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讀:七部委“先上崗、再考證” 措施, 避免畢業生因疫情無法及時獲得證書錯失就業機會

中國網直播訊 2020年4月1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除了加大“六穩”工作力度,還增加了“六保”,其中“穩就業”居於首位。這凸顯了就業的重要地位——只有穩就業才能確保居民收入,進而帶動消費,使經濟得到可持續、穩定的增長。保護就業就是維護我國經濟的根基。

2020年春季,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用人單位招聘計劃擱置、招聘需求萎縮,更有不少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擺在874萬畢業生面前的,是更為激烈的應聘競爭。另一方面,受突發疫情影響,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推遲或取消,特別是不能按時取得法律法規明確要求持證上崗的准入類職業資格,將直接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大學生就業,事關產業結構轉型升級、高等教育改革、畢業生個人發展,更關係到千家萬戶的福祉。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2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強調“要注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統籌做好畢業、招聘、考錄等相關工作,讓他們順利畢業、儘早就業”。李克強總理對高校畢業生職業資格問題也作出重要指示。為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部分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針對性、階段性措施,在最大程度上減小疫情給就業工作帶來的衝擊。

《通知》所作出的各項規定,是為有效緩解疫情期間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所採取的必要的階段性舉措:

“先上崗”和“先實習”不是降低用人標準,而是為了切實維護就業的公平性,確保符合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並滿足用人單位用人需求的高校畢業生,能夠及時、順利地在適合的崗位上開展工作,避免因疫情影響無法及時獲得證書而錯失就業機會。《通知》中明確規定“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於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教師資格”“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其他條件的,可先申請實習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實習”。

“再考證”只是因應部分職業資格考試受疫情影響而作出的參加考試時間延遲性調整,而非“降低考試標準”,後續還需參加考試。《通知》中指出“實習期滿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律師執業”“對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5項准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該5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職業資格。”

同時,也充分考慮到確保用人質量、職業安全等方面的原則性問題,規定“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

在施策對象的範疇上兼顧了公平性,充分考慮到往屆生的就業困難。《通知》中的“高校畢業生”不只是2020屆高校畢業生,還包括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這使得有關政策措施能夠在更大範圍上惠及畢業生,更大程度地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共克時艱。同時,為保障未按時取得資格證書求職者與已取得資格證書者間的公平性,明確規定“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重要依據,也是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當前特殊背景下適時出臺的《通知》,既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同時兼顧原則性、靈活性、公平性和包容性,致力於促進高校畢業生順利畢業、儘早就業,幫助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成功就業,配合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鼓勵畢業生基層就業等相關政策,多措並舉,努力降低疫情對就業的影響,為特殊時期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提供有力支撐,努力確保就業局勢的總體穩定。

(作者童天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 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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