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伴侶,性伴侶,靈魂伴侶必須是同一個嗎?

眾所周知,我是不婚主義提倡者,雖然我已婚,但我更提倡不婚的生活,因為婚姻實在太殘酷了。

婚姻的殘酷,有時候與婚姻對象無關,就好像活著總是痛苦一樣,這與我們怎麼樣活著無關,本質如此,再努力也沒有用,誰也改變不了。

婚姻伴侶,性伴侶,靈魂伴侶必須是同一個嗎?

嚮往婚姻,其實不過是對婚姻對象的一種美好憧憬,有趣的對象的確能讓你的生活變得生動,可惜的是,婚姻的基調決定了生動,鮮活只能是一時的。

我們的需求在變化,誰也不可能跟著我們的步調一直保持彼此心中的完美形象,婚姻的殘酷就在於此,它一點一點,一層一層的將美好撕裂,並且是不動聲色,理所當然的。等你回過神來,一切都來不及了,剩下的就是一地雞毛。

婚姻伴侶,性伴侶,靈魂伴侶必須是同一個嗎?

沒有一件事會比婚姻更讓人感到絕望,知道為什麼嗎?

不管是工作,還是學習,你的合作對象,你身邊的夥伴你們的關係可以是單一的,你們可以只是同事或者同學,也可以做朋友。

可是一旦結了婚,我們的結婚對象沒有任何選擇的,必須做愛人,親人,孩子的父母,性伴侶甚至靈魂伴侶……一旦有某一方面無法滿足,我們的心就會往外飛。

而一夫一妻制卻又約束了我們的內心,這種痛苦和矛盾一日復一日的侵蝕著我們,更讓婚姻生活平添了一份沉重。

婚姻伴侶,性伴侶,靈魂伴侶必須是同一個嗎?

婚姻伴侶,性伴侶,靈魂伴侶這三者之間有必然的聯繫嗎?我們的結婚對象,必須是我們的性伴侶和靈魂伴侶嗎?或者說,必須把性伴侶和靈魂伴侶發展為結婚對象嗎?

如果婚姻的需求不是為了性或者精神滿足,那麼,又是否可以對我們的伴侶放寬要求?

但事實上,我們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人的慾望只會越來越多, 當我們沒錢的時候,會希望另一半出去賺錢,養家餬口;當我們有了錢了,又需要另一半給予我們愛;其實本質就是物質滿足與精神滿足的問題。

因為婚姻的週期太漫長了,我們無法做到在婚姻中只滿足於一種狀態,有了物質必定會想要精神,有了精神,還需要性的和諧等等。

人類需求的多變性和不定性,決定了我們其實根本就不適合婚姻,所以,與其說想清楚再結婚,不如說想開了再結婚。

婚姻伴侶,性伴侶,靈魂伴侶必須是同一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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