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尊者一步蓮華
關於咬人狗是否承擔責任要分情況看。畢竟狗咬人在先,而即便承擔責任,法律上最多需要承擔毀財的民事責任。
首先,打死狗行為與狗咬人事件是否具有連貫性。
1.打死狗行為必須發生在狗咬人後緊急的時間段裡才可認定為緊急避險。比如狗正在咬人,為了避免被咬傷或者其他人被咬,在驅趕狗狗的時候,沒控制住力道,把狗打死。
2.如果打死狗狗行為與狗咬人在時間上不具有連續性。比如狗咬了人,行為人受傷很生氣,但是當時只是將狗驅逐,並沒有將狗打死。
但是過了幾天,被狗咬傷行為人再次看到了咬自己的狗狗(此時狗狗沒有咬人且正常行走),狗狗主人也沒有支付自己應有醫療費,心理一頓憤怒,將狗狗堵住一頓暴打,然後狗狗喪失生命。
其次,遇到狗主人追責如何應對?
2.若打狗行為是基於打擊報復等事後行為,此時狗主人追究責任時,打狗人要承擔毀壞他人財產的賠償責任。該責任主要是民事責任。
最後,打狗還得看主人,非必要情況還是不要打狗了!
軒逸箐風鈴
被狗咬了打死狗,不承擔任何責任。這裡的打死狗有個條件是在狗咬人的時候打死狗,而不是幾天後,如果隔了幾天再打死狗,這是蓄意報復,涉嫌故意損害公私財物,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提醒養狗的人,遛狗時,給自家的狗拴上繩子,帶上口罩,可確保不咬人,不被打死,你的狗不喜歡拴繩口罩,那你就要衡量一下了,是順著狗的性子,給狗自由,還是被打死,哪個好?狗死了還談什麼自由呢?
韓東言
如果被狗咬了,在惡狗還沒有脫口之時,出手要快,痛下殺手,一掌擊向狗的的天靈蓋,狗將當場斃命。
這時候,你是正當防衛。如果狗的主人找來了,你應該高興才是,更不用擔心,他來了不僅達不到你陪他狗狗的目的,順便他也給你看病的醫藥費和誤工費全拿出來。
正當防衛就是你的生命、健康或者自己的財物,正在遭到攻擊、佔有或損壞的時候。也就是說,是現在進行時。
如果時過境遷,又忽然心血來潮,越想越生氣,費了老鼻子的勁,找到人家的狗進行痛打以致狗一命嗚呼,那就不算正當防衛了,這時候狗的主人找上門來,說他的狗值幾千幾萬的,對你就很不利了,從法律上說就是這樣。
所以,痛打要找準時間節點,也就是狗下口的那個時間,這個也好取證。
同時也奉勸老人和孩子,你們還是遠離那些個頭高大的狗狗,別看它們不吭聲,咬人的狗🐶都不吭聲。一旦被狗咬了,你們沒有力氣還擊,更別說,正當防衛,一掌斃命啦。
同時,對於生狗,千萬別去撫摸它或者挑逗它。
養狗的人也要明白,什麼時候都是狗命沒有人命值錢,看不好自己的狗狗,一旦它闖了禍,人家要了它的狗命不說,你的麻煩可就大了。所以,別讓狗狗太自由了。看著它在主人面前甚是乖巧溫順,說不定啥時候它的獸性就醒過來了。
老李覺得講的夠明白了。先就這樣吧。
老李清談
法律上,存在緊急避險行為。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責任。
如果狗在實施侵害,採取撲殺的行為是一種緊急避險,是可以免責的 。當然這種只能進行簡要的分析,因為具體到案件情節中,則要視案件而論。因為不管是自身防衛,還是針對緊急避險都是針對正在實施的侵害性行為,並且實施的防衛程度及避險程度都應當與侵害程度相當。如果超過相應的程度,仍然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被咬者對於整個事件存在過錯,比如挑逗激怒狗的行為,其過錯程度可以減輕狗主人的賠償責任。一般主要賠償醫療護理費用、失去的誤工工資或其他收入等;如果對人身損傷的,應根據具體的傷殘程度,承擔相應的鑑定費,殘疾賠償金等等。
葉律師
狗的地位越來越高了,狗狗成了最幸福的寵物,再繼續下去,男人、女人和狗三足鼎立。是狗自己努力的?還是人為造成的?肯定是後者。
咬人的狗,如同是殺人,因為狗沒打疫苗,會致人死亡,這樣的案例太多。同情兇猛的野獸,不是在寬容殺人犯嗎!
狗,平時很溫順,但在暴躁時是無法控制情緒,對路人會攻擊,甚至主人也不放過。如果法律認定是否有責任,還不如為狗狗制定一部法律文書,狗狗的生命更有保障了。
畜牲終歸是畜牲,咬了人,還談什麼法津責任,不但能把狗打人,主人還必須賠償醫療費、誤工費。
各地相繼對狗的飼養出臺管理辦法,大型犬不能放養,養狗人士做到了嗎?經常看到伸著長長的、紅紅舌條的、兇猛的大型犬,隨意在人群旁撒歡,狗主人不管不問。主人和狗的素質有區別嗎?
養子不教父之過。養狗不管誰之過?養狗人士振振有詞,狗是生命,它能等同人的生命嗎?既然視狗如人,可以請保姆,如果放任自流,咬了人,就必須負全責。
秋平171152879
這事要分場合來判斷!我就集中常見情況做個回答!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入室盜竊被狗咬而你為保護自己把狗打死,你還是要負責任的,因為狗也是主人的財產!
第二種情況:如果你是在大街上被狗無緣無故的偷襲咬傷,那狗主人就要負全責!
第三種情況:如果你在人家家門口或者故意挑釁狗用其他手段打狗那你就是咎由自取!
第四種情況:被流浪狗無緣無故咬了,打死了也是不負責!
以上是常見的幾種情況,個人見解不代表大眾意見更於法律無關,望大家多多海涵!
哀默能住E
我認為雙方責任一半一半,都有責任。
首先,把狗打死了,屬於防衛過當,應該陪償,參考狗的市場價值和防衛性質,適當陪償即可。另一方面,狗主人縱狗傷人,應該對被交傷的人負全責,一切費用,誤工費,即可能存在的健康風險都要全責。另外,狗主人有危害公共安全嫌疑,可提起刑事訴訟,是否定罪交由公權力
陪伴185563455
其實我覺得這個要分情況而定,而不是一概說有或者沒有責任。
醬油1997
在這個社會中,人是最寶貴的。一個人被狗咬了,打死了狗,負責的應該是狗主,沒有管理好自己的狗狗,找來正好找到正主了。
順便說一下,狗狗能夠咬一個人,就會咬第二個人。希望這類事情少發生不發生。
大俠上官雲飛
法律存在緊急避險,但是要求不能超過必要限度,即在法律所保護的權益遇到危險而不可能採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時,不得已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來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但是,緊急避險行為必須是在不法侵害行為實施時,這是必要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