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發佈10件拒執罪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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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打擊拒執罪”新聞發佈會,對外發布“打擊拒執罪十大典型案件”。同時, 西安中院依照法律、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敦促被執行人限期在6月7日前主動履行義務。

數據 3年拘留千餘名“老賴”

在昨天的發佈會上,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杜豫蘇介紹,此次發佈會是西安中院首次舉辦“打擊拒執罪”案件發佈活動。3年來,西安中院共司法拘留1023案1024人,罰款292案292人,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2299人次,限制高消費14380人次,限制出境3087人次。以涉嫌“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109案107人,實際判處12案12人。

執行義務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究竟為什麼呢?杜豫蘇說,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存在僥倖心理,雖具有履行能力,但仍採用隱瞞、轉移財產甚至暴力手段逃避、對抗執行,試圖拖延執行或逃脫債務。

此外,因為不懂法,有些被執行人錯誤地認為,不按法院的要求如實報告財產,躲避法院的傳喚、調查,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甚至採取謾罵、毆打、圍攻等過激行為阻撓法院執行公務無關緊要,最終觸犯法律,受到懲罰。抗拒執行犯罪行為不僅侵害權利人合法權益,損害人民法院司法權威,也破壞了社會、經濟和信用體系的正常秩序。

限期 被執行人6月7日前主動履行義務

發佈會中,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公告稱,凡在西安市兩級法院立案執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等被執行人,應在2018年6月7日前,自覺到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如實申報全部財產,依法履行義務,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不得規避、妨礙、抗拒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主動在限期內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將對案件予以結案,並按照規定程序屏蔽執行案件信息。在規定日期內不主動履行的被執行人,法院將視情況依法將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同公安、工商、銀行、不動產、航空、鐵路等部門進行聯合信用懲罰,採取限制或禁止被執行人貸款、投資、辦理信用卡,禁止出國、出境、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禁止在星級酒店食宿、旅遊度假等懲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義務為止。

被執行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還規避、妨礙和抗拒法院執行的,法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涉嫌構成妨害公務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決犯罪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

舉報 14家法院公佈舉報電話

昨天的發佈上,西安中院還發布了包含西安中院在內的14家法院舉報電話,歡迎公眾踴躍舉報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和下落,監督限制被執行人的消費和經營行為,人民法院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舉報電話如下: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87658334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84500843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87627397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81616056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86115501

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85233518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86916002

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85297487、85289216

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法院:81360162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89070296

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13700245064

西安市藍田縣人民法院:82728743、82732801

西安市鄠邑區人民法院:81499810、81499811

西安市周至縣人民法院:87181035、8718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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