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不被人喜歡是件痛苦的事。”
一首歌像是一個故事
我想你們都有一個故事
我不能說。
“你怎麼會有這麼醜的內衣啊。”
閨蜜週末來家裡吃飯,望著我晾在陽臺上的一排貼身衣物問道。我才收拾了家,把房間裡邊邊角角都翻了一遍。
也丟了不少的東西,有些是因為舊了,有些是因為不想再見到了。而那些內衣是我和他還在一起的時候買的,也有是他送我的。
它們一直被我扔在箱子裡,找出來好像也還能穿就洗洗晾了出去。也許真的是男女審美的問題,我實在get不到它的美感。
說實話,我其實一點兒也不喜歡它們。
不知道是他的個人原因,還是男孩子的共同喜好,他們好像都對著豹紋有著一種別樣的迷戀,覺得那就是性感。
他送我的內衣裡,十有八九都是豹紋。
而我每次戀愛都會不自主地用盡全力,即使是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誡自己,不要陷進去不要陷進去,最後都無可奈何。
可這種深陷又帶著點兒“明知如此卻不得不”的悲壯,更或許像是一場自以為是的自欺欺人的欺騙。
“錯以為你對他好他就會對你好。”
為了戀人去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成為了我戀愛裡樂此不疲的事,即使它會偶爾使我迷失自己和失去在感情中的主動性。
它會使我分不清究竟是喜歡還是喜歡這種被需要的快感。這種快感是會上癮的,會讓你一次又一次去迎合對方。
我不否認,這會很累,會讓我百分百地在感情裡落於下風,會讓對方得寸進尺地又再一次迫使你讓步。
而你也會更加小心翼翼地去試探這種關係的疏離的邊緣,會執迷於去了解到底你能接受對方的底線在哪裡。
晚上在我家吃過飯後,閨蜜點起了一支菸。
我沒問她是什麼時候開始抽的,她自顧自地笑笑說是戀愛後遺症。不出意外地,應該是她的前任帶給她的。
對於我們這一類人而言,愛情名義上是減輕生活困窘的良藥,而實則是逃避現實清冷的毒藥,以毒攻毒,遍體鱗傷。
所以,你總會聽見有人因為前任做了什麼什麼樣的傻事,或者總有人把以前的習慣再次帶入後來的生活中。
其實你本可以承認,
你一點兒也不喜歡豹紋的。
其實你也本可以坦白,
你聞到煙的味道就很難受。
其實你也本可以明說,
你要的愛不只是單方面付出而已。
因為任何的愛,
都不該為了迎合對方而委屈自己。
即使是像閨蜜嘲笑我醜的那件豹紋內衣,也是經歷了百年來的改良,才有了今天的模樣。
內衣不再是束縛女性的東西,更像是一場解放,一次宣告,美好的胴體和姣好的曲線不是為了取悅男人而是為了展現自己。
如今的姑娘無路是否在愛裡,都越來越重視自己的感官體驗,大到三觀統一,小到服飾穿搭。
希望你不再為了迎合世俗,迎合愛人而裝裱自己,淪為一個沒有獨立人格和靈魂的金屋芭比。
”分手半年後,我終於可以承認,
我一點兒也不喜歡豹紋。“
「 再 見 前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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