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为报复女方,散布同居“不雅照”,最终被判刑入罪

小敏和小陈是高中同学,2015年一次同学聚会两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小敏在成都工作,小陈在外地,但是这并不影响两人之间的感情,每个月小陈都会抽几次时间去看小敏。

男子分手后为报复女方,散布同居“不雅照”,最终被判刑入罪

热恋期昏了头,冷静下来后就发现了小陈的许多可疑之处。小敏多次表达出结婚的意向,小陈都故意忽视或者推脱。在某一天小敏突然发现他其实早已结婚且已有孩子,这下小敏的所有疑惑都解开了。

男子分手后为报复女方,散布同居“不雅照”,最终被判刑入罪

小敏不想继续“被小三”,便提出了分手。然而小陈却不同意,还威胁小敏。

小敏不想保持这种不清不白的关系,坚决分手,谁知分手后不久小陈就把“同居”期间小敏的不雅照发到了网上。

男子分手后为报复女方,散布同居“不雅照”,最终被判刑入罪

面对身边人异样的眼光,小敏因此患上了抑郁症,多次有轻生的打算,多亏在闺蜜和母亲的开导下才逐渐稳定。但是小敏不堪其辱,最终将小陈告上了法院。

在法院上小敏称,小陈与自己交往时说的自己是单身。在发现小陈是已婚人士的时候,小敏提出分手,遭到了性格极端的小陈辱骂、殴打和拘禁。曾有几次把她关在出租屋不让她出去。

男子分手后为报复女方,散布同居“不雅照”,最终被判刑入罪

根据《刑法》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而小陈在网上散布的照片显然已经构成了公然侮辱他人,触犯了“公然侮辱他人”这一法律条规。

因此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已构成侮辱罪。故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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