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住房出10%的錢可入住,符合三個條件可申請,有你嗎?

自從共享單車出來後,各種形式的“共享”馬上緊隨其後,到現在連共享住宅都出來了,最瞭解,北京、上海、成都、深圳、黃石將成為首批試點地,這共享住宅不僅能夠住,還能再房產證上寫上住戶的名字,符合條件的朋友趕緊看看。

共有產權住房出10%的錢可入住,符合三個條件可申請,有你嗎?

一、什麼是共享住房

1.合資購買

是政府與其他機構(非盈利性質)合資購買,然後購買人付出購房合同上面列出的出資比例費用,就可以獲得住房權和使用權,購房人站的出資比例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五十不等。

2、股份收回

買房初期:房子的費用由購房人及政府、住房協會、其他社會非盈利機構按出資份額比例共同持有產權。

買房後期:當購房者有能力將這套房子全部買下之後,可以將政府和其他機構的股份收購回來,百分之一百地擁有那套房子。

共有產權住房出10%的錢可入住,符合三個條件可申請,有你嗎?

二、“共享產權房”產權分配

針對這個問題,有裂變出了新的問題:“最開始的時候能分到多少份額的產權?” “是自主決定,還是根據房屋售價或者自己購買的價格來決定?這個問題的具體細則由各個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會面向社會公佈。

三、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應當年滿30週歲。

2、申請家庭應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

3、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共有產權住房出10%的錢可入住,符合三個條件可申請,有你嗎?

四、外地人也可以購買

雖然原則是房源是優先給項目所在區,那些沒有房子的家庭,但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工作的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也是同樣的支持購買。

共有產權住房出10%的錢可入住,符合三個條件可申請,有你嗎?

另外關於“共享住宅”可以不可以買賣這個問題,原則上共有產權住房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未滿5年不得申請購買完全產權,未取得完全產權,不得上市交易。如果你申請了完全產權,支付完了其他機構的初期付的錢,那就是可以買賣了,如果一直不支付,那麼到了後期房子期限到了,估計就是會收回吧,會不會給補貼,這個也沒有具體的政策出來,朋友們,你們期待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