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風水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協紀辨方書摘要(一)

▲一六為水居北,二七為火居南,三八為木居東,四九為金居西,五十為土居中。


▲先天八卦方位: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兌東南,震東北,巽西南,艮西北。

▲後天八卦次序:乾父,坤母,震長男,坎中男,艮少男,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後天八卦方位:離南坎北,震東兌西,巽東南,坤西南,乾西北,艮東北。

▲四序:寅卯辰木,巳午未火,申酉戌金,亥子醜水。

▲六辰:子寅辰午申戌為六陽辰,醜卯巳未酉亥為六陰辰。

▲十二月闢卦:正月孟春泰(地天),二月仲春大壯(雷天),三月季春夬(澤天),四月孟夏乾(天天),五月仲夏姤(天風),六月季夏遁(天山),七月孟秋否(天地),八月仲秋觀(風地),九月季秋剝(山地),十月孟冬坤(地地),十一月仲冬復(地雷),十二月季冬臨(地澤)。

▲五行: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

▲五行用事:立春木,立夏火,立秋金,立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於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總三百六十日而歲成。

▲木長生在亥,火長生於寅,金長生於巳,水長生於申,土亦長生在申,寄生於寅。

▲六合:子醜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午為日,未為月,午未合為日月,巳申合水。即月建與月將相合,正月建寅,月將在亥。

▲三合: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醜合金局。三合取生旺暮合局。即水生在申,旺於子,暮於辰。

▲五鼠遁:甲己日起甲子時,乙庚日起丙子時,丙辛日起戊子時,丁壬日起庚子時,戊癸日起壬子時。

▲五虎遁:甲己年正月起丙寅,乙庚年正月起戊寅,丙辛年正月起庚寅,丁壬年正月起壬寅,戊癸年正月起甲寅。

▲五合化氣: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

▲納音干支起數合五行:甲己子午九,乙庚醜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屬四數。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五行中惟金木有自然之音,水火土必相假而後成音,蓋水假土,火假水,土假火)。如甲子乙丑四數相加得三十有四,四為金。戊辰己巳其數二十有三,三為木。

▲二十四方位:卦四,天干八,地支十二共為二十四方位。坎方(北):癸子壬。離方(南):丙午丁。震方(東):乙卯甲。兌方(西):庚酉辛。乾方(西北):戌乾亥。艮方(東北):醜艮寅。巽方(東南):辰巽巳。坤方(西南):未坤申。

▲二十四節氣方位:立春艮,雨水寅,驚蟄甲,春分震,清明乙,穀雨辰,立夏巽,小滿巳,芒種丙,夏至離,小暑丁,大暑未,立秋坤,處暑申,白露庚,秋分兌,寒露辛,霜降戌,立冬乾,小雪亥,大雪壬,冬至坎,小寒癸,大寒醜。

▲歲德:甲德在甲,乙德在庚,丙德在丙,丁德在壬,戊德在戊,己德在甲,庚德在庚,辛德在丙,壬德在壬,癸德在戊。陽以自德為德,陰以從陽為德。

▲歲德合:歲德五合之幹是也。甲年在己,乙年在乙,丙年在辛,丁年在丁,戊年在癸,己年在己,庚年在乙,辛年在辛,壬年在丁,癸年在癸。歲德屬陽,歲德合屬陰。(歲德與歲德合併屬上吉,有宜無忌。歲德屬剛,歲德合屬柔,不分陰年陽年,只分剛柔,內事以柔,外事以剛。)

▲歲幹合:甲年在己,乙年在庚,丙年在辛,丁年在壬,戊年在癸。所理之方可以修造起土,上官嫁娶,遠行參謁。

▲歲支德:從太歲向前五合之神也,所理之方利以興造,舉動眾務。假如歲在甲子,向前見己巳,甲與己合,則巳為支德。

▲太歲:太歲所在之神必不可犯。

▲歲破大耗:歲破,太歲所衝之辰也。其地不可興造移徒,嫁娶嫁娶遠行,犯者主損財物及害家長,惟戰伐向之吉。大耗,歲中虛耗之神也。所理之地,不可營造倉庫,納財物,犯之當有寇賊驚恐之事。(歲破大耗為同一星辰,即子年在午。)

