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对虚假印章审核不严 被骗一千万惹纠纷

近日,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注:经监管部门批复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现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某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能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判决书显示,该电力能源公司伪造印章、虚构应收账款,工商银行因内部审核不严被骗取一千万元保理融资。

据悉,2015年5月15日,工商银行与电力能源公司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电力能源公司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银行申请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工商银行向电力能源公司发放借款一千万元,并相互约定还款到期日为2016年2月10日。借款到期后,电力能源公司未能按约还款。截至2016年9月30日,电力能源公司拖欠的本金为9898100元。

经过审查,法院认定电力能源公司向工商银行提供了虚构的应收账款,工商银行仅凭电力能源公司提交的加盖了伪造印章的材料,便确认应收账款,审核失查,致使电力能源公司以欺诈手段向工商银行融资一千万元。最终的判决显示,该电力能源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返还工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融资款本金989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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