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
秦檜(1090—1155年),字會之,生於黃州,籍貫江寧。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1115年,秦檜進士及第,中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
宋欽宗時,歷任左司諫、御史中丞。1127年,因上書金帥反對立張邦昌,隨徽、欽二帝被俘至金,為撻懶信用。
1130年,秦檜回到臨安,力主宋金議和。1131年,擢參知政事,隨後拜相,次年被劾落職,1138年再相,前後執政十九年,歷封秦、魏二國公,深得高宗寵信。
秦檜
1155年,秦檜病逝,時年66歲,追贈申王,諡忠獻。
1206年,宋寧宗追奪其王爵。1208年,史彌遠執政後又恢復其王爵和諡號。
秦檜在南宋朝廷內屬於主和派,奉行割地、稱臣、納貢的議和政策。
第二次拜相期間,極力貶斥抗金將士,阻止恢復;同時結納私黨,斥逐異己,屢興大獄,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父親秦敏學,做過玉山縣令、靜江府古縣縣令。
秦檜
秦檜早年做過私塾的先生,靠微薄的學費度日,對自己的生活處境很不滿意,1115年,秦檜進士及第,補為密州教授。
康王趙構在應天府即位,建立南宋,是為宋高宗。宋徽宗得知消息後,致書金帥粘罕,約定和議,讓秦檜加工潤色,秦檜以厚禮賄賂粘罕。 金太宗完顏晟把秦檜賜給其弟撻懶(完顏昌)。
1127年四月,金軍驅擄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桓北上,把張叔夜、何慄、孫傅、秦檜、司馬樸、陳過庭等都一併押走。
到達北方後,唯獨秦檜屈服於威逼利誘,見風轉舵。宋徽宗的一紙賣身契,並未使他超脫階下囚的困境。而秦檜卻開始飽享女真貴族的殘羹剩炙,粘罕非常賞識秦檜,賜給他錢萬貫、絹萬匹。
1130年,撻懶率兵進攻山陽,秦檜隨軍同行。秦檜歸宋後,自稱殺了監視自己的金兵,搶了小船逃回。朝臣多持懷疑態度,宰相範宗尹、樞密院李回與秦檜關係要好,竭力保薦他的忠心。
秦檜返朝入對,提出”如欲天下無事,南自南,北自北“的南北分治方略,並呈上草擬的和議書。
秦檜
高宗認為秦檜忠心可嘉,任命其為禮部尚書,秦檜的隨從也都改為京官,就連船工孫靖也補官為承信郎。
1131年秦檜升任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首次拜相。
1135年,金太宗去世,撻懶主政,宋金終成和議。1136年秦檜復官又被任命為醴泉觀使兼侍讀、行宮留守,並暫去尚書省、樞密院參議政事。
秦檜看準張浚志大才疏,自命不凡,不滿於兼空頭都督的弱點,進行煽動。兩人共同說服宋高宗,不應讓岳飛掌握太大的兵柄,以免功蓋天下,威略震主。宋高宗當即收回成命。
秦檜
淮西之變”震驚全國,張浚引咎辭相,高宗問誰可代替,張浚不答。又問秦檜如何,張浚回答說昏暗無能,於是高宗任命趙鼎為相。
1138年三月,秦檜被任命為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二次拜相。高宗擔憂太后年事已高,告訴秦檜不惜屈己稱臣,希望和議速成。群臣干預。
金使行至泗州,要求所過州縣用臣禮相迎、高宗以客禮相待,態度極其傲慢。京、淮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多次上疏,願效力死戰,高宗不準。金使抵達高宗行都,通告宋廷“先歸還河南,冊封高宗為帝,餘事再慢慢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