▲大將軍:歲之大將也,若國家命將出師,攻城戰陣,則宜背之,凡興造皆不可犯。孟歲(寅申巳亥)以勝光(午),仲歲(子午卯酉)以小吉(未),季歲(辰戌醜未)以傳送(申),加歲支上(下不清)

▲奏書:歲之貴神也。所理之地,宜祭祀求福,營建宮室,修飾垣牆。歲在東方,奏書在東北維。歲在南方,奏書在東南維。歲在西方,奏書在西南維。歲在北方,奏書在西北維。

▲博士:歲之善神也,所居之方利於興修。與奏書對沖,如奏書在艮,博士在坤。

▲力士:歲之惡神也,所居之方不利抵向,犯之令人多瘟疾。歲在東方,力士在東南維;歲在南方,力士在西南維;歲在西方,力士在西北維;歲在北方,力士在東北維。

▲蠶室:歲之凶神也,所理之方不可修動,犯之蠶絲不收。按太歲之四維,一奏書、二博士、三力士、四天蠶室,奏書在太歲右維,與太歲最親近,吉神也;博士與奏書對沖而在太歲之前,亦吉神也。力士武臣也,在太歲之前隅,專掌殺伐,與力士上對沖而居太歲之後隅,後宮之地,后妃之屬也。後宮之事,莫大於親蠶以供郊廟祭祀之服,不可抵向也。

▲蠶官:歲中掌絲之神也,所理之地忌營構宮室,犯之蠶母多病,絲蠶不收。歲在東方居戌;歲在南方居醜;歲在西方居辰;歲在北方居未。

▲蠶命:掌蠶之拿神也,所理之地不可舉動百事,犯之主傷蠶,絲繭不收。歲在北居申;歲在東居亥;歲在南居寅;歲在西方居巳。

▲喪門:歲之凶神也,主死喪哭泣之事。常居歲前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舉,犯之主盜賊遺亡死亡之事。

▲太陰:常居歲後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舉。如子年在戌,寅年在子。

▲弔客:歲之凶神也,主疾病哀泣之事。所理之地不可興造及問病尋醫弔孝送喪。也常居歲後二辰。如子年在戌。

▲群醜:歲在四孟,太陰與大將軍合於四仲,名曰群醜。天地兇殃,必在群醜。

▲官符:歲之凶神也,主官府詞訟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土工,犯之當有獄訟之事。常居歲前四辰。

▲白虎:歲之凶神也。也常居歲前四辰,所居之地,犯之主有服喪之災(其方不可犯)。

▲黃幡:旌旗也,常居三合暮辰,所理之地,不可開門取土、嫁娶、納財、市買及造作。犯之主有損亡。即,寅午戌歲在戌;申子辰年在辰;亥卯未歲在未;巳酉醜歲在醜。

▲豹尾:旌旗之象,常居黃幡對沖之位,所在之方,不可嫁娶、納奴婢、進六畜及興造。犯之破財物、損小口。

▲病符:主災病,常居歲後一辰。

▲死符:歲之凶神也,常居歲前五辰,也叫小耗。所理之方不可運動出入、興販經營及造作,犯之當有遺亡虛驚之事。如寅年,寅旺、卯衰、辰病、巳死、午暮、未絕。與死符同位,餘仿此。

▲劫煞:歲之陰氣也,主有殺害。所理之方,忌興造,犯之有劫盜傷殺之事。寅午戌歲在亥;亥卯未歲在申;申子辰歲在巳;巳酉醜歲在寅。

▲災煞:五行陰氣之位也,常居劫煞前一辰。主災病疾厄之事,所理之方不可抵向營造,犯之者當有疾患。如申子辰年合水局,水絕於巳,故劫煞在巳;胎於午,水與午火相剋,故災煞在午。

▲歲煞:陰氣尤毒也,常居四季,歲煞之地不可穿鑿、修營、移徒,犯之者傷子孫六畜。寅午戌歲煞在醜;巳酉醜歲煞在辰;申子辰歲煞在未;亥卯未歲煞在戌。

▲伏兵大禍:歲之五兵也,主兵革刑殺。所理之方,忌出兵行師及修造,犯之主有兵傷刑戮之事。寅午戌歲伏兵在壬,大禍在癸;亥卯未歲伏兵在庚,大禍在辛;申子辰歲伏兵在丙,大禍在丁;巳酉醜歲伏兵在甲,大禍在乙。

