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上位者”哲學——巧借“亦官亦紳”的雙重身份!

【忠告】壯勇忠精而不貴多,設局宜合而不宜分。

巧借“亦官亦紳”的雙重身份

曾國藩“上位者”哲學——巧借“亦官亦紳”的雙重身份!

曾國藩最初出山辦團練,是以丁憂侍郎的身份來“入局”的。丁憂是為他母親守喪,按儒家的禮制,無論官做多大,必須盡孝道,為父母守喪3年(實際是27個月),在此期間,朝廷要開去官缺,但仍享有原官品級的待遇,服喪期滿,再到中央重新任職。也就是說,曾國藩有的是二品侍郎的虛銜,他這個“官”是虛職。同時,他又有“在籍”的身份,因為他的母親病故於原籍,曾國藩在家鄉守喪,因而又有了鄉紳的身份。但他這個鄉紳的身份也是虛的,因為他一旦服喪期滿,又要離開湖南重返官場。而那些退休的官員才是真正的鄉紳。就此而言,曾國藩的“亦官亦紳”都是虛銜,這就是他經常談起“非官非紳,辦事不靈”的原因。

曾國藩早在衡陽練軍的時候,常說自己是“非官非紳,辦事不靈”,而劉蓉卻說,“我看這句話要倒過來說,應該是‘亦官亦紳,辦事必成’。侍郎公曾經有為官的身份,在朝廷上的影響絕不是一般人所能達到的。而侍郎公如此體貼民情,與我們這些書生能打成一片,也不是一般當官的人所能做到的。現在這支上萬人的隊伍,主要還得靠侍郎公。”

曾國藩聽了這話,並不表態。他作為湘軍統帥是很自然的事情,他也不用推辭。倒是劉蓉說他“亦官亦紳”,好像讓他感悟到自己的身份也有其特定的優勢,他今後應該想方設法發揮這種優勢。

曾國藩何以有“非官非紳,辦事不靈”的感慨呢?原來,曾國藩在長沙初練湘軍的時候,由於他本來處於一種非官非紳的地位,可實際上卻幹著官和紳的事情,這樣就必然要侵犯到他人的權利。再加上他常自以為是,一切只憑自己的想法去做,根本不知道遷就別人,也使得別人很難與之合作。起初,湖南巡撫張亮基是信任他的,又有左宗棠在中間溝通,所以矛盾還沒有顯露出來。不久,張亮基調署湖廣總督,左宗棠也跟著離開了長沙,由潘鐸署理湖南巡撫,曾國藩與長沙官場之間的矛盾便公開化了。後來駱秉章正式出任湖南巡撫,但他對曾國藩一時間同樣也很不理解,矛盾並未有大的緩解。

尤其是其間發生了綠營兵衝擊曾國藩公館使他差點被槍傷而地方巡撫駱秉章卻敷衍塞責,不了了之的事,使曾國藩更加狼狽不堪。所以曾國藩感慨“辦事不靈”。而這次到衡陽後,聽了劉蓉的話,他倒決定利用自己的“亦官亦紳”的雙重身份了,變原來的“不是”為“是”,變“不利”條件為“有利”條件。

首先,一個“有利”條件是,“非官非紳”的身份使曾國藩沒有封疆大吏肩負的守土之責,從而“逃避”許多罪責。在太平天國發展前期,聲勢浩大,勢如破竹,江南幾不為清廷所有。而丟棄城池是地方官的大罪,湖南巡撫駱秉璋等人都受到革職查辦的懲處,甚至有不少欽差大臣為此受到斬首的嚴懲。曾國藩出山之初,因為無實權,因此嘆息“辦事艱難”,但他也因為“在籍侍郎”這塊擋箭牌使自己免受清廷的懲處。等到太平天國勢衰,曾國藩手中又有實權,也就不再慨嘆“非官非紳”的身份之苦了。

曾國藩“上位者”哲學——巧借“亦官亦紳”的雙重身份!

其次,曾國藩以“官”的身份,打通官場,以博得當地官員的好感及支持。為此,他跟比自己小二級的衡州知府以“兄”相稱。衡州知府陸傳應在曾國藩到來之前已有巡撫的札文,照例開城相迎。知府官位僅是從四品,比曾國藩的二品大員低了二級,但曾國藩並不以高壓下,照樣以“兄”相稱,給陸知府的印象頗佳。

經由陸傳應的首肯,團練大臣的“署衙”很快有了著落,決定暫設於小西門演武場。這個演武場位於衡州西門外的蒸水濱,是當年吳三桂在衡州稱帝時開闢,場面很大,有現成的閱兵臺和“行署”,實際上是一處大祠堂。曾國藩取得了一個很好的練武場。覺得事情辦得比在長沙時順遂多了。

後來,曾國藩還利用他的名聲、出身與人品賦予他的類似“紳”的身份,廣招英才賢士,並通過各種方式結交地方鄉紳,解決了當時急需解決的“軍餉”問題,終於練成一支“忠誠”、“血性”之師。也一雪在長沙“非官非紳,辦事不靈”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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