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寓言和神話的區別

童話、寓言和神話的區別

在初中語文教學過程中,我發現不少同學對童話、寓言和神話這三種文學樣式的概念模糊不清,有時指鹿為馬,有時混為一談。早期的一些兒童文學的書籍中,對這三種文學樣式也常相提並論,不加區分。為明確概念,在此我略談三者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童話是兒童文學的一種。這種作品通過豐富的想象、幻想和誇張來塑造形象,反映生活,常採用對自然物作擬人化描寫的手法,情節曲折神奇、生動淺顯,以適應兒童心理愛好和對兒童進行思想教育。

寓言是以比喻性的故事寄寓意味深長的道理。用簡單的事實表現較深刻的道理的帶有勸喻、諷刺意義的小故事。它大多以簡短的結構、鮮明的形象、誇張和想象的藝術手法,闡明某種道理或諷刺某種社會現象。

神話是遠古人民表現對自然及文化現象的理解與想象的故事,它是人類早期的不自覺的藝術創作,是幻想出來的具有藝術意味的解釋和描述的集體口頭創作。馬克思說神話是“通過人民的幻想用一種不自覺的藝術方式加工過的自然和社會形式本身。” 它反映出的是遠古人們對世界起源、自然現象及社會生活的原始性的理解。

二、產生的時間、起源不同。

童話最初也是群眾集體創作,在民間流傳。而成為文學的童話,中國始於辛亥革命時期。其時有孫毓修等編纂的童話集多種。當時對於童話的概念還是模糊的,認為它無非“兒童的話”。真正賦予童話新的內容, 培植、鼓勵童話創作使它成為一種獨特的文學體裁的是現代作家鄭振鐸。西方童話比中國略早。十九世紀中期丹麥作家安徒生創作了大量的童話,頗受讀者的青睞。

寓言的產生比神話略晚。它是在歷史不斷向前發展,人類對社會的認識已逐漸深化時產生的。它是人類自覺的以自己的認識對社會種種形態進行藝術加工。最初它來自於群眾的集體創作,後經過文人收集,提煉形成優美的文學作品。我國春秋戰國時期寓言發展最為興盛,諸子百家著作中都有不少寓言故事流傳下來。外國著名寓言有古希臘的《伊索寓言》,法國的《拉?封丹寓言》和俄國的《克雷洛夫寓言》等。

神話是“歷史上的人類童年時代的產物”。它的創作與遠古時代人民爭取生存、向自然力抗爭的活動緊密結合在一起。遠古時代生產力水平很低,人們不能科學的解釋世界、自然現象和原始社會文化生活的起源和變化,他們認為這些變化莫測的現象都有一個神在指揮、控制著。於是在他們心目中,一切自然力都被他們的想象形象化、人格化了。隨後又在生產勞動中依照自己心中的英雄人物形象,創造出許多神的故事,在口頭流傳,這就是最早的神話。它是遠古人民對自然界的不自覺的藝術加工,反映人們對自然界的虛幻而有趣的認識。在中國古書中,如《山海經》、《淮南子》保存了不少神話故事,外國神話較有名的如《荷馬史詩》等。

三、特點不同。

童話常常賦予無生命的東西以生命,大多涉及超自然因素的神怪鬼靈。童話中的形象時從生活中來的,但是,並不是生活中實際存在的,甚至也不是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它具有一定的象徵性和極大的誇張性。

寓言具有鮮明的哲理性和諷刺性。主人公可以是人,可以是擬人化的生物或非生物。主題多是藉此喻彼,借遠喻近,借古喻今,借小喻大,使深奧的道理從簡單的故事中體現出來。寓言在創作上常常運用誇張和擬人等表現手法,往往用虛構的手法將動物或其他自然物擬人化。

神話中充滿神奇的幻想,它把遠古人民的認識和世界萬物的生長變化都蒙上了一層奇異的色彩,是通過超自然的形象和幻想的形式來表現的故事和傳說,它們表現了古代人民對自然力的鬥爭和對理想的追求。神話中的人物形象,大多具有超人的力量,是根據原始人的自身形象、生產狀況和對自然力的理解與提高自身能力的要求而想象出來的。一般說,神話的創作基礎是現實的,神話的創作方法是浪漫的。

注:本文系根據九年義務教育三年制初級中學語文《教師教學用書》(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和遊國恩等主編的《中國文學史》(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等資料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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