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此國國家元首為7人,從不外訪,也不邀他國來訪

其實不然,這是瑞士政制中一個與眾不同的特徵所決定的。

歐洲此國國家元首為7人,從不外訪,也不邀他國來訪

瑞士的最高政府機構叫聯邦委員會,由7名聯邦委員組成。整個國家相應地只設7個部,部長由聯邦委員擔任。但是儘管7名委員分掌各部,他們卻作為一個整體向國會負責,各部事務也由聯邦委員會共同承擔責任。

一切大事都經過反覆討論,磋商,達成妥協.形成決議,再由各部部長分頭實施。

聯邦委員不得公開反對聯邦委員會的任何決議,也不得持有異議,更不能拒絕執行。因而有時候某個部長向國會提出的報告或議案,也許恰恰就是他自己所反對,而由政府集體所決定的。聯邦委員會設有主席和副主席各1人,由7名委員輪流擔任,任期一年,不得連任。

歐洲此國國家元首為7人,從不外訪,也不邀他國來訪

當年的聯邦委員會主席在名義上就是瑞士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但實際權力卻不過只相當於委員會的會議召集人。他仍然是聯邦委員會中平等的一員,而且不得辭去他所負責那個部的部長職務,所幹事務也只是和其他委員共商國家事務,貫徹和執行委員會對本部所作出的有關決定。

瑞士是多黨制國家,大小政黨共有30餘個,進入國會的也達10餘個。但是,聯邦委員會的7個席位卻由激進黨、社會黨、基民黨和中民聯四個大黨按2:2:2屍的比例長期霸佔,從1959年至今沒有絲毫變更。

四大執政黨均衡參政,權力分攤,對號入座,輪流坐莊,政府逐步變成一種共同的辦事機構,其行動同政黨的政治哲學已沒有多大關係。

歐洲此國國家元首為7人,從不外訪,也不邀他國來訪

各黨舉薦的聯邦委員候選人不但要為本黨所接受,而且必須得到其它執政黨的認可,實際上成為各黨妥協的產物。

聯邦委員一但當選,便不能以政黨身份參加活動,其言論和行動都不受本黨約束,只對聯邦委員會負責。每屆政府組成前四黨所達成的共同施政綱領成為他們共同的政策基礎。

這樣,主席由誰擔任並不重要,既定程序而已,與各黨的競選實力並沒有實際的聯繫,更不可能出現權力過分集中或個人獨裁的現象。

歐洲此國國家元首為7人,從不外訪,也不邀他國來訪

聯邦委員會由最大的四個政黨聯盟而成,其他議會小黨則由於觀點特殊異,相互論爭,無法形成強有力的反對派。

執政聯盟與反對黨的議席相差極為懸殊,議會不可能對政府提出任何不信任案,而聯邦委員會的集體負責制和主席輪換制又保證了政府不可能因內部成員的分歧而中途倒臺,瑞士政局呈現出罕見的穩定性。

與此相應,政府工作也往往按步就班,從不採取突然的重大措施,國內事務趨於程式化。

歐洲此國國家元首為7人,從不外訪,也不邀他國來訪

結果,瑞士政壇從來沒有驚人之舉,輪值主席逐年輪換,似乎可有可無,連瑞士人也往往一下難以說出當年的主席是誰。

所以,瑞士實際上並不存在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這一說,如果非要作一界定不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應該是聯邦委員會這個七人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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