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檢驗標誌實現電子化

6月20日起

機動車檢驗標誌實現電子化

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

已領取的車輛不需再粘貼紙質標誌

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聯網+交管服務”水平,公安部在16個城市試點基礎上,決定全國分兩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

1、推廣時間

  • 第一批推廣安排:自2020年4月25日起,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雲南、新疆12個省(區)推行檢驗標誌電子化;
  • 第二批推廣安排: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廣西、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15個省(區)推行檢驗標誌電子化,實現全國全覆蓋

2、如何申領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憑證。

辦理機動車登記、核發檢驗標誌業務時,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信息系統自動生成、自動推送檢驗標誌電子憑證,機動車所有人可登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者“交管12123”手機APP,直接查看、下載使用。

屬於6年內的免檢車輛,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誌電子憑證。

對在用車輛尚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公安交管部門將統一生成檢驗標誌電子憑證,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網下載使用。

對檢驗標誌紙質憑證丟失、損毀的,無需辦理補領檢驗標誌業務,可直接在網上下載使用,如需領取檢驗標誌紙質憑證的,可選擇郵寄送達或到車管所自取。

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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