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花大功夫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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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一词,虽然不致死,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好像没那么严重。但是,其实在古代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刑罚。甚至,有人宁愿死也不愿意遭受流放之苦。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流放是一种什么罪。



流放是死刑之外,体现统治者“仁政”的一种刑罚,我国三大流放地分别是西北边疆、岭南地区、东北宁古塔。一个比一个荒凉,且路途遥远。流放可不是旅行,流放者需要步行,被押送往目的地,其间需要忍受劳累和饥寒交迫,单是这段路程就十分痛苦。


雍正王朝中,雍正皇上生气时常说的一句话“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意思就是不但要流放到寸草不生的宁古塔一带,还要给边关战士当奴隶。男的世代为奴,女的世代为娼。所以,一般人听到这句话后,宁可杀了妻女之后自杀,也不愿被流放。因为流放之后,生不如死,倒不如来个痛快的。

所以,流放是一种特别残忍的刑罚,不但要承受肉体上的折磨,还要接受精神上的折磨,更要承受相思之苦。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被流放的人,一般难以再回故土,与亲人团聚,有的会在流放地当奴隶,从事体力劳动,有的则会被充军,经常当炮灰。完全失去了活着的意义,从此便如行尸走肉一般,苟活人间。


历史密探

古代与现代不同,古代没有现代那么繁盛发达的物质,粮食仍然是占据着整个国家最重要位置的,很多皇帝在筹备行军作战的粮食时都会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本不可能会有太多的闲钱以及闲粮养活监狱里面的犯人的。

所以在古代我们就很少能看得到什么无期徒刑以及数年、十几年的监禁的,古代一般无法原谅的重刑都会被直接施予砍头、腰斩等死刑,至于其他的小罪则有各种各样的处罚,犯人只要承受一定的肉刑就可以被释放出来了。

流放充军对于古人的恐怖程度以及古人的乡土情结

除了以上这两种惩罚,还有另一种惩罚,就是我们所说的流放发配,这种刑罚要远高于肉刑,而仅仅只次于死刑,犯人流放在很多时候可以说得上是废物利用,是古代皇帝非常高明的一个决断,是重新让犯人继续发挥余热,造福国家的一个举动。



在古代的边疆都是人们避之不及的恐怖禁地,古人有着非常严重的乡土情结,除了为官和经商之外,少有人会离开自己的家乡,在古代,如果被流放的话,那即便是死,也很难回得到家乡的。

古人不仅活着的时候不想离开家乡,他们即便死了,也不想葬身在异土,古人的这种入土为安的情结是我们现代人很难想象得到的,所以一般人想到死后不能葬身在家乡,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绝对无法接受的大事。


所以古代的南北边疆就很少有人愿意前往,再加上一路上路途遥远,古代又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交通系统,所以这个路途也会难倒很多人,有不少人是在前往边疆的路程中生病死亡的,所以在现代被视作荣耀的驻守边疆,在古代是一件令人生不如死的事情。

所以在古代充军边疆就变成了一种惩罚人的手段,古代充军在清朝之前一般会发配到与北方游牧民族接壤的边界,在清朝的时候因为不用担心游牧民族的原因,所以充军的地方一般会选择在新疆伊犁以及清朝统治者的老家东北宁古塔。



当然除了充军之外,古代流放犯人也有着其他的途径,那就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流放,犯人们在很多时候是被流放到南方开垦新世界的,在古代南方以及西南一带对中原王朝来说是真的非常蛮荒。

被流放开垦土地的犯人以及古人物尽其用的智慧

因为没有现代发达的工业,再加上南方的各种热带森林非常的茂密,一路上蛇虫猛兽、瘴气横生,对很多没有生活在这些地方过的人来说简直仿佛绝境一般让人绝望。



他们被流放到这些地方之后,所做的事情就是将附近的森林变为农田,为整个王朝开垦新的土地,增加可耕种粮食的土地,将不适合中原汉人生存的土地硬生生变成了可养活不少人的农田,这就是古代王朝将犯人流放的目的。

收押监狱肯定是不可能的,非常浪费粮食,这个时候流放就是一件变废为宝的事情,既让犯人受到了惩罚,又能给整个国家带来好处,何乐而不为?



