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各批次各類別錄取分數線將一次公佈

5月27日,甘肅省招委會發布了《關於做好2018 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今年,全省各批次各類別錄取分數線將一次確定,一次公佈,藝術體育類也實行知分填志願。高考錄取從7月5日開始,8月26日結束。

嚴防考生志願碼被盜

2018 年高考將於6月7日、8日舉行。考試結束後,考生可於6月下旬通過三種方式查詢高考成績,到縣(區)招生辦查詢;選擇撥打移動12580 信息服務中心、電信168 聲訊臺、聯通1161148 查分熱線進行查詢;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免費查詢,網址:http://www.ganseea.cn。

填報志願期間,全省各地將加強考生志願填報密碼保管、發放和志願確認等環節管理,防止考生志願填報賬號被他人盜用或非法操控。高中學校和教師不得代替或干預考生填報高考志願。要通過嚴格工作權限、定期校驗等措施,嚴防數據信息洩露和篡改。對工作中需要階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個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洩露或篡改以謀取非法利益。要嚴格規範信息發佈,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公示的考生信息外,只能將考生的報名信息、高考成績、名次以及錄取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藝術體育類四大變化

今年,藝術體育類的招生錄取工作發生了巨大變化。

一是提前劃定體育、藝術類參照分數線,考生在知分、知線、知位次的情況下填報高考志願;

二是省內高校及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並認可我省制定的錄取原則的高校,其體育、藝術類專業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

三是對使用校考成績的院校以及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但不遵循我省錄取原則的院校,使用“1+1”順序志願模式分層次錄取,實行專業課和文化“雙上線”全部投檔;

四是增加考生志願填報數量,提高考生與高校的雙向選擇機會以及考生志願匹配率和錄取滿意度。

未投檔考生錄取無效

高考錄取工作從7 月5 日開始,8 月26 日結束。全省各批次各類別錄取分數線將一次確定,一次公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的考生解釋。招生院校未經省教育考試院投檔、《普通高校錄取新生名冊》未加蓋省招委會錄取專用章而被錄取的考生,均屬國家錄取體制外招生,其錄取結果無效。

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段)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原則投檔。即:由高考成績總分加上全國性照顧政策分值後生成排序成績,按排序成績分科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後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願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後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在對考生排序時,排序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民族院校、民族班錄取

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實行分 列招生計劃,按考生志願及分數從高到低投檔。省外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省內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數民族考生按照我省民族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報考省內民族院校的漢族考生和散居少數民族考生,執行我省普通高校錄取控制分數線。

省內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數及散居少數民族招生計劃;省內民族院校聚居少數、散居少數、長期居住在民族地區的漢族以及不區分民族等招生計劃均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下40 分以內(含40 分)按照平行志願規則投檔,徵集志願也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下40 分以內(含40 分)按照平行志願規則投檔。

高考加分項目公佈 今年起全面取消鼓勵類加分

5月27日,省教育考試院公佈了今年高考加分項目。從2018年起,我省取消所有鼓勵類加分項目,保留五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取消的加分項目主要涉及體育特長、奧賽、科技創新大賽、省級優秀學生、藝術特長等。各地將加大考生資格認定、審核工作,防範和打擊加分資格造假。

各類考生享受照顧加分在錄取時不累計,考生只能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定一項進行申報。預科生、定向生、中職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

各類享受照顧考生須在5 月底前提交照顧證明,逾期一律不予認可。對於享受各類照顧加分的考生名單、項目除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佈外,還在考生所在縣級招生辦和考生所在單位及中學集中公示,公示的時間不少於10 個工作日,並保留至8月底,充分接受群眾監督。

1、教育部規定照顧政策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在考生統考實際成績上加一項,作為考生的總分進行投檔。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1)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 分。

(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 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 分。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 分。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 分。

2.甘肅省地方性照顧政策項目

(1)、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10 分。

(2)、甘肅省農村戶籍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紮戶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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