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強制辦理門禁卡,不交物業費不準進家,違法嗎?

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但在實際生活中,許多物業並不是為業主服務,而是對業主進行管理,包括辦門禁之類的事情可能是擅自決定後的行為。這是因為許多小區並沒有業主委員會,無法代表全體業主進行商議和決定,物業公司反倒成為了業主的主導者。物業公司對不交物業費不準回家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

物業公司強制辦理門禁卡,不交物業費不準進家,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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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是自己房子的主人,物業設置障礙阻止主人回家是違法行為

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其實是委託管理的關係,許多小區在剛成立時都由開發商選定物業服務公司進行管理,業主並沒有參與決定,入住後因為業主很難短期內成立業主委員會來代表全體業主自主的決定和管理小區,所以物業通常是沿用。

而業主從買了房子後,在法律上是產權人,對房屋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而業主回家是明顯的使用權利,而物業設置門禁阻礙業主回家,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的。或許有人會說你交物業費就能拿到門禁,可以自由回家了;在此我們討論的是物業設置門禁可以,但設置完後要及時提供門禁卡給業主,否則就構成阻礙,業主有權要求物業排除妨礙,否則物業的行為就構成侵權,所以這是一個違法行為。

物業公司強制辦理門禁卡,不交物業費不準進家,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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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不交物業費不違法,但是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

業主雖然對房屋享有全部權利,但一個小區除了個人自有的產權部分,還有公共使用部分,或公有的產權區域,物業往往是對這些內容進行管理和維護,業主自己也享受了物業的服務,即使從個人角度對這種服務不滿意,但是基於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業主需要按時繳納物業費,否則就構成違約。

既然物業服務合同中雙方都存在權利義務關係,那麼當履行合同發生糾紛後,需要通過協商或訴訟等方式來解決糾紛,但在此之前合同雙方應該盡最大的義務來履行,保證物業服務合同的正常行使,畢竟這牽扯到多戶人家的權益問題,對單個業主來說有需要支付物業費的義務。

雖然不交物業費不違法,但是卻違反合同規定,那麼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行為也不可取,當不滿意服務時要及時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而非用極端來應對,也並不可取。

物業公司強制辦理門禁卡,不交物業費不準進家,違法嗎?

結語

所以,物業公司設置門禁後以未繳納物業費為由不發放門禁卡給業主,其實是違法行為,只是這種行為往往屬於軟暴力的威脅,業主有時也無可奈何。

而不繳納物業的業主,其實物業也挺頭疼的,畢竟服務的標準人人的要求並不一樣,被拖欠物業費是常態的事情。

那麼物業將門禁同繳納物業費組合起來使用,就成為了目前通用的方式;不管是物業還是業主,因為通過正常的手段去維權會成本巨大,花費太多,耗時太長,所以往往處於一個你吵我鬧的境地。解決類似糾紛最好的方式就是協商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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