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網絡盜竊虛擬貨幣被判刑

邵陽日報訊 (記者 陳星 通訊員 李青梅) 4月9日,邵東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虛擬貨幣盜竊案,張某潘、何某躍、曹某龍、何某華、林某源5人因犯盜竊罪,被該院分別判處8年至10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1萬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

2019年3月,張某潘、曹某龍、何某華意外發現一款VDS APP軟件中的虛擬貨幣漏洞可以套取現金,遂萌生了犯罪念頭,後又拉何某躍、林某源、黃某馬(在逃)陸續加入。

6人商量後分工協作,何某華、曹某龍負責全盤事務,何某躍負責製作虛假APP,張某潘負責組建微信群和拉人進群,林某源、黃某馬負責在群內發佈虛假APP下載鏈接。用戶進群后只要點擊他們發佈的下載鏈接,木馬程序就會被激活,隨之用戶的VDS APP賬號和密碼立即被洩露。張某潘等6人則利用被洩露的賬號和密碼登錄VDS APP,套現賬戶內的VDS虛擬幣。

2019年5月,張某潘等6人非法盜取他人VDS APP賬戶中虛擬幣1.3萬餘枚,價值75.6萬元。隨後6人按比分配了贓款。

同年7月,除黃某馬(在逃)外,其餘5人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後被檢察機關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潘等5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製作和發佈虛假APP,利用他人VDS賬號和密碼,竊取他人虛擬貨幣並兌換成人民幣,盜竊錢財意圖明顯且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盜竊罪,系共同犯罪。

該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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