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一女子在結婚當天才發現男方的謊言,於是要求離婚,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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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誠交往,真情付出,相互瞭解,相互信任,這才是男女感情的基礎,才有可能經過長期的交往,簽訂相伴終生的契約,相濡以沫,白頭偕老。

善良,並不能等同於頭腦簡單,等同於傻;欺騙,只能是欺騙一時,而不能欺騙一世。當一切被掩蓋的事實大白於天下,結出的苦果,還得雙方自己去吞嚥。

既然生活在異地的未婚男女,相識於網絡,不是青梅竹馬,不是同學,不是同事,本身就缺乏瞭解,就應該親自到對方的居住地現場瞭解,做到知根知底。

被對方的甜言蜜語所迷惑,被對方的虛假承諾所欺騙,只能證明自己不夠慎重,還很不成熟,剛剛登完記就離婚,確實很悲催。


瀋陽楊藝

事實介紹

  • 王小姐是瀋陽人,男方鄭某是外地的。兩人聊得挺好就處上了對象,鄭某曾告訴王某說自己是有房有車還有幾十萬的存款,王某當時信以為真,認為自己找到了一個好歸宿。兩個人相處了半年多,但是鄭某總去外地打工,兩人在一起的時間並不多,感情還是通過網絡來維持。
  • 兩個人這半年的也沒咋在一起,所以王某是登記結婚當天第一次去了鄭某的家,這一下,露餡了,鄭某根本就沒什麼二套房子一臺車,存款多少可是假的。
  • 王某當然就不肯結婚了,可是登完記了,鄭某還不肯離婚,於是王某就回到瀋陽老家去法院申請離婚。
  • 但是問題又來了,因為鄭某是外地人,瀋陽當地法院沒有管轄權,想離婚還得去鄭某所在地法院去提起離婚訴訟。

感情當中,多一點真誠少一點套路

其實本案中男女雙方都存在過錯,先說說男方吧:

  • 1、男方為了博得王小姐的好感,謊稱自己有車有房,有存款,無疑能夠證明其本身的自卑心理,認為只有說有這些才能博得美人心;
  • 2、醜媳婦總要見公婆,再好的謊言,一旦被揭穿,那麼無疑是打了自己響亮的耳光;
  • 3、如果連這些都可以撒謊,那麼怎麼讓女人相信你是真的愛她?誰能保證這個不是謊言?
  • 4、與其如此不如當初直接坦白,也好過今天的離婚

再說說女方:當然我個人還是比較同情女方的,被人忽悠了那麼久,領了結婚證才發現“好男人”只是“夢中花水中月”,但是從新聞中能看出來,女方當初結婚的目的可能也存在因為男方的條件“優越”才會動了心,用了情,領了證。但是發現這一切不是男方說的那樣的時候,自然會要離婚。

但是無論怎樣,在互聯網中的交往過程中,我個人認為本案中男女雙方系網絡戀情,而且在對對方並不瞭解的情況下,僅憑對方的陳述就相信對方進而領取結婚證的做法,也過於糊塗,畢竟你怎麼知道網絡另一頭跟你聊得熱火聊天的是人還是狗呢?

女方能否提起離婚?

首先女方自然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要求離婚,但是卻不能要求確認男方騙婚請求法院確認無效或撤銷。因為女方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對婚姻做出選擇時除非存在法定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否則只能自行提起離婚訴求,而不能請求確認無效或者撤銷,認為這是騙婚。

所以我個人建議:

  • 1、網絡戀情當中,女方應當謹慎,切不可單方聽取對方陳述就信以為真;
  • 2、網絡戀情中最好對對方多一些瞭解之後,例如瞭解其所為的家庭背景等信息;
  • 3、在沒有核實過相關情況前,切記衝動領取結婚證結果卻最終水中月一場


麋鹿說法

我們先捋一下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

首先呢,兩個人不是現實中認識的,而是在交友軟件上結識的,王姓女子是瀋陽人,男方鄭某是外地的。兩人聊得挺好就處上了對象。關於這點呢,互聯網世界中有一個著名的說法:“你永遠不知道網絡的對面是一個人還是一條狗。”

關於個人條件呢,鄭某告訴王某說自己是有房有車還有幾十萬的存款。王某就信了。兩個人相處了半年多,但是鄭某總去外地打工,兩人在一起的時間並不多,感情還是通過網絡來維持。可能因此,王某對於鄭某缺乏瞭解吧。不過在一起也半年了,兩人在今年年初決定結婚。

兩個人這半年的也沒咋在一起,所以王某是登記結婚當天第一次去了鄭某的家,這一下,露餡了,鄭某根本就沒什麼二套房子一臺車,存款多少可是假的。王某當然就不肯結婚了,可是登完記了,鄭某還不肯離婚,於是王某就回到瀋陽老家去法院申請離婚。

但是問題又來了,因為鄭某是外地人,瀋陽當地法院沒有管轄權,想離婚還得去鄭某所在地法院去提起離婚訴訟。

事情不算複雜,就是男子把自己裝扮成了高帥富,女子就相信找到幸福了,然後發現被騙了。其實以什麼方式相識並不關鍵,還是在於相識後如何相處吧。當然,自己也要擦亮眼睛,畢竟網絡上可以任意虛擬了,但是相處後一定對對方多做調查。怎麼說呢,都要結婚了,難道不該先去對方家裡看看嗎,自己的禮數如果做到位,想必也不會登記結婚後才發覺被騙吧。


遼瀋晚報

這件事真讓人啼笑皆非。女子與一名男子網戀,男子欺騙女子自己有房有車,女子信以為真,於是與男子登記結婚。但女子剛和男子登記結婚,就發現他根本沒房沒車。於是,上當受騙的她怒不可遏,要求與男子立即離婚。

那麼問題來了,因受欺詐而訂立的婚姻,究竟有沒有效力呢?

