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被曹操擒获,刘备不想保吕布,刘备错了吗?

大唐战将秦琼


当然没有错,我要是刘备我恨不得千刀万剐吕布这王八蛋,历史上的刘备表现得已经很克制了。

兴平二年(公元195年),拥有大半个兖州的吕布被只剩三个城的曹操反击,打得和落水狗一样。此时的吕布已经得罪了大部分诸侯,声名狼藉,没有人愿意接纳他。

《三国志·吕布传》:(吕)布自以杀(董)卓为(袁)术报仇,(袁)术恶其反复,拒而不受。

《三国志·吕布传》:而求益兵众,将士抄掠,(袁)绍患忌之。

在这种危急时刻,吕布向刘备求救,刘备不计前嫌,向吕布残部伸出了援手,把他安置在了小沛,无异于雪中送炭。

可吕布不但不知恩图报,反而趁刘备内部空虚,反咬一口,以怨报德。

《三国志·先主传》“先主与(袁)术相持经月,吕布乘虚袭下邳,虏先主妻子”。

刘备被逼无奈,承认了吕布对徐州的所有权,向吕布求和,才得到了小沛这一小块地方容身,实力大减。袁术看到刘备的窘境,想趁机消灭刘备,刘备被逼无奈向吕布求和,吕布出于唇亡齿寒的道理,搞了一出“辕门射戟”帮刘备解了围。

这一点也被所谓的“布吹”大吹特吹,好像刘备欠了吕布很大的恩情一样。要不是你吕布以怨报德抢我徐州,我会被袁术欺负成这样吗?还有你吕布要不是出于自身利益,会救我刘备?这叫恩?那我收留你吕布算什么?

《三国志·吕布传》:布曰“吾为在(袁)术围中,不得不救也!”

后来刘备稍微恢复了一点实力,吕布就率兵来攻,刘备被逼得只好投奔了曹操,和曹操一起干吕布,终于在二人合力下彻底消灭了吕布。

《三国志》:先主还小沛,复合兵得万余人,吕布恶之,出兵攻先主,先主败走归曹公。

最后吕布在白门楼还死皮赖脸得向刘备求救,请问你要脸吗?我都替你害臊。就你“辕门射戟”这点破事还一直拿出来吹,你生动展示了什么叫“农夫与蛇”,我怎么对你,你怎么对我?抢我地盘还有理了?还有,要不是你打我,我会投靠曹操?我会和曹操一起干你?新仇旧恨一起算,你怕是死十条命也不够换吧。

就算我刘备大度地原谅你,你觉得曹操会放过你?你觉得曹操这么聪明的人,会不知道怎么处置你而来问我吗?曹操难道就忘了前些时候你差点夺了曹操兖州,把曹操逼得只剩下三座城的事情?全中国都知道你的为人。曹操会不知道?曹操只不过想把“祸水东引”罢了,给人一种好像是我害死你一样的错觉。


百胜军节度使


刘备没有错。吕布虽为一方诸侯,也有讨董卓之功,但其生性狼子野心,见利忘义,反复无常,专弑其主子。似这种小人,空有一身好武艺,留在世上遗害无穷,劝其除恶务尽,何错之有?从另一方面看,曹操有爱才之心,欲留为己用,且吕布又自愿臣服,供其驱使。大概刘备除了除恶之外,也有自己的打算,一旦曹、吕结盟,他自己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实现自己的宏图大志,又凭添了强硬对手。事物均有两面性,也难料曹、吕不会反目,也许这个专杀主子的高手,那一天会要了曹賊之命。曹操虽然爱才,但却对德行并不是很看重,因此才意生徬徨。正如陈群告郭嘉这个人不俭点,曹操明知陈群是对的,因独怜郭才,始终不作处理,其实也等于害了郭嘉。


天山月3


当吕布求饶时,曹操阴险地回头问刘备:“何如?”淡淡的两个字,却暗藏杀机,明面上是决定吕布生死,暗中决定刘备的死活。在短短几秒钟,刘皇叔想了些什么?

刘备想到吕布翻脸比翻书还快

吕布武艺在三国时期无人匹敌,当年刘、关、张三英战吕布,拿出浑身解数,也只打了个平手。但此人能勇无谋,定力差,最要命的是长了一张狗脸,翻脸比翻书还快,只要给他一把糖豆豆,他就立马换干爹,被张飞骂作“三姓家奴”。这种人最靠不住,今天一起喝酒“辕门射戟”为刘备化解危机,明天这一箭可能就射到刘皇叔屁股上。

刘备想到曹操能驾驭了吕布

三国时期,曹操绝对是超一流的CHO,他的用人能力远远超过丁原、董卓,任人唯贤,不但善于笼络人才,而且能把每个人的长处发挥到极致,还能管理好每个人,既不让他们超出责任范围,又不能使人才外流,比如司马懿在曹操生前,被曹丞相的威严镇着,不敢越雷池半步。再比如陈宫,之前弃曹操而去,曹操知道他能力很强,极力挽留,当看到陈宫宁死不屈,咬牙杀死,也不能让他再帮助别人与他作对。吕布虽然反复无常,却是个软骨头,贪钱财好女色,估计只要还他赤兔马,再送上几名绝色美女,就能把他玩弄于股掌之间。武力最强的大将吕布一旦效忠于曹操,这对于刘备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刘备想到曹操生性多疑

刘备以皇叔自居,虽然经常被打成落水狗,但运气总是不错,大难不死。皇叔这个名号对于刘备来说是笼络人心的金字招牌,但对于曹操来说是最大的心病。虽然当时刘备被打得连睡觉的地方都找不着了,在实力上无法与之抗衡,但曹操一直在考察刘备的有无称帝的野心。提出“是否杀吕布”这一问题,就是对刘备的第一次大考,如果答得好,刘备就可以被留用,如果稍有差池,杀完吕布,下一个就是刘皇叔了。

刘备是个合格的政治家,也是个天生的好演员,并没有直接回答曹操的问题,也淡淡回了一句:“公不见当年丁原董卓之事乎?”这句话像一把钢刀直入主题目,可谓杀人不见血。

初试很顺利,“大耳贼”交上一份完满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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