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是維持婚姻還是一刀兩斷?哪種方式對孩子的傷害更大

寒假期間,孩子的姑姑猝不及防就離婚了,在我們看來孩子姑姑雖然沒什麼文化,為人也老實本分,前年才生下了小侄子,今年過年一家人還帶著寶寶來我們家玩,沒想到過完年沒多久就離婚了。

夫妻感情破裂是維持婚姻還是一刀兩斷?哪種方式對孩子的傷害更大


婆婆傷感提到,小姑子婚姻早已出問題,據說夫妻倆在縣城打工,婚後日子從甜言蜜語變成了生活瑣碎,輕鬆的外食變成了孩子的泡奶和輔食,小姑子在婆婆家時備受寵愛,不用操持太多家務活,加之男方下班後經常沉迷遊戲,兩人經常為家務瑣碎和孩子而吵架,無數的生活摩擦打鬧裡兩人選擇離婚。

孩子最後判給了男方,放回老家由孩子奶奶照顧,小姑子意思是她還可以再嫁,我打心眼裡可憐那個還沒滿兩歲的孩子,我也認可感情完全破裂應該離婚的說法,但是到底應不應該離婚或者怎麼處理孩子的歸屬,還確實是個問題。

感情破裂對孩子的傷害

父母感情穩定的家庭,溫暖的愛和貼心的養育會讓孩子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安全的,並能夠感受到這種安全感是來自父母,小的時候和家人形成穩固的依戀和基本的信任,長大之後才會建立與人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為什麼有些人在人群中應付自如,有些人總是給人感覺惴惴不安,除了天生的肝膽發育不良,最大部分是來自於家庭氛圍,那是不是父母就不能離婚?離婚就是代表家庭氛圍缺失?

夫妻感情破裂是維持婚姻還是一刀兩斷?哪種方式對孩子的傷害更大


1、感情破裂不離婚

婆婆和公公是老一輩的分居人,兩個人分居不分家,但是在家裡都是互相地埋汰對方,說話叫一個難聽,剛嫁過來老公的家,每年過年都是大吵小鬧不斷,從煮菜到家務分配,從用錢到孩子,曾經問過老公他們為什麼不離婚,回答都是兒女建議離也不願意,因為怕丟臉。

婆婆3個孩子都已經成家,每年都害怕回家過年,受不了婆婆公公因為雞毛蒜皮的事情吵架,小時候兩人長期在孩子面前打罵對方,造成3姐弟都內向、自卑,即使成婚後也容易在生活中“模仿”父母給對象的找茬。

不穩定的婚姻讓孩子如履薄冰,孩子特別缺乏安全感甚至性格扭曲。

2、婚姻破裂如仇人相見

最普遍最經典的莫過於,感情破裂的離婚,一般雙方不是沒有感情而是剩下不滿和恨,對方對自己不好對不起自己,給不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等,人喜歡從別人身上找問題人性在離婚一刻會表露無疑,不停地攻擊對方,埋怨生活,發洩不滿,即使在孩子面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和不如意。

大多數年幼的孩子都沒辦法把父母的情緒發洩消化,他們害怕成為父母之間攻擊對象或者絆腳石,沒有判斷能力的孩子甚至誤以為父母一方就是敵人,無論站父母哪一方對孩子來說都是折磨。


在婚姻無可挽回的時候可以選擇離婚,但是孩子最合適的歸屬應該是情緒相對穩定的一方,婚姻法一般建議兩歲以下孩子隨母親生活,為什麼?

媽媽不可替代

夫妻感情破裂是維持婚姻還是一刀兩斷?哪種方式對孩子的傷害更大


六七個月的孩子開始人生,其他的人離開房間對孩子沒有太大影響,如果媽媽離開了房間他就容易號啕大哭,即使其他人如何逗弄也不及媽媽回頭一個擁抱,這個時候孩子眼睛已經能夠清晰辨認出父母的輪廓,對於經常撫育自己的特定對像形成了一種依戀,這個對象大多數是媽媽。

英國兒童精神分析學家鮑爾比把兒童依戀行為分為:微笑、發出叫聲、依偎、擁抱等主動地身體接觸,會不自覺眼睛追逐,聲音定位媽媽。

鮑爾比還把依戀分為了四個階段:

第一、出生後8周到12周,這是時候眼睛咕嚕轉,看什麼都好奇,無論對誰都是凝視、發聲,伸出手等。

第二、12周左右到6個月左右,孩子的眼睛視力已經基本達到0.2-0.5上下,對於日常生活中有更多聯繫的特定的人(多數情況下是媽媽),會更多少表現出第一階段的依戀行為。

第三、6個月到2歲。明顯形成了對特定對象的依戀,依戀行為變得明顯,沒有安全感的孩子尤其明顯,即使在同一個屋子,媽媽上一個廁所都會引起孩子的不安和恐懼,這也是為什麼,這個時間段的孩子特別粘人的原因。

第四、3歲開始(包括2到3歲),如果特定依戀人要出門,孩子會迅速覺察到,活脫脫一個粘人的小妖精,孩子更敏感也更機靈,基本視力發育完全,能夠洞察依戀對象的心情、動機等。開始洞察媽媽的行為,例如能夠意識到媽媽消失還會出現,但是大部分的孩子依然會有明顯的不捨和粘人情況。

德國哲學家雅思貝爾斯曾經說過:教育意味著一棵樹撼動另一棵樹,一朵雲推動另一朵雲,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世界上最好的家庭教育,是父母 與孩子心與心的交流。

父母的思想,行為無形中就在孩子心中植入一顆種子,至於它發育成什麼模樣,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教育也是心靈與心靈的對話,父母之間的對話好與壞直接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如何給予正面的引導,正面的教育,分析孩子的心理障礙和心理發展和父母不穩定婚姻的關係,是我們的功課。

孩子依戀的是媽媽溫暖的懷抱,是爸爸堅強的肩膀,家是堅固穩定的港灣,為他們遮風擋雨,給予他們庇佑和保護。讓孩子在懵懂的童年感覺到風雨飄搖,在不安中掙扎,充滿焦慮和憂愁是為人父母最大的悲哀。

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好聚好散實屬無奈,任何人相聚相愛相處都是需要緣分的,如果不到萬不得已(暴力、道德淪喪除外),建議時間上可以考慮5到7年,給對方一個機會,給孩子一些時間去適應去調整,任何一段感情都是需要一些時間去磨練、適應、調整的。

“七年之癢”是彼此經過7個春夏的互相瞭解,孩子大概處於3到6歲上下,歷經七年洗禮,我們足夠成熟明白自己需要什麼,有多少能力,孩子大概明白什麼是分開。也許我們那時候就可以告訴他們:爸爸媽媽尊重對方,選擇分開更舒服,但是我們依然熱愛生活,把彼此當家人,最重要我們都深深愛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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