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夥,是比較委婉的一種說法,說得直接點就是,創業是怎麼死的。
1.很多草根的團隊,想找個合夥人都非常困難,有很多項目是因為找不到合夥人,產品都沒做出來的;或者找能力很一般的人,造成團隊有明顯的短板,而沒太突出的地方,最後找不到突出口啊,等死咯。
2.合夥人之間鬧矛盾,早期可能是因為:雙方對事情有不同多看法,主要是有人對項目方向不認可;因為性格上存在衝突,合不來;更有可能是因為股權、利益的分配存在分歧等等。
3.創業了還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不懂如何與合夥人打成一片,執行力太弱。
4.產品的思路有問題,不同的人做出來的東西, 味道差太遠啊。例如,很多傳統老闆會說,這個有需求,那個有需求,求大而全,搞得什麼都不是,項目也推不動,就放棄了。
5.運營做不起來。合夥人的運營能力太弱,沒有相關的資源。
6.錯失機遇。該拿錢不拿,對投資人稍微苛刻點的條款,猶豫不決。甚至有時候哪怕有錢也要拿,不要覺得手上的錢太多了。
7.選擇了一個錯誤的方向,或者經常調整方向,大家對創始人都沒有信心了;市場空間太小,把一個小生意,當成一個走融資路線的項目做,不注重項目本身的盈利;項目的切入點有問題;項目是一個偽需求,或者是一個弱需求;項目有需求,但是沒盈利模式,或者盈利模式非常弱。這叫做公益,不叫創業。
8.發展速度太慢。產品開發、迭代的太慢,用戶量遲遲做不起來,導致融資跟不上,讓競爭對手一下拉開了差距,最後形成了惡性循環。
9.沒辦法凝聚一幫人在身邊,或者不懂忽悠,不願意把股份分給核心人員,不可以讓兄弟們站在創業者的角度思考問題,為了這個項目盡心盡力,不計成本和回報的付出。只有自己一個人在掙扎、甚至抱怨其他人不理解自己的苦衷。
10太把錢當一回事,不懂得利用槓桿。有時候,錢、人才、產品、用戶量、資源,它們都是可以相互流通的——錢可以換項目的股權,項目的股權可以換錢;人可以換錢、錢可以換人;流量可以換錢,錢可以換數據(用戶量)。至於是處於買方市場,還是賣方市場,就看具體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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