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庭与被告人“隔空对话”远程审理刑事案件

蚌埠:法庭与被告人“隔空对话”远程审理刑事案件

蚌埠法院网讯 家人间的亲情本是美好的事物,但是当家人遇到麻烦时,应该冷静理智的处理,不能冲动行事,否则只会害人害己。2020年4月20日,在疫情防控期间,禹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与被告人“隔空对话”,审理了一起因为民间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被告人荣某甲因为家人与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出手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9年10月27日9时许,在蚌埠市喜迎门二期南门华运超市门口,因王某某与刘某某的矛盾纠纷,被告人荣某甲与荣某乙(已行政处罚)、陆某某(已行政处罚)与被害人刘某某推搡殴打,期间荣某乙用拳头击打刘某某面部,造成刘某某鼻骨骨折,门牙松动。2019年11月8日,经蚌埠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荣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荣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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