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省地矿局、省有色地勘局、甘肃煤田地质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规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18年5月4日
附件:甘肃省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率)
敬
请
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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