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国际城45万车位的最新答复! 元芳,你怎么看?

今天一大早,青岛第一地产群里就炸了锅。因为中欧国际城的业主拿到了最新的一份关于45万元车位的回复:

中欧国际城45万车位的最新答复! 元芳,你怎么看?

中欧国际城45万车位的最新答复! 元芳,你怎么看?

这事儿怎么说?这个车位不值这个钱,这是谁都知道的。后期中欧国际城卖车位也就是十几万一个,这对于花几倍价格买车位的人自然不平衡。但是,大家都应该明白的是,这车位里面还包括了因为限价的部分房款。当时购房如果认同了,我们感觉维权重点不应该在这个车位上。

我们也知道中欧的种种乱象,是不是只有一个车位定价的问题?是不是仅仅最多罚5000元就可以了事?这个自有公论。在很多关系到普通市民幸福指数的地方,商家的违法成本太低,恐怕是乱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撇开房价,单一回到车位的问题上。我也想说两句。车位,对于现代人来说太重要了,特别是高新区这种新区。所以,这个事值得说说。从去年开始,卓越、金地、鲁商等业主就因为天价车位闹过,有的有效果,有的没效果。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从表面看,能管这事儿的只有物价局,但是这个在各大衙门里最没有存在感的部门,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明码标价便是合法。

真是这样吗?

我们先看看国家对于车位的相关规定:

地下停车位的产权也是分为两种的: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指的是地下人防工程中的停车位。依据《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或基础埋置深度达三米以上 (含三米)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当修建与地面建筑底层相等面积的防空地下室。目前岛城许多住宅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购买这样的地下车位,是无法获得产权证明的,业主们花几十万只是买到了车位的使用权。产权车位则是与商铺、办公用房一同称为“非住宅用房”,这种车位与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一样,可以买卖,能办产权,也能办国土证。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如果你不购买车位要租赁车位,那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所以,这种性质的车位不管你是40万也好,30万也好,10万也好,使用权转让只要超过20年,都是违法的!

除了产权,单说价格,是不是开发商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相关部门真一点招都没有?其实政府如果想管,也有法可依。

《物价法》里有一词叫政府定价。

政府定价,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的范围:

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的价格

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的价格

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的价格

4、重要的公用事业的价格

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的价格

法律规定,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簿、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如果真是这样,那个位于地下室的车位还能定价到45万吗?

如果你也希望车位销售市场能走向正规,希望你能先把这帖子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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