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将继续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激励

去年,永康市成为全省18个实施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的工业县市之一,是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对象,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成为全省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示范区。

从去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突出以提升亩产税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核心目标,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18个县(市、区),省财政给予每个县(市、区)每年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行动计划》提出,2018年省政府继续给予市、县(市)地方部分增值税当年增收额5%的财政奖励;2018-2019年,省政府每年继续安排18亿元资金实施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同时,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用设备税额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18个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县(市)要确保每年用地指标不少于1/3用于制造业项目,每年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不少于1/3用于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

去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永康市高举工业强市大旗不动摇,在攻坚克难中沿着既定的目标和方向,铿锵前行,克服了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办成了许多难以办成的大事。永康市先后成功争创“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和省振兴实体经济试点市,成功创建全国首个出口电动工具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全国五金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市,完成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试点,“永康五金”获评全国年度魅力品牌,“中国质量奖”获得入围提名。同时,永康市还实施了一大批“机器换人”项目,一批企业参与了国际、国家、行业和“浙江制造”标准的制修订,新创了诸多知名品牌、商号和商标,引进了多个重点工业项目和一批“国千”、“省千”、“双龙计划”人才,众泰汽车成功登陆A股成为浙中地区的龙头企业。永康的“工业航母”依然乘风破浪,领航浙中,取得了难能可贵的成绩。

今年,永康市新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全面振兴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步伐,每年对企业的各类奖励将增加1亿元。2018年,全市上下将锚定目标不放松、积极作为抓发展,抓好“三强一制造”、平台建设、“市镇长”工程、科技创新、“两链”风险化解、凤凰行动、中小企业培育、营商环境打造,积极打造振兴实体经济省级示范,推动工业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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