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上班被開除?無私奉獻難道有錯嗎?

提前上班被開除?無私奉獻難道有錯嗎?

近日,網上傳出一則“提前上班被開除”的消息,引起眾多網友的關注。西班牙男子吉恩是廉價連鎖超市LIDL的一家分店經理,已經為公司工作了12年。他非常熱愛自已的工作,每天都會自願提前兩小時上班,結果卻因違反勞動合同而被公司開除了……

乍一看到這篇報道,相信很多人都會大聲疾呼——OH MAY GOD!還有沒有天理了?提前上班有錯嗎?自願無私為公司奉獻有錯嗎?如此一心撲在工作上的優秀員工,居然還把人給開除了,這老闆該不會頭腦壞掉了吧?

提前上班被開除?無私奉獻難道有錯嗎?

——吉恩做得對嗎?

——對,也不對!對的,是他的工作責任心和工作態度!不對的,則是他違反了公司規定!

據報道,吉恩自願加班是因為他承受著銷售和績效目標的壓力,他並不是為了自已利益,而是為了讓超市完成公司要求的營運標準……

從上述報道中不難看出,吉恩對待工作是非常有責任心的,而且他的工作態度是值得肯定的!當他感覺正常的工作時間無法解除他所承受的銷售和績效目標的壓力時,他選擇了“自願每天提前兩小時上班”來彌補,不惜犧牲了原本屬於他自已可以與家人享受時光或者休息的時間!

提前上班被開除?無私奉獻難道有錯嗎?

至於吉恩不對之處又表現在哪裡?這個並不難理解——他違背了契約精神,違反了公司規定!

據介紹,吉恩所在超市規定的上班時間是早上7點,但他每天都會提前兩小時到公司……

公司規定早上7點上班,吉恩提前兩小時就到了,也就是說他每天早上5點就上班了!這一點,或許在情理上來說,這是無可厚非的事,甚至還值得表揚或嘉獎!然而,規矩就是規矩,公司規章制度制定出來不是擺在那裡給人看的,而是要求公司所有員工去遵照執行的!因此,既然吉恩是這家超市的員工,無論職位高低,他都應當首先尊重公司的規章制度,無條件地去執行它!因此,由此可以看出,吉恩確實違反了公司關於禁止無償加班的規定,他做錯了!

(當然,如果覺得公司規章制度不合理,在無條件先去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嘗試通過合理途徑提出異議)。

重要提示:在我們的勞動合同中,就有關於“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條款,也就是說

我們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後,也意味著我們簽字同意了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所有要求!所以,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不要急著簽字,一定要去仔細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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