南方比较著名的流放地是现在的广西以及海南一带,而清朝非常著名的流放地就是我们所说的宁古塔了,宁古塔位于清王朝的最北方,是清朝最大的流放地,位于现在的黑龙江与俄罗斯的边境线以及延伸到西伯利亚的边缘。

被发配到宁古塔的披甲人就相当于现代的农垦兵团,在去打仗的同时又做着开垦耕地的工作,除了披甲人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犯人,同样也做着开垦最北境耕地的工作,可谓是有效的利用了犯罪人员,从某些程度上杜绝了犯罪的发生。

所以说我觉得流放犯人是古人智慧的一种体现,古人发挥了物尽其用的特点,充分利用到了每一份的人力物力,将合适的人安排到了合适的地方,又能减少关押犯人所造成的食物浪费,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古代是比现在要做的好的,如果也将现代犯罪的人放到最危险的地方工作,诸如矿洞这种地方,而不是在监狱里面安稳的度过天年,那我觉得就会减少不少的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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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古代的刑罚,人们马上便能想起“五刑”:笞、杖、徒、流、死。这是所谓“封建五刑”,初立于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的《开皇律》。此“五刑”以劳役刑为中心,区别于之前以肉刑为中心的“奴隶制五刑”,即“墨(刺字)、剕(砍脚)、劓(割鼻子)、宫(割鸡鸡)、大辟(杀头)”。从隋唐开始,直至清末,五刑都是“笞杖徒流死”。

这一变化,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重要转变,最主要的,便是损伤、割裂人身体的肉刑大大减少。“奴隶制五刑”太过残酷(秦汉时更是经常“夷灭人三族”),早在秦汉时代,便有了“流宥五刑”——“宥”者,宽宥之意,就是将本该遭受惨酷肉刑乃至死刑的犯人流放到边鄙之地,“以流放之法宽五刑也”。宽宥的对象,包括老耄或年幼、情节轻微(情轻可恕)、当事人“弗识”(蠢愚),以及过失等等。对这些人,“则全其肢体,不加刀锯,但流以宥之,屏之远方,不与同齿”(朱熹语)。

封建五刑不是完全废除肉刑,如笞、杖二刑,这两样,简单说就是“打屁股(大腿)”。现代法制思想是不允许有任何施之于犯人身体的刑罚的——什么上夹棍、关笼子、吊起来打,都不行(似乎新加坡的鞭刑是个例外),对古代需要打一顿(笞杖)的违法行为,今天主要处以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要在于限制人身自由,而不是令其身体遭受折磨。

再重一些的罪,笞杖不够了,便用“徒”,相当于今天的有期徒刑,在一定时期内(一到三年)进行强制性的劳役。

比“徒”更重,那便是“流”了。隋朝的流刑分为三等,最远流三千里。相对于北朝,隋朝的流刑惩罚力度大大减轻,“配役”(即强制劳动)时间缩短了(北朝一般为六年),且只对距离较近者(近流)施以杖刑。到了唐代,将隋代三等流刑的距离各加一千里,乃为两千里、两千五百里和三千里(是为三等流),并正式确定“加役流者,流三千里,役三年”。这是仁政覃恩的体现,因为“加役流者”,即流放加服劳役的犯人,过去可是要判死刑的!

流刑之制从此成为定制,只是后来各代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有所调整,如宋朝流刑就增为四等,并配役、刺字、施脊杖,流刑比隋唐就更严酷了,真真是“饶了死罪,活罪不饶”!元、明两代,流刑更多的与从军联系起来,流放的地区往往为瘴疠及极边之地。

自隋唐确立新五刑之后,“笞杖徒”变化较小,唯有降死刑一等的流刑变化颇多,此处不必细说。总的来说,“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花大工夫将他们流放到远方”,一方面体现了古代的仁政思想,该死的许他不死,但仅仅关起来(即有期徒刑)又不足以惩罚其罪,便用流刑来配他;另一方面,流刑因应的是极大的重罪,流刑下死刑一等,所以在立法上,历代根据社会状况不断有所调适及严密的制度性规定,“大工夫”是必须要花的。

最后再提一句,清末刑制改革后,彻底废除肉刑,形成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的、主刑和从刑组成的新的刑罚体系,主刑仍为五刑: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请注意,即便到新疆坐牢,仍只是有期徒刑,可不是流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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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作为一种刑罚,流放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流放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远古流放之刑出现,到清末被废除,历经了几千年。被统治者自诩为一种仁慈的刑罚。



