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阻碍交警执行职务 被依法行政拘留

(通讯员:杨小花)5月22日,李某军因阻碍交警执行职务被宁远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5月21日晚,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舜陵街道莲花路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晚8时30分左右,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从帝景湾方向驶来,见前方有交警查车,欲掉头驶离,执勤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其拦下。不料,该男子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检查,弃车而逃,还反身将追上他的执勤人员推倒在地,导致执勤人员轻微受伤、佩带的执法记录仪被摔坏。对此,执勤民警果断出手,迅速将其控制,并扭送到舜陵派出所依法处理。

经查,该驾驶员为宁远县水市镇杨家山村村民李某军。宁远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李某军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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