是否無效?

一方受到另一方欺詐而登記結婚,婚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為婚姻無效的情形只包括重婚、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未到法定婚齡四中情形。欺詐並不屬於婚姻無效的情形。

是否可撤銷?

可撤銷的婚姻只有一種情形,即因受到脅迫而與對方結婚的情形。受到欺詐而與對方結婚也不在可撤銷婚姻之列。

是否可離婚?

當然,忠誠是夫妻感情的重要基礎,因為受到欺騙而締結婚姻,當謊言破滅的時候,感情基礎也就隨之分崩離析。因此,法律規定,因受到欺詐而締結婚姻的,可以被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應當准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解的若干具體意見》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因此,女方如果執意要離婚,這場建立在欺騙基礎上的婚姻就只能走到盡頭了。


冰焰

相識網絡談對象,男子滿口盡高腔,道有房產好幾處,代步車子是高檔,還有存款幾十萬,花錢如水有大方。


女子信以為真傻,羨煞鑽石老五王,相識半載就婚允,歡天喜地拜洞房。誰知當日才清白,男子是個溜達光。房子車子沒得影,存款更是沒一張。這才悔己瞎了眼,貪慕虛榮沒細想,輕信謊言上了當,紅顏大怒欲婚散。


一個扯白盡亂彈,一個貪心就荒唐,兩個半斤對八兩,看你如何收得場。網戀千萬要謹慎,否則兩敗皆俱傷。


平淡人生一帆順


山青水秀167193282

網戀奔現成為現在一個非常潮流的行為!網絡的發達,短視頻的流行,使得網戀奔現成了一個人人追求的夢想!

當你看到身邊的人個個都有對象,個個都被寵愛,單身的你肯定十分的不甘。但是,身邊找不到意中人,朋友介紹的總是相不中,家人牽線的更是奇葩遍地,所在的城市已經讓你沒有了希望,渴望而又有些無奈的你把希望寄託在了網絡。

當有一天,你遇到一個人,他的樣子、他的生活、他的觀念、他的性格都是你喜歡的,恰巧他也喜歡你,你們很談的來,你們對彼此都很喜歡彼此,愛意在心中漸漸萌芽、長大!

終於有一天,你們想要見面,你們不想再這樣通過一根網絡連接彼此,通過一片虛無觸摸彼此,你們要把這網絡的情緣在現實中實現!你們就義無反顧的奔現了!

奔現後會是什麼結果,我們都憧憬著美好,憧憬著甜甜蜜蜜、恩恩愛愛、相伴一生,但網絡畢竟虛擬,網絡為現實增加了一份遮掩,讓你一時看不到現實的境況。奔現需要勇氣,更需要智慧,我們要在點滴中揭開網絡施加的這層遮掩,看清現實原貌。

奔現後依舊相愛,最後步入婚禮殿堂的,我遇到過,我身邊就有,很幸福!

我祝願每一個勇敢奔現的人,都能得到幸福!


安國平天下


回憶177471939

該男子的行為屬於騙婚,而該女子被所謂的愛情衝昏了頭腦,喪失了基本的辨別能力和防範意識。

該女子通過網戀與該男子認識,雙方分處異地,在未經實地核實的情況下,就相信該男子的謊言(有房、有車、有存款),竟然還未看家的前提下,就率先登記領取了結婚證,直到結婚當天才發現該男子所說的有房、有車都是謊言。此處我想說一句:“你咋這麼好騙呢”?

男人的謊言被戳破,女人就當即離婚,可以看出這兩人根本就不存什麼愛情,沒有物質基礎的愛情就像空中樓閣,女人離開了網絡中的甜言蜜語,回到現實的世界一時接受不了。

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婚姻的基礎就在於患難與共、互相信任,既然雙方沒有任何感情基礎,女子一心看重的是房子、車子、存款,離婚對她而言,是一個不可避免的選擇。

幸好該男子還沒有壞到生米煮成熟飯,也沒有做出相應的違法犯罪行為,該女子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還沒有大礙,希望該女子以後謹記教訓,千萬不要再這麼fool。社會上比這樣的男人壞N倍、騙術高明的渣男還有太多!


信陽劉偉



女子王某離婚後情緒低落抑鬱,通過陌陌軟件與鄭某網戀。鄭某哄騙她說,自己有2套房屋,1部車,60多萬元存款。鄭某甜言蜜語,王某覺得自己找到了外部條件合適,性格又溫暖合意的真愛。



2人相戀6個月中,男子多數時間在外打工,很難得陪伴女子一次,靠網絡柔情聊天維繫感情。



2018年初,2人登記結婚當天,女子來到男家見公婆,才知道一切物質條件都是謊言。所以激烈爭吵並提出離婚,到手的魚兒怎會讓你溜走!男子堅決不同意。



女子身心俱疲回到老家起訴離婚,法院告訴她不能在此地受理:男子居住地在外地,2人領證後從未居住在一起,應該到男子居住所在地起訴。這又是一場讓人心力交瘁的異地訴訟。



瀋陽新北區人民法院提醒人們:不要輕信網絡聊天。我曾經看到報道有人網戀多年,結果對方是同性的;也看到網戀六年被騙錢款無數的。

但是這個2婚女子,居然如此輕信網友,不能不說她是被對方財產動心衝昏了頭腦!也不能不說,她嚴重缺乏生活經驗!至少你辦證之前,要去對方家裡看看情況;說不定你看到的都是假的,還要向周邊群眾甚至向所在鄉鎮瞭解!

難怪要離婚,也是有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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