1、边疆地区,人烟稀少,很难抵御外敌来犯

  在古代偏远的边疆地区,由于人烟稀少,单单是依靠驻扎军队来抵御外敌,是很难抵御外敌入侵的。另外,朝廷将大量的军事物资运送到这里,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如果将那些犯人流放的这些地方,平时既能开展农业生产,战时又能帮助军队保家卫国。

2、惩罚犯人

  因为边疆偏远地区的人烟罕至,瘴气非常重,一般人到了这里,基本上是很难活下来的,所以平常的百姓都愿意到这些地方去。因此,朝廷将这些犯人流放到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去,让他们在那里自生自灭。如果活下来,还能帮助开发边疆地区。在清朝的时候,朝廷为了惩治罪犯,一般会将他们流放到宁古塔,让他们给披甲人为奴。


4、开发边疆地区

因为国家层面的需要,朝廷需要迁移大量人口到边疆地区,进行生产发展,但是由于迁移平常百姓的成本太高了,需要给予很高的奖励才会有人愿意去、,但是犯人则不同了。这些流放犯只需要将他们送去那里,并且给予一点资助,他们就会对朝廷感恩戴德了。比如:在秦汉时期,在现在的广东、广西、海南等岭南地区,就是朝廷只要流放犯人的地方,因为那时这些地方人烟稀少,但是今天的广东已经成为了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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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早在氏族公社时期,便有了部落法,到了夏商时期法律正式出现。针对不同的囚犯,处罚是不同的,其中一种便是将犯人发配到千里之外。这种流放式的惩罚,已经有非常悠久的历史。

相信不止一个人有这个疑问,为何不将犯人关入监狱,而是发配。目的之一是皇帝来展示自己的仁慈,不将犯人关押,而是流放,最起码不在牢里。那么实际上流放真的是一件好事吗?历史上没有一个人愿意被发配到千里之外。首先我们要清楚一个概念,这个千里之外是什么地方?是随便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吗?自然不会这么简单。

被发配的犯人全部是要去边疆的,在古代守边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仅仅有军队是不够的,也需要这些犯人发配过去,平时发展农业,遇到战争还可以当排头兵,百利而无一害。犯人到了流放之地,往往自然环境就会让他受不了,这也算是一种惩罚。一般边疆都在人迹罕至的地方,环境非常恶劣,古代医疗水平低下,普通人想要好好地活着都难,历史上不少犯人都在流放后,因为无法适应而死去。

根据史书记载,发配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型。罪犯们宁愿坐牢也不愿意被发配。统治阶级将其发配目的很简单,就是去当地充当劳动力,发展农业,必要的时候也要拿起武器作战。而且皇帝一般还会让其妻女都跟着去,就是希望他们一家人能够安心住在当地。

清朝时期犯人全部都发配去宁古塔,此地非常的艰苦,可以说是寸草不生,这个地方是满族的发祥地,是他们老祖宗生活的地方,因此清廷很重视此处,但环境太恶劣,早就没人生活,清朝需要这些罪犯去当地生活,最起码有点人气。

前文也提到了,发配还能彰显皇帝的仁慈,因此发配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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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披枷带锁的犯人,在衙役的押送下,顶着烈日,步履蹒跚地走在荒无人烟的大地上……山高高,路遥遥,何处是尽头?何时能归乡?”这是在古装剧或小说中描述犯人在发配边疆途中的情景。



既然是犯人,为什么不把他们关进监狱,而是要花大工夫将他们发配到千里之外呢?且听有书君一一道来。


一、犯法之重

在古代,发配是一种重刑,比肉刑要恐怖很多,仅次于死刑。这个刑法是古代统治者拢络人心的高招,一方面可以证明他们的仁慈,另一方面是人尽其用,让犯人继续为他们效力。但对于很多犯人来说,简直是生不如死,有的犯人在听到要被发配时,当场撞墙而亡。


二、充军防御

在那个战争频发的古代,特别是边境地区,经常会出现骚乱,守卫工作非常重要也极度危险,在边疆生活凶多吉少,没有士兵愿意前往。所以即使要花大工夫,也要不远千里把犯人发配,壮大守卫队伍,确保国家安全。

