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課後留差生談心,學生放學回家路上遇車禍,老師應擔責嗎?

胡岢

從法理上應該不負責任。但在現實中老師可能會脫不了干係。

雖然在回家的路上出了事故由肇事司機負責,但可能家長會把這歸咎到老師不讓學生按時回家而造成的,因此可能會追究老師的責任。

他們可能會有以下的理由。

第一,老師不讓學生按時放學,影響了孩子的安全保障。如果是正常的放學,一般來講都有一些同伴同道而行,這樣更能保證學生的安全。就是因為老師讓孩子留下來,使孩子只能一個人獨自行走,以致出現了安全事故。

第二,老師留下孩子談心,可能會影響到孩子的心情。孩子心情不好,以至於路上分心而造成事故。

第三,如果不是老師把學生留下,可能不會在那個時間,那個地點遇上那個事情。

第四,……

第五,……

總之,會有許多理由讓你以及學校不得不做一些讓步。

所以,作為老師來說,最好不要打亂學生的上下學時間,不管你是處什麼樣的目的。因為一旦出現了安全事故,你就成了弱勢群體。


教育無處不在


對於‘教師課後留差生談心,學生放學回家路上遇車禍’這件事情,沒有任何法律條文規定老師應當承擔責任。沒有法律依據的事情,就會以社會輿論為導向,也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說老師應該擔責任的,一定會說出一大堆看似充分理由。說不應該擔責任的,也一定會說出個所以然來。作為教師隊伍中的一員,針對學校教育中的一些情況和這件事情本身,發表一下個人見解。

首先,說一下老師找學生談話這件事情。從時間上,老師找學生談話都是利用課餘時間,上課時間找學生談話會耽誤學生學習。所以,找學生談話一般都是在課間或是放學以後,老師也都是犧牲的休息時間。

其次,客觀的說,學生回家路上遭遇車禍和老師找學生談話,看似毫不相干的兩個獨立事件,其實有著不可迴避的必然聯繫。事件是老師找‘差生’談話,那麼情況無外乎兩種:一是差生學習成績太差或是違反了學校紀律,老師進行批評教育。二是差生最近表現很好,思想進步,成績有所提高,老師單獨談話進行鼓勵。無論那種情況,都可能會使學生思想情緒產生波動,回家的路上若是想起老師談話的情景,走路時精力可能不集中。

再一方面,雖然我不敢保證,也保證不了教師隊伍絕對純淨,但不可否認,絕大多數老師都有他們的道德底線和職業操守。找學生談話的目的也都是為了學生好,學生遭遇車禍純屬意外。發生這樣的事情,老師也會很內疚,很自責。至於老師的談話對學生的情緒有沒有影響,影響多大,也會因人而異,我們沒法考究。

綜上所述,這件事情的發生不是老師和學生的直接衝突導致的,不應該追究老師的責任。不然老師以後就不敢再批評教育學生,學生在校也得不到很好的發展。但老師也應該從這件事上吸取教訓,以後儘量不要放學後找學生談話,以免再發生意外。


春日蒼穹

咱們先不說擔不擔責任,先看看提出這種問題的是家長還是老師。

如果是家長,可能自己孩子不聽話孩子,老師有時會留下來談心。

其實,問家長心裡,他們一定也希望老師和自己孩子好好談談,自己說話孩子可能不太聽,畢竟大多數孩子還是聽老師話的,所以家長從內心來說是渴求老師這樣做的,期望通過老師的談話改變孩子的學習態度和學習狀態。畢竟除了家長之外,老師是最瞭解自己孩子的人。老師有經驗,又專業,所以,特別是差生的家長,他能更想讓老師給孩子多說說話,開導開導。

這是沒有事情前的家長的心理。但,一旦孩子有事,一切就都變了。他們無視老師留下孩子的初衷是為了讓孩子有向好的方向發現的機會,老師不下班,額外付出在這時已經不是所謂的對同學的關心,而變成了增加孩子心理負擔的理由,你說什麼,好話也好,批評也罷,都一定是傷了孩子的自尊,讓孩子心情不好,情緒失控,所以孩子路上心事重重,導致車禍!

這些都是嘴邊上的話。來學校鬧事,找老師勒索,大概是用腳趾頭都能想到的事!

家長所以這樣提問題,大概心理的小算盤早在劃拉了!

如果,這是老師提出的問題,我想說的是,老師,放學就讓孩子回家。特別是最後一節課的老師千萬不能拖堂,按時放學。特別是冬天或者天氣不好,千萬記得不要在講臺上唾沫四濺,手舞足蹈了!家長在寒冷的風中已經凍的瑟瑟發抖,你還在滔滔不絕,真的很討厭。這樣的你,一定還很委屈,我不就是想給孩子們多講一會嗎?錯!!!此時的孩子心早已飛出了教室,你說的都白搭!

所以,特別是班主任,孩子差,也不要放學留校談話。不管你有多麼負責,多麼感覺談話的必要,請找對時間談話,孩子一旦因為回家晚了,出了事,你就吃不了兜著走了。既然老師自己提出這樣的問題,說明自己也在擔心,不要好心辦壞事。可以打電話和家長談,家校聯手,不要自己沒事找事!

