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5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公司董事刘金锋先生计划自2018年1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1,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6%。

2018年3月12日,刘金锋先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198%,减持均价15.59元,详见公司 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39)。

鉴于公司在上述减持期间已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757,464,540股增至1,287,689,718股,刘金锋先生减持的数量亦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刘金锋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767,423股,占公司总股本0.0596%,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018年5月17日、5月28日,刘金锋先生分别进行了股份减持,共减持284,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预披露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刘金锋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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