三、开荒僻野


为了国家的发展,把地大物稀、远离皇城的边远地区发展起来,必须加大生产力。



把犯人发配边疆,让他们为国家开山僻地, 把原始的深山变为可以耕种的田地,增加可以生产粮食的土地面积。对不宜人类生存的环境进行改造,变成能解决人类生计的农田和耕地。既可以当地充实了人口,又可以为国家创造财富。

有书君认为:在交通不便、生产力落后的古代,把犯人发配边疆,少了杀戮,体现了人道,人尽其用,实属多得之举。



有书共读

我来回答。其实发配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流放”,秦汉时期就有流放的惩罚,那为什么古代一定要将犯人千里押运流放到偏僻的远方呢?


一、为什么要发配

流放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总所周知,中国人家族意识强,故土难离,因此,当流放之刑年发明之后,对发配的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我国有几个比较大的发配之地,如蜀地、岭南、云南等地,自清朝入关以后多发配至宁古塔,即今天的黑龙江一带。上述的地方古代时都是人迹罕至、非常荒凉的边境地带,名为发配,实则也有让犯人建设边疆,巩固边疆建设之意。


二、被发配的名人

我们知道最著名的苏武,被流放到北海一带放羊,北海常年的气温都很低,苏武为了生存,不得不吃杂草、吃老鼠,可见流放之人的日子不好过。还有屈原,因为改革被下罪,前后两次被流放了十六年,最后于汨罗江结束了其辉煌的一生。北宋的大文豪苏轼,曾被三次流放,最后一次是在其已62岁高龄时被流放到荒凉的海南岛。其实名人发配有时还会得到些许的照顾,但是平民如犯罪,只能沦为最底层的苦命人!引用苏轼的《自题金山画像》,形容流放对人的心里的影响。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
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


三、流放对后世的影响

现在我们来看,古代的流放对当地的影响是深远的,从古自今,流放者中不乏文人、政客、医生等,他们到了一个地方,对当地的文化、政治、经济、农业等是有促进作用的,可以说流放一方面是对犯人的惩罚,同时由于南北文化的差异,流放也是一种文化的迁徙和交融。

(当年的宁古塔,如今的海林市,已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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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古代剧里,经常会出现罪臣及其家眷被流放的桥段。有人会质疑道:既然罪大恶极为何不秋后问斩,还要派衙役押送到千里之外的地方?难不成完成这段艰难的旅程,就可以洗清罪过,回到家乡安然度日了吗?

其实,流放这项刑罚残酷程度仅次于死刑,但比死刑有更深远的意义

古代中国是繁荣的农业文明国家,大多人被束缚在土地上,安土重迁,人们强调家族主义,向往子孙满堂、四世同堂的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遭受流放者背井离乡、难享人伦之乐,实为人生之不幸。

中国国土广阔,而历代君王对流放之地的选择也是煞费苦心,西北绝域、西南烟瘴、东北苦寒以及一些荒芜的海岛都前后成为过流放地。流放者跋涉千里,走到荒无人烟之地,永世不得离开,简直生不如死。

被流放的一路,是由官兵押送,长路漫漫的苦差事,官兵心里也不痛快,对犯人必然是连打带骂。要想少受点罪,就得贿赂官兵,可是一般被流放的犯人都被抄家了,哪还有钱打点啊,所以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

就算活着到了流放地,也要给戍边的战士为奴为婢,每天干着苦力,吃糠咽菜,还少不了棍棒伺候。若是女眷被流放,势必沦为押送官兵和戍边战士的泄欲工具,生下孩子一样为奴为婢,所以许多犯人在流放之前索性自杀了。

古代朝廷大费周章将犯人押解到荒芜之地不仅是为了惩罚,还有补充兵源、建设边疆的用意。

古代士兵都不愿意去边远地区戍边,那么将犯人发配到此,命其世世代代守候在这里,成为一方戍边之兵,解决朝廷后顾之忧岂不是妙哉!