本來,這樣的事情老師完全沒有責任,但如果孩子有事,你能保證家長不找你麻煩,不來學校大呼小叫,甚至威脅你的人身,勒索你不多的錢財,讓你無地自容,無能為力!

所以,老師,一腔熱血要慢慢冷靜,孩子們的成長不在一朝一夕,有心教育,抽課間時間,千萬不要留校談話,補作業,,這樣你自己才能順利走完你的教育生涯。

以上,我從家長和老師兩個角度,分析了放學不能留學生的原因,朋友們,你們怎麼想的,歡迎留言討論。


漫語慢文

其一,學生受傷,這裡討論的是承擔責任的問題。這裡的責任屬於民事責任。那麼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是存在過錯,也即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聯繫,這種聯繫是直接聯繫或者間接聯繫均可。如果教師的行為與學生受傷存在聯繫,教師就應該承擔責任。

其二,具體到題意中,學生受傷的直接原因當然是車輛撞人。那到底教師與學生受傷是否存在間接聯繫呢?法律上間接聯繫也需要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就是說必須可以導致結果發生。這就是很多人認識的誤區了,教師留學生,並不必然導致學生受傷,因此學生受傷屬於意外,而不是教師留堂導致的間接結果。因此,教師是不擔責的。

其三,從行為本身看,教師是為了教育學生,本身並未謀利,所以不擔責也是體現了公平原則。當然了,如果學生因留堂在校園內受傷,教師還是要承擔看管不利的責任的。



律師獨角獸

第一種情況:談心發生在學生上學期間,即沒放學時間。這種情況下,學生放學發生事故與老師沒有關係,所以不用擔責。

第二種情況:談心發生在放學時間,即本應學生離校,老師卻把學生留下來。這種情況下老師就要擔責。因為老師的初衷雖好,但卻選在了一個錯誤的時間做了一件正確的事情。如果沒有這次談心,孩子就會躲過車禍。而且現在相關教育文件也規定減輕學生負擔,有一項就是不允許在放學期間留學生,所以老師擔責是沒有問題的。但老師不能無限承擔責任,畢竟是車禍,肇事者是司機,而非老師,所以老師擔的責任不會太大。而且,如果家長能理解老師,不追究老師,那麼其他人是無權追老師之責的。這樣的事給當老師的一個警示,即依法依規執教,不能因為自己是一片好心而違規違法,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

以上是我的理解,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見,可以留言討論。謝謝關注!


故事集結號

做好自己的本分,就不用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對於這個問題本身,我先談一點自己的看法。首先,“差生”的說法,雖然流行也被社會廣泛接受,但在教育學上,早已經被屏蔽了——因為,這樣的一個名詞、代號或一個稱呼,包含的是歧視,是對人的不尊重。現在,一般使用“後進生”來作為代號——換湯不換藥而已!

其次,題主強調“留差生談心”,還有區別對待的含義——如果是優生,情況是不是又不一樣呢?

所以,該問題的“差生”直接改為“學生”即可,不管是什麼樣的學生,其結果,應當是一樣的!

回到問題上來,課後(應當是放學後)留學生談心(包括義務輔導),這是許許多多老師都經常做的一件事。(說句題外話,社會把這當做理所當然,其實,是老師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這難道不是師德崇高的表現嗎?)可就是這樣的事,也有一定的風險,比如題主所說。那麼,教師要不要承擔責任呢?

我認為,發生車禍的直接原因,不是老師留學生,具體原因,應該由交警來判斷。但如果家長說“如果老師不留,就不會發生車禍呢?”個人以為,如果教師提前與學生家長聯繫,盡到了告知和提醒義務(比如,要求家長來接),家長也同意的話,走遍天下,教師都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但如果家長沒有告知家長,或者告知了家長家長不同意呢?說到這一點,我的心裡很難受,因為,我也遇到過這樣的家長:老師下班後給孩子輔導作業,家長在校門口等得不耐煩,罵罵咧咧的。

我想說,真遇到這樣的家長,老師,我親愛的同事們,何苦來著???

那麼,依據這部法律的規定,發生車禍,應由交通肇事者來承擔責任吧?怎麼又扯到教師身上了呢?

最後,在實際中,某些方面,往往為了息事寧人,而採取一些變相的所謂的人道主義措施(請恕我不能直言),這在客觀上,讓某些人的氣焰更加囂張而是讓正義受損。

所以,親愛的同事們,請注意,盡到告知義務,徵得家長同意,很重要哦!

但不能因此而產生消極情緒,畢竟,這樣的家長,少之又少,我們不能因極個別人的行為,而影響我們對孩子的愛。


三水三心

教師課後留差生談心,學生放學回家路上遇車禍!問責任誰擔,老師應不應擔責?這個問題有“亂扣帽子”之嫌!


本人回答之前有兩問請題主和朋友們看一下也思考一下:

二、顧客到商店買東西,售貨員說:你買的東西好象不夠,你等一下我幫你拿去!結果路途被撞,問售貨員應不應擔責?



好了!塵歸塵,土歸土!