▲歲刑:歲刑之地,忌興土動工,犯之多鬥爭。巳酉醜金之位,刑在西方;寅午戌火之位,刑在南方;亥卯未木之位,刑在北方;申子辰水之位,刑在東方。所以子刑卯、醜刑戌、寅刑巳、卯刑子、巳刑申、未刑醜、申刑寅、戌刑未、辰午酉亥為自刑也。

▲大煞:歲中刺吏也,主刑傷鬥殺之事。所理之地,忌出軍、營造,犯者主有刑殺。大煞是歲三合五行建旺之辰,子年在子、丑年在酉、寅年在午、卯年在卯、辰年又在子,如申子辰三合為水,水旺於子;巳酉丑三合為金,金旺於酉;餘仿此。

▲飛廉:所理之方不可興土動工、移徒嫁娶,犯之主官府口舌,疾病遺亡。子年在申、丑年在酉、寅年在戌、卯年在巳、辰年在午、巳年在未、午年在寅、未年在卯、申年在辰、酉年在亥、戌年在子、亥年在醜。

▲金神:太白之精,白獸之神,主兵刀喪亂水旱瘟疫。所理之地,忌築城池、建宮室、豎樓閣、廣園林、興工上樑、移徒嫁娶、遠行赴任,若犯幹神(指由年幹五虎遁數至庚辛,所值地支即為幹神),其忌尤甚。甲己年在午未申酉;乙庚之年在辰巳;丙辛之年在子醜寅卯;丁壬之年在寅卯戌亥;戊癸之年在申酉子醜。即以年幹五虎元歷之逢庚辛及納音金之位是也。如甲己之年起丙寅,順行得庚午辛未,又壬申癸酉納音為金,故甲己年午未申酉為金神也。

▲五鬼:子年在辰,逆行十二辰。辰與子,水之精;醜與卯,木之精;未與酉,金之精;午與戌,火之精;寅申巳亥土之精。謂土能生育萬物,四孟為五行長生之辰也,故子年在辰,逆行,自然相合也。

▲破敗五鬼:五鬼者,五行之精氣也。主虛耗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舉。犯者主財物耗散。甲壬年在巽,乙癸年在艮,丙年在坤,丁年在震,戊年在離,己年在坎,庚年在兌,辛年在乾。

▲建除十二神: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從月建日開始為建日。“建”為歲君,為元神,為吉凶總神之主帥,可坐不可向,其在山在方,疊吉星則大吉,疊兇星則大凶。“除”為四利,太陽,小吉。“滿”為土瘟,為四利、喪門,又為天富,小吉。“平”為三臺,又為上曲,大吉。“定”為歲三合,為顯星,吉;又為地官符、畜官,次兇。“執”為四利之死符,又為小耗,兇。“破”為歲破,為大耗,大凶。“危”為極富星,為谷將星,為四利龍德,吉。“成”為三合,吉;又為飛廉,又四利白虎,小兇。“收”為四利福德,小吉;又為八座,小兇。“開”為青龍,太陰,為生氣華蓋,上吉;又為四利弔客,小兇。“閉”為病符,兇。平定開危最吉,定除次吉,破大凶。除定執成開為吉,建破平收滿閉兇。

▲建(兵福、小時、土府):春不東行,是謂伐生,百事不成;夏不南行,是謂伐強,兵卒多殃;秋不西行,是謂伐熟,兵將不復;冬不北行,是謂伐藏,士卒多傷。小時者,郎將之象,其日忌結姻親,開倉庫;

▲除(吉期、兵寶):吉期者,吉慶之神也,所值之日,宜出師行軍,興吊伐,會親姻。

▲滿(福德、天巫、天狗):福往者,月中福德之神也,其日宜祀神祗,救福願,修宮室,獻封章;天巫者,月中善神也,其日宜合藥請醫,祀鬼神,求福願;天狗者,月中凶神也,其日忌禱祀鬼神,祀求願福。

▲平(陽月天罡、陰月河魁、死神):天罡河魁者,月中凶神也,百事宜避;死神者,月中凶神也,忌請醫服藥,出師征伐,種植樹木,進人納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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