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九龙大道与火车站交叉路口正式启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现将具体实施情况通告如下:
一、 启用时间:
自2018年06月10日0时起。
二、监控路口
九龙大道与火车站交叉路口。
三、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的种类: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7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接打电话、查看、发送手机信息;吸烟)。
8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9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凡驾驶机动车辆行径上述路口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经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后,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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