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醜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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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書是個偽命題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醜書”這個詞甚囂塵上,對於不順眼的書法動輒一句“醜書!”然後便大加撻伐。

然而,話說回來,這樣的說法本身也是沒錯的,每個人的審美標準不一樣,自己看不順眼的東西確實就可以說是醜的。但是為什麼很少聽見“醜畫”、“醜雕塑”或者“醜音樂”、“醜歌劇”,這樣的說法呢?

大概是凡是中國人,或者說凡是識字的中國人都十分真誠地、篤定地認為自己是懂書法的,無比自信地認為自己有一套鑑別書法的眼光——包括我們村都過幾天私塾的二大爺,都能夠對著一幅字饒有興趣地評頭論足。

但是對於其他藝術門類,比如油畫、戲劇、音樂,大家都能夠保持一種“不懂不亂說”的謙虛態度,哪怕是街頭拉二胡、吹嗩吶的都會有一種恭維態度,哪怕水準很業餘,也能保持一種起碼的尊重——“二胡拉的真好,真厲害。”這種尊重來自於不懂,並且知道自己不懂,只能從淺層次上的感性認識來判斷好與不好,而且絕對沒有“醜音樂”、“醜戲劇”之類的指責。

書法就不一樣了,大家都會寫字,就覺得自己自然而然具備辨別美醜的絕對能力,就像看美女一樣,美醜似乎一目瞭然。

所以說,如何界定醜書,沒辦法界定,只能說你覺得醜就是醜,你覺得美就是美。眼力不同,看到的東西也就不同,美醜妍媸也就不同。

配圖與文字無關


書法雅集

近些年來,關於醜書的討論越來越多,我認為關鍵的任務不是去批評醜書有多麼不好,多麼糟糕,有多麼害書法、害藝術,而是要釐清到底什麼樣的書法是醜書,醜書的存在是為了什麼。

我認為醜書最關鍵的一點就在於沒有法度,空談技巧、空談所謂的虛理念,什麼文化內涵,什麼藝術高度、個性和創新。

只要把握了這一點,其實就可以理清什麼是醜書了。許多人之所以整天強調醜書不好定義是因為他們從來都懶得去定義,也害怕去定義。

中國書法,不同於世界上任何一種藝術門類,中國書法是最具有中國特色的藝術形式。而在書法藝術中,能夠定義書法的,絕對不是現在那些人整天嚷嚷的東西,也不是從西方搞來什麼洋理論就可以定義的,能夠決定中國書法到底是什麼的,不是未來和當下的人怎麼想,而是看過去他的樣子是什麼。

所謂懂得歷史、過往和傳統,才能定義當下、未來,就是這個道理。對於書法來說,更是如此。

擁有強大深厚傳統基礎的書法藝術,其更多的概念指向於過去。

而縱觀書法史,對於書法藝術來說,寫書法的人有什麼樣的思想、價值觀,有什麼樣的認知,都是不重要的,最為重要的,是看這個書法家,他對傳統、對於法度的尊敬和敬畏的程度如何。

你能說過去那些整天喜歡讓女人裹小腳、強調男尊女卑的人,他們寫的書法水平好壞和這些理念有半毛錢關係嗎?

沒有關係。

因為時代不同,其社會倡導之理念必然有不一樣的地方,這些東西,對於書法來說,並無太多實際意義,能從傳統和歷史的過往中汲取力量,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書法最重要的是傳統法度的遵循與否。

這是書法藝術的根基。

這個特點,決定了書法藝術永遠不能像西方那些所謂的藝術一樣,可以甩開任何成規教條,以任何形式、任何面貌出現。

在國外,大到人的行為藝術,小到隨隨便便幾塊磚頭,都可以稱之藝術。但是書法永遠不能這樣。不是所有的人拿起毛筆,只要胡亂寫兩下,就可以說是書法藝術,甚至是高雅藝術的,絕不能這樣。

唯一可以阻止書法出現這樣亂局的,只有傳統法度。

但是醜書就像一個班裡最不聽話的孩子一樣,整天老想著在別人老老實實遵守紀律的時候,搞出點動作來,讓別人都注意他。

但是這種廉價的注意力,是靠違反紀律換來的,其結果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醜書就是在不斷試圖挑戰法度的界限。

當有人指出醜書沒有法度這個毛病的時候,它又開始穿上了另外一個馬甲,聲稱自己是創新者,展現的是創新藝術和高深莫測的思想境界。

其實有時候,所謂高深莫測,也可以說成是忽悠。

一堆本來就毫無意義,毫無美感可言的塗鴉爛作,經過一番包裝,堂而皇之的稱其為藝術,這可不就是醜書嘛!


松風閣書法日講

總是處在輿論的風口浪尖,醜書一露頭便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這麼看來,醜書似乎很難有出頭之日了。儘管醜書名家王鏞和曾翔的作品展都在北京順利開展,沃興華原計劃在成都舉辦的個展卻因輿論壓力過大而“胎死腹中”。醜書的前景看來並不如王鏞等名家預測的那樣樂觀,聲稱一定會得到大多數人的共鳴,經過了幾十年,換來的仍然是一片口誅筆伐。


何謂醜書?其實並不好界定。在普通大眾眼裡,但是看不懂或不好看的書法作品通通被打入了“醜書”的行列。照這樣的審美標準,鄭板橋、傅山和金農等書法大家的作品無疑都是不折不扣的“醜書”。當代書壇一些創新意識比較強的書家作品也一律被視為醜書,這種“擴大化”的審美問題與醜書氾濫一樣令人擔憂。

