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癌為啥被算作輕症?

甲狀腺癌為啥被算作輕症?

先要明確一下,在財經軍提到的產品中,不是所有甲狀腺癌都被列為輕症,而只是其中的乳頭型及濾泡型甲狀腺癌,也就是去年網上爆出的《甲狀腺癌不再被確定為癌症的那個癌》文章中提到的癌症,不知道的戳這裡溫習常見甲狀腺癌不再認定為癌症,買保險還要等等等嗎?。

對於沒有醫學常識的人來說,一個病,如果從癌症變為非癌症,那嚴重性肯定是大大降低了啊。

當然了,不能憑感覺,得讓科學說話呀,財經軍也在網上查詢了相關信息。

根據美國癌症協會的數據,甲狀腺癌的平均5年存活率達到95%以上,分階段的的5年存活率分別為:

第一期:接近100%

第二期:98%-100%

第三期:71%-93%

第四期:28%-51%

算作輕症的好與壞

凡事都有兩面性,此事亦不例外。

先說壞處,自然是比重疾賠付的少,輕症一般是重疾保額的20%,50萬的重疾,只能賠付10萬,肯定會有人覺得不爽。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重疾險保單也就終止了,且這個客戶以後也不可能再購買任何重疾產品。

但是,如果甲狀腺癌作為輕症,雖然賠付少了些,但是還能繼續享受其他重疾的保障。甲狀腺癌的康復率高,患者的生存狀況與常人類似,且患其他重疾的可能性孩高於一般人。所以,這樣來說,現在少拿錢(20%),卻保留了將來有可能拿大錢(100%)的可能性。另外,其他責任相同的情況下,甲狀腺癌作為輕症來處理,應該能讓費率更便宜,因為現在甲狀腺癌已經成為理賠率最高的癌症了(這兩年的理賠數據中,甲狀腺癌已經超過肝癌乳腺癌),如果這個病種作特殊處理,能有效降低費率。

當然啦,對於那些甲狀腺有些問題的客戶(尤其是打算逆選擇的客戶),肯定是不願意的。說實話,現在的甲狀腺癌理賠中,逆選擇的真不在少數,這也是為什麼保險公司屢有理賠案例發生,卻從來不做宣傳的原因。

所以,如果真有將甲狀腺癌作為輕症來處理,既能有效降低費率,又能保留將來其他重疾賠付的可能性,財經軍是樂見的。

你們呢?舉個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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