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對虛假印章審核不嚴 被騙一千萬惹糾紛

近日,江蘇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終結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營業部(注:經監管部門批覆同意,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營業部現已正式更名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與某電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力能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根據判決書顯示,該電力能源公司偽造印章、虛構應收賬款,工商銀行因內部審核不嚴被騙取一千萬元保理融資。

據悉,2015年5月15日,工商銀行與電力能源公司簽訂《國內保理業務合同》,電力能源公司以其與購貨方之間形成的應收賬款,向銀行申請辦理保理融資業務。工商銀行向電力能源公司發放借款一千萬元,並相互約定還款到期日為2016年2月10日。借款到期後,電力能源公司未能按約還款。截至2016年9月30日,電力能源公司拖欠的本金為9898100元。

經過審查,法院認定電力能源公司向工商銀行提供了虛構的應收賬款,工商銀行僅憑電力能源公司提交的加蓋了偽造印章的材料,便確認應收賬款,審核失查,致使電力能源公司以欺詐手段向工商銀行融資一千萬元。最終的判決顯示,該電力能源公司應當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返還工行江蘇省分行營業部融資款本金989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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