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LPR公布:1年期LPR为4.20% 5年期以上LPR为4.85%

金融界网站9月20日讯 今日上午9时30分,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布。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

如市场普遍预期,在前期降准资金落地的背景下,1年期LPR下降了5个基点。确实,9月16日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约8000亿元,降低了银行资金成本,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在LPR定价中的加点部分。某业内人士表示,此次LPR报价与8月20日相比出现了下降,投资者情绪有望获得提振,此外,LPR定价下降也将有助于降低贷款实际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

新一期LPR公布:1年期LPR为4.20% 5年期以上LPR为4.85%

新一期LPR公布:1年期LPR为4.20% 5年期以上LPR为4.85%

第二轮LPR报价利率下行 主要有三方面因素支撑

综合各方观点看,第二轮LPR报价利率继续下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支撑:

一是全面降准落地后会降低银行负债端的资金成本,带动资产端LPR定价走低。

二是当前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需要进一步降低实体融资利率,LPR作为新发放贷款的定价基准,首次报价降幅有限,后续还有继续下调的空间。

三是通胀预期升温将会掣肘利率下调,有观点认为9月、10月将是CPI下行期,而10月之后的CPI可能会再度上升并突破3%,因此当前是降低LPR利率的最佳窗口期。

从长远看,央行改革LPR的目的旨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畅通“货币当局调节政策目标利率(如MLF)-影响市场基准利率(无风险利率)-市场主体交易形成实际利率”的传导链条。有意思的是,自LPR首次报价后,市场对于要抓紧通过降低MLF利率来带动LPR利率下调的声音就多了起来。

证券时报头版评论:LPR迎来二度报价 银行应抓紧锤炼内功

此前国常会提出要“推动实际利率水平明显降低”。但LPR首次报价结果出炉后,4.25%的最新1年期LPR水平较此前仅下降6个基点,较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降10个基点,降幅低于市场预期。

随着本周二265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到期后中国央行只是缩量续作并维持利率水平不变,以及本周四美联储再度降息后中国央行未跟进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市场呼吁的尽快降息成了一厢情愿。支持尽快降息的一派,提出的理由是官方多次强调要推动实际利率水平“明显”降低,并以此延伸解读为,要想LPR显著下降,除了降准还不够,下调MLF利率也非常重要。

但其实,货币政策究竟应如何调整,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上述理由似乎忽略了两方面问题:一是在LPR报价过程中,采取“MLF+点差”的形式进行报价,MLF只是反映了银行负债端的边际资金成本,其在定价模型中所占比重并不大;而且,目前1年期LPR与1年期MLF利率之间的利差超90个基点,本身就有较大压缩空间,再下调MLF利率对于促进LPR的明显下降未必会有明显效果。二是市场过度看重官方提出的“实际利率水平明显降低”,却鲜有提及官方还强调“运用市场化改革办法推动实际利率水平明显降低”。LPR改革的目的在于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促进实际利率水平走低,如果仍把实际利率的走低寄望于政策利率的调整,是否有违市场化改革的初衷?

对银行来说,LPR报价机制改革之时,也是自身改革之际。虽然短期内净息差的压低不可避免,但改革的意义就在于倒逼银行走出舒适区,主动想办法通过提高市场化定价能力、挖掘有增长潜力的信贷资源、强化风险管控能力等,降低无效信用扩张,提升风险偏好,以维持净息差的稳定。既然强调市场化改革,货币政策的思路也不会局限于传统手段,让银行在改革的压力下抓紧提升内功,扩大LPR在新发放贷款中的应用程度,然后再实施降息,或是更可行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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