老師不是萬花筒,什麼事都往老師身上粘!題主出題也不要故意問“老師應擔責嗎?”故意誤導之嫌!

我上面兩問與題主一樣!

車禍原因很直接明瞭,自有交警來根據交通法來現場勘察再定!與醫生、售貨員、老師無任何瓜葛!


一、車禍自有主因與次因!機動車與行人等按交通法規和事實依據來判定責任!

二、由保險公司與責任人來根據交通法規判定承擔經濟損失!

這些車禍責任與老師毫無責任關係!

哪來老師擔責!



偏偏有人要向老師和學校無理施壓、要老師和學校承擔一部分責任!這種無理的要求請參照上面兩個問題給出車禍法律依據!

無理者必遭社會譴責!

當然這裡還是要提醒一下老師請準時上下課!不要佔用學生放學歸途時間!以勉後患!

歡迎有不同的看法,下方留言!

感謝關注和留言!謝謝!



沙漠遇見大海

其實,我非常反感現在的學校亂收費,亂補課的行為。比如,學生必須到老師指定的書店買試題及參考書,價格很貴不說,回來後,老師又會說裡面就幾道題適合你們,其它的就別看了。弄得學生一頭霧水。但我更反對對老師道德綁架,教師也是一個職業,他們也是一般的人,不要對他們有特珠高的要求。

另外,老師留學生補課,屬一種義務行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只是職責範圍之內的事。如果這期間在校內發生意外事故,或許學校和老師應承擔監護不力之責任。

純屬個人看法,一家之言或有不當,請網友到評論區討論。。


無奈且向上

我的同事,中午(我們是寄宿學校,中午在學校休息)喊一個成績滑坡還可以挽救的學生到辦公室(都是男的,而且是老教師)講了大概十幾分鍾題目,結果講著講著發現學生越來越不耐煩,就問學生是不是聽不懂還是不喜歡老師,學生直接說不喜歡老師,同事就趕緊把他送回教室了。後來班主任調查了,是學生媽媽不給錢他在學校買零食吃,他就不想讀書了…所以…假設一下,如果那天那個老師再多講五分鐘十分鐘,會不會讓學生情緒失控發生意外?…

類似的例子太多了,奇葩學生太多,有要摩托車不然不上學的,有要手機不然不上學的。還有成績頂尖的學生突然不搞學習了,說是蘋果手機也有了,電腦也有了,TFboys的什麼東西也有了,沒有學習的動力了…沃特?

還有一個學生,把宣傳欄弄壞了,自己承認的,老師第一時間讓寫了事情經過,然後打電話給家長說。我的天,家長第一時間就很憤怒的表示我的孩子絕對不會做這樣的事。告訴他孩子自己主動承認的,寫有事情經過,家長還是很生氣的說都是老師逼的,如果孩子精神出了問題要找老師麻煩。謝特,如果不是在校園裡面,這樣的態度,是不是應該直接揍一頓再說。

還有學生週末在網吧和人打架,跑到學校來要主持公道,讓他直接報警也不報。

還有學生星期一沒來學校,班主任打電話給家長了解情況,家長直接說我的小孩去廣東讀職校了,以後再不要打電話煩他。問學籍怎麼辦,要不要辦轉學,說不要了,以後什麼事情都不要打電話過去煩他…

…忽然覺得,心態放好一點,這份工作還是挺多樂趣的。

還有,寄宿學校…夏天查寢…真不是人乾的活。


xpxiong

教師要遵循相應的職業道德,教師課後留差生談心,體現了教師認真負責的職業道德,值得敬佩。學生放學回家路上遇車禍與教師是否擔責要區別開來,我們在平時習慣把道德與法律混為一談,有時甚至用道德綁架法律,這與法治社會的要求是不相符的。


在這件事情上,老師是否擔責的,關鍵在於老師在學生遭遇車禍這件事情上是否有過錯,如果老師有過錯,那麼就應該擔責,如果老師沒有過錯,那麼老師就不應該擔責。

那麼,老師擔責的情況有哪些呢?

1.老師沒有盡到安全責任義務

什麼是安全責任義務呢?這個安全責任義務不是老師把學生安全護送到家,而是老師要盡到安全教育的義務,老師留下差生談心,放學時有義務教育學生放學路上的安全知識,盡到安全教育義務。如果老師沒有盡到安全教育義務,那麼從這個層面來講,要承擔一定責任,至於這個責任比例是多少,要由人民法院來認定。

2.明知學生回家不安全而未採取相應措施

明知學生回家不安全而未採取相應措施是什麼意思呢?比如老師把學生留到天黑才回家,那麼這種情況就屬於明知回家不安全的情況,教師可以採取措施,比如打電話,等家長來接,或者是親自送回家。再比如,留學生談心後,下著狂風暴雨,教師沒有采取措施,讓學生獨自回家,發生事故,那麼老師也有一定責任。

當然,原則上,學生放學回家遭遇車禍,汽車司機違章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說來,老師不應該擔責任,除非有上述兩種情況,老師可以承擔一部分責任,但這部分責任比例都應該很小,因為畢竟老師沒有直接過錯。

所以遇到上述情況,家長一定要理性,不應過餘苛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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