業由於在創立初期大量融資,因此創始人團隊支持有公司很少股份。這就導致現在科技企業對同股不同權越來越渴望。

香港交易所為了留住這類企業,於今年4月推出了同股不同權制度。所以,我們就看到了小米準備在港交所上市。


紅谷新視界

馬雲的合夥人模式不被港交所認同,認為該模式如果得以在港交所上市的話,會對港交所之前對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產生不公平待遇,也是對港交所所制定的上市規程是相佐的,雖然阿里是一塊很大的蛋糕,也很誘人,但在自己制定的遊戲規則下,自己沒有識言。而騰訊之所以能在港交所上市,我想當中必有大佬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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