更妙的是,流放之地选在一些荒无人烟的地方,一代又一代的犯人流放至此,建屋修路、开垦荒田、繁衍生息,那这不毛之地就变成了良田千亩。利用犯人做拓荒者,所得的收益远远超过了流放的成本。

此外,将重罪之人免于一死,发配边疆,可以彰显君主的仁德。


史论纵横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这种说法从实际意义上来说是错的。


因为你所说的关进监狱,准确的叫法是有期徒刑,实行办法,就是劳动改造。这种做法在古代,就一个字“徒”。古代徒刑和现代徒刑有所区别,在于现代徒刑坐牢,古代徒刑不坐牢而是住在各种工地上,比如修城墙,修坟,挖河啥的!但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基本点是没有变的,坐牢不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吗!限制在工地上跟关进监狱有个什么区别?


花大功夫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这是不准确的,唐代流刑三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以后大多沿用这种说法。千里之外的流放太弱了,不过看《水浒传》的同志会发现发配沧州这样的事,林冲就是这样的,可是大家不要忘了,林冲去的是牢城营,就是现代的监狱,这个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徒刑和流刑的杂交品种,清朝所谓流放宁古塔跟这一样。发配的意思就是安排到某地服刑,就相当于现在的把你投放进某某监狱服有期徒刑!



所以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花大功夫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这句本身没有搞清现代和古代的区别!是前后矛盾的,因为在古代发配到千里之外就意味着把你关进了监狱!


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发配就是流刑,这也是有问题的。

流刑范围可以参考下图,这是个大概有1200里的圆形,所谓的流刑大多应该在这圈子之外!林冲的发配沧州根本达不到流的标准!不过明代对流刑有所改动,这种发配沧州也可以算作是流,使得流和徒变得有些相同。



以古代的那种生活条件,这个圈子之外的地方,大多是条件极差的!

名义上来说流刑是比徒刑更加严酷的惩罚,有些时候似乎不是这样,处以流刑的人,虽然流窜的远了,所承受的酷刑不一定就比徒刑重。比如徒刑有一年,两年,三年之分,但是流刑就没有,只是劳改一年。所以后世延伸出加役流,言外之意流放的越远,劳改的时间越长,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决脊杖二十,配役一年;流二千五百里,决脊杖十八,配役一年;流二千里,决脊杖十七,配役一年。


尤其是三千里的加役流成为了死刑的替代品,来表示皇恩浩荡,所以流刑的人数必然是不多的,要依靠这些人开发边疆,简直就是儿戏。秦始皇移民岭南50万人,这不是流刑能达到的效果!可是就算是加役流,依然不能表示它就比徒刑的惩罚更严重。这就好像,打比方你是郑州人,犯了罪,让你去青海服有期徒刑2年,并不比在郑州服有期徒刑2年更重一样!



对边疆的开发工作,主要是政府的强制移民,即为移民戍边,有军屯和民屯两种,就算小的屯田,一屯也有四五千人,各个地方加起来有数万,数十万之多,流放过去的犯人吗,就是在流放地服徒刑罢了!


至于说苏东坡被流放岭南的,我看你是得了苏东坡的病,没有苏东坡的命,你以为你是赵老爷啊?坐监狱都能坐个高级的?洗洗睡吧!


以上

目西


目西

不能把古代对待犯人的方式与今日对待犯人的方式相互比较,毕竟时代不同。如果偏要问为什么古代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发配边疆的话,我有几点历史见解,敬请大家指点!

粮食问题,不能白养犯人

古代封建统治下的小农经济,加上朝廷严重的税收,以食为天的百姓连能否填饱肚子都是一个问题。倘若把犯人关在监狱,一个还好,十个百个千个万个呢?朝廷可不会傻到给他们免费的午餐,所以凡是犯罪严重的该杀的杀,不该杀的就去充军。

卫生问题,容易滋生瘟疫


古代的医学卫生条件可没有现代的好,要知道古代的监狱可不是人可以住的地方,监狱里面阴暗又潮湿,很容易滋生病菌。若是将众多犯人关押在监狱,必定很容易产生瘟疫。当地衙门和朝廷可不会如冒这风险,万一瘟疫爆发可不是闹着玩的,轻则死人,重则灭国。

兵源问题,边境补给不足

在冷兵器时代,古人都是拿着冷兵器与敌人厮杀,所以青壮年劳动力在古代战场显得尤其的珍贵。在古代落后的医疗、饮食等问题影响下,古人的评均寿命自然不是很长,所以朝廷的兵源补给是一个问题。犯人们被分配到千里之外其实就是充军,他们多多少少都有战斗的价值。

以上便是我对这道题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还望大家多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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