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疫情不能按時返回復工,或者用人單位為了安全考慮拒絕部分員工返崗復工該怎麼處理?工資如何發放?

用戶63834413


企業沒有收入來源,老闆能堅持發幾個月呢……還是老闆預留部分經營資金全員共克時艱?把企業發倒了,拿那幾個月薪資還有意義嗎


阿武001


這個時候個人與公司必須服從黨與政府的政策,不能擅自復工,每天看著數據的上升,相信人人都會自覺,顧全大局,暫時的停產停工,封路,足不出戶,是為國家,也是為自己做貢獻!

儘快復工,迴歸正常的生活,大家都在期盼這一天的到來,國難當頭,人人有責,必須放下眼前利益,雖然我們不能趕赴一線,但是也要有自我犧牲的心裡準備。

各地方政府已第一時間響應國家防疫政策及根據各地疫情狀況出臺地方防疫政策,如上海,浙江,江蘇等地均不允許2月9日24時之前復工,返城,對於2月3號至2月9日工資的結算,上海按照休息日計算,員工按標準工資發放,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加班,按200%標準工資發放薪資,或者後期安排補休。

作為個人來說,本人覺得畢竟我們是在家休息,沒有上班,沒有工作,政府和企業已經做出犧牲,只要疫情過去了,給予生活費補助就很知足,放好心態,度過難關,來日方長!

中國加油!武漢加油?








嘻嘻喧喧


(1)用人單位可優先考慮安排勞動者休年休假,並支付全薪,用人單位應注意保留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年休假或者勞動者申請年休假的證據(如年休假申請單,通知等)。

(2)用人單位可引導勞動者請事假,要求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用人單位應注意保留勞動者申請事假的證據。

(3)用人單位可引導勞動者請病假,要求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請病假手續,按照相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期間的待遇。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可安排勞動者待崗,雙方可簽訂《待崗協議》或變更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約定待崗期間的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通俗地講,就是兩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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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因為肺炎的嚴重傳染性,國務院辦公廳於1月26日發佈《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發佈,決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隨後各省市政府立即發佈了推遲節後復工的通知,進一步延後企業復工時間,目前大致延遲至2月10日。

員工不來上班,企業當然就不發工資,看起來似乎很合理,也的確有不少公司開始這麼通知員工了。

但是按照人社部規定,企業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仍然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即便是超出了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也要支付生活費,這個生活費通常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ps:一個工資支付週期通常是一個月。

不僅如此,如果企業在國務院及各省規定的延遲期間內安排工作的,應根據《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本人平時日工資200%的勞動報酬。

國家的此類規定自然是為了讓老百姓安心在家堅守崗位,共度時艱。如果一方面讓老百姓在家宅著,另一方面又讓公司把工資給停了,就算人能在家裡待的住,房貸車貸可不答應。

所以,公司千萬別動歪心思,不然吃虧的肯定還是自己。


杭記小崔


最近武漢的這個疫情,真的是全國陷入的困境。全國停工,全員呆家!這時人民的擔憂也就呈現出來了!是否發工資,建議從以下著手:

1 如果非員工消極怠工,那就應該支付工資!畢竟,國家的政策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們不應該給國家添亂!有國才有家!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2 如果員工趁著疫情而不願意聽從公司安排,當然公司是在政府政策的允許範圍內,那就不應該支付工資!應有過錯方處理!

每個人此時都應該做好防護,進好自己的每一份力量,不要給國家添亂!


會計小白沖沖衝


能發是老闆良心,不發也不能怪老闆

我們公司1月份工資正常發放

2月份按照基本工資發放,公司股東、暫無資金困難員工的高層管理,暫時放棄工資(後續月份不足),如果特別困難可以申請公司援助。

我們現金流也緊張,但是終歸工資要發。

但是有限的資金應該用在更合適的地方。

優先保障公司經營恢復和有困難員工這是我們的準則。

至於暫時放棄部分,由公司後續補足。

我們不怕開不下去,也不怕倒閉。

知道公司困難,我們公司甚至有三分之一的員工,主動籌藉資金給老闆。

這樣的公司老闆和員工上下一心,我們無所畏懼


Laohu電商圈


不上班應不發工資,一般家庭幾個月沒收入能挺住,但不開工老闆本來就壓力大了,房租、庫存壓力、再發工資,撐不了兩個月老闆破產。


中國平安45405236


我們酒店積極響應政府號召,,也是本著對人民負責,對員工負責的態度,放假到二月十號,節前離店回家探親的員工,回來後主動隔離十四天,首先感謝酒店領導對員工的關心,至於工資,我認為,國家有難,大家都有責任為國效力,我們不能去前線支援,為國家做貢獻,就不要在工資上算計了,少開一個月工資,還是能夠挺過去的,就在家裡好好待著,不給政府添麻煩就是對社會最好的貢獻。沒有國家,哪來小家,這是一個普通民眾最應該做的事,也是我們最應該理解,只要能戰勝疫情,全國人民能夠能安康,就算失去了工作,也值得,何況是損失點工資。


zhang114752526


應非員工問題,造成不能上班。單位應按基本工資發放。


屠世富


這個很簡單啊,現在一般的企業都是有基本工資的,然後後面有一大堆什麼全勤獎,績效獎,提成獎,什麼這個獎那個獎加起來才是你的最終工資!特殊時期特殊對待就發基本工資就可以了,有的企業沒有基本工資的就按照當地2019年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就可以了,企業要生存但是老百姓也要買財米油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