在專業人士看來,真正的醜書應該是指那些基本與傳統書法脫鉤,深受日本前衛書風影響的那些作品。從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流行書風展”開始,一批醜書名家至今仍活躍在書壇,並引領著各大院校的書法教學。代表性書家包括王鏞、曾翔、沃興華、王冬齡和何應輝等人。這些人大多具備不錯的傳統書法功底,在書壇有著相當的影響力。



我個人認為,要界定一幅作品是否為“醜書”,還是要看它是否具備傳統書法底蘊。比如說王鏞,儘管被稱為“醜書盟主”,田蘊章先生也稱其為醜書的始作俑者,我卻不認為王鏞的書法作品就是所謂的醜書。因為王鏞的書法雖然個性鮮明,也有明顯區別於傳統書法的審美思維,但是王鏞的書法中蘊含著深厚的傳統書法底蘊,不能汙一般意義上的醜書等同視之。


其它如王冬齡的“亂書”,曾翔的“吼書”和沃興華的“展覽體”等等,我認為都是一種大膽地嘗試和探索,可以稱其為很有創新意識的藝術,但很難稱其為書法藝術。因為他們的作品已經基本脫離了傳統書法最基本的審美範疇,只不過保留了一些文字的符號而已,幾千年遵循的書寫法則及審美思維已經蕩然無存。

當然,這也只是驚龍軒一家之言,歡迎與大家一起交流探討。謝謝!


驚龍軒

說實在話,書法可以創新,但創新琳常之難。書法無論如何變化,但有一個原則,萬變不離其蹤(宗)基本的漢字結構必須保留,祖宗的漢字筆畫不能丟,如果離開了傳統書法的基本技法技巧,還叫什麼傳承,創新是要的,但是必須在充分掌握古人書法基礎上的個人創新或個人的書法特色。離開了漢字書法的形和神就不是書法,就是醜書。醜書毫天規則可言,是一種不負責任的隨心所欲亂畫亂寫,完全失去了書法本身的書法所具有的精神氣質。


吳定律

真正的醜書應該是1.脫離漢字最基本的結字原則,只追求狂怪,甚至失去了漢字的辯識性。2.與傳統筆法失去銜接性,只是任性塗抹,完全無技法可言,喪失了審美情趣。3.違反傳統章法美感因素,為形式而形式,特別在草書中,章法不是由情感的抒發在揮寫中形成的,而是書寫為章法構成服務,造成似畫非畫,非驢非馬的書寫樣式。4.書法不是展現書寫者人格、情性,而是故裝瘋癲,把字寫成怪胎,與傳統產生斷層。凡此種種,皆屬醜書。


師範小王子

凡是顛覆傳統的書法都叫醜書。



醜書也分三六九等,有些醜書醜的有底蘊,有文化。說他有底蘊有文化,是說他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再加以獨特的大膽的創新。像歷史上的書法家顏真卿,他的楷書就被米芾稱作醜書之祖。

清代大畫家鄭板橋的書法,他的書法風格“亂石鋪街,金線穿錢。”也被稱為六分半體,他的書法是用隸書參入了行楷,而又用畫蘭花的筆意參入書法作品中。



京東千里行書法

大家必須清楚書法藝術是中國特有的,也是世界公認的最高藝術。從這個角度來說,現代的韓國、日本的文字書寫能稱得上書法嗎?如果,日本和韓國人是書法,也只是日本和韓國人更崇拜中國的書法藝術,且實用過或正在使用漢字,所以,他們就自認為他們寫的字就是書法了。根本上沒得到世界的認可,稱不上藝術。即使日本人寫漢字也達不到藝術層面。再說醜書的來歷,是80—-90年代,國內一批藝術家於日本民間團體進行藝術交流,個別美術教授、純書法理論者,接受了日本的流行書風。回國後,大搞書法創新,視覺衝擊力。於是就把西方美術中線條藝術、日本的流行書風和我國的傳統的書法藝術中的點畫線段藝術雜交出現在的醜書。我國寫醜書的人都於日本流行書風有直接關聯。


平凡人生258702470

本身書寫者並不具備書法筆順,間架結構,傳統書法筆劃的基本功訓練,真草隸篆各種書體更不會寫,不要說字裡行間融入個性的創作,說白了就是對書法一竅不通,還要裝逼成大師,故弄玄虛,運功行氣,出盡洋相博得眼球,自然寫的東西就是醜態百出,以此給人造成一種神秘,高深莫測的感覺,雲裡霧裡的就成為了書法大師,寫醜書的人百分之百都是這種人,這種人寫出的字,百分百就是醜書!


六指琴魔-侯宇

書法藝術的美醜和自然中的萬物形態一樣,本沒有美醜之分,只有取捨之本。欣賞花草爛漫者,贊此為美,而不必貶損怪石喬木,欣賞怪石喬木者,必以此為美,而不必貶損花草。各人有各人的修養水平,有自己的成長環境。長於溫室之花,自然不識山外風雨,成於曠野之獸,不囿於假山之籠。



書法之精微細緻、粗曠防浪,表現更異,自有其音,只有感悟的境界之分,沒有醜美高低之異。

所以,書法之美醜,本是無具之憑,無標之論,誰也不能說怎麼寫就是醜,怎麼寫就是美,那一筆是醜那一筆是美。

只能說,你的審美環境和理解能否欣賞得了另一個人用審美和修養鑄造的筆墨空間。


尚藝海派

第一,醜書是藝術,不是一般人能搞的。你要覺得你沒藝術細胞也能搞,你肯定是門外漢。第二,肯定有反對派。藝術是有派別和爭議的,有疑議是必然的事情。第三,審美是小眾的事情,不要按照大眾的標準去評價。你這樣評價,你就落於大眾化了。而醜書不是給大眾看的。第四,藝術從來都是少數人的事情,不要用一般人的眼光去批判。當然,你一定要用群眾性眼光去批判也是可以的,但會落於外行或別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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