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記者揭祕: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半月談記者揭秘: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半月談記者 李鈞德

《半月談》即將迎來40歲生日。我1994年大學畢業到新華社河南分社工作,1995年在《半月談》發了第一篇稿子,從此結緣,至今已25年。25年來,我職業生涯中的不少誠意之作都是在《半月談》首發的,幾乎每篇稿子後面,都有一個敬業的編輯,都有一串助力記者成長的故事。其中有一篇,我至今難以忘懷。

2012年,《半月談內部版》第6期曾刊發我一篇報道,題目是《“死刑保證書”保證了什麼?——河南新版“趙作海案”考問維穩之惑》。這是一篇我在所有媒體記者中率先採訪並連續追蹤的獨家報道,且涉及“強姦”“故意殺人”“刑訊逼供”“上訪”“維穩”“超期羈押”等諸多令新聞編輯望而卻步的敏感詞,《半月談內部版》不但發了,還做了連續報道,並最終使被超期羈押10多年的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懷亮重獲自由。

半月談記者揭秘: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2001年8月2日晚,河南葉縣灣李村女孩郭霞(未成年人,化名)在村北沙河堤上摸“爬叉”(知了的幼蟲,可以賣錢)時遇害,並被拋屍入河。在排查時,同村村民李懷亮因當晚也在現場附近摸過“爬叉”而被公安機關帶走,隨後被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刑事拘留。此後,李懷亮案歷經七次審理三次判決,均因證據不足被撤銷。李懷亮也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超過10年。

在此期間,被害人和被告人兩個家庭,一個為了討說法,一個為了求清白,在上訪路上苦苦奔波,雙雙陷入10多年的苦難深淵。公檢法三家機關,苦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又礙於纏訴纏訪者的過激行為而對懸案打起了太極。作為該案主審法院的平頂山中院,為了阻止被害人父母上訪,甚至不惜觸碰司法公正的底線,與被害人父母簽訂了荒唐的“死刑保證書”,答應被害人父母只要不上訪,儘量判被告人死刑。

半月談記者揭秘: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這一案件因涉及諸多敏感點,成了省市縣相關領導都知道、卻沒人敢拍板的“燙手山芋”,媒體記者也大都不願涉足此案。2011年,我從一位朋友處獲悉這一線索後,覺得這個案件很有解剖價值,就突破種種困難前去採訪,並通過內部渠道向高層反映了此事,引起了高層重視,要求限期解決。但,不知當地採取了什麼“妙招”應對,案件不久後又石沉大海。

為了這起案件,雙方家人多年上訪,家庭支離破碎。當地幾任縣委書記提起此事就頭疼,政法委也協調了多次,卻一直沒人敢拍板。在有關部門為此召開的內部協調會上,各部門負責人曾反覆考慮此案判無罪的後果。其中一位負責人曾明確表示:“如果現在判無罪,不可預料的結果(受害人親屬上訪或發生極端情況)可能馬上發生,如果退回去,可以延緩,或者避免結果發生”。既不敢放,又不能判,嚴重的超期羈押,更給當事人及家屬帶來難以估量的痛苦。

再三思考後,我認為,這是一個“犧牲法治換穩定”的典型錯案,如果能夠公開報道,不僅有利於推動案件解決,而且可以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識。抱著這一想法,我找到了老朋友、半月談內部版主編周清印老師。周老師對我想公開報道此事的想法非常贊同,他說,公開報道可以引起社會上更多人的關注。關注的人越多,對案件的推動越大,有關部門越不好“矇混”。關鍵是稿子要把握得當。一位業內權威人士曾經說過,

沒有不能報的題材,只有寫不好的稿子。

清印老師的鼓勵,讓我信心倍增。在他的指點下,我對稿子進行了精心的打磨,重點突出了這起案件給雙方家庭帶來的痛苦,平頂山中院簽訂“死刑保證書”的過程及矛盾心態,以及想犧牲法治換穩定、結果卻造成社會不穩定的嚴重後果。

這篇調查報道在《半月談內部版》一經刊發,立即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很多讀者認為,李懷亮案之所以出現法院和被害人家屬簽訂“死刑保證書”的荒唐情節,是當前我國司法機關在維護司法公正和維護社會穩定雙重壓力下的結果,是現行信訪體制之困以及“一票否決”式政績考核異化之弊。

《半月談內部版》的報道給簽訂“死刑保證書”的平頂山市中院帶來很大壓力。2012年6月10日,平頂山市中院發佈說明回應稱,該“保證書”是被害人親屬向法院提出提高審級的要求和請求判處被告人死刑的意見,是被害人親屬單方面的訴求,雖然寫在帶有“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字樣的稿紙上,但不是平頂山中院與當事人達成的協議,上面也沒有任何法院人員的簽名。

半月談記者揭秘: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針對平頂山中院的辯解,我又根據採訪到的事實,趕寫了《“死刑保證書”鬧劇是如何開演的——權威知情人揭開事實真相》,在半月談網發表。在這篇後續報道里,我用紮實的證據材料,還原了平頂山中院主管副院長和受害人父母簽訂“死刑保證書”的經過,以及籤“死刑保證書”的原因,是為了不讓受害人父母上訪。從此,平頂山中院再無辯解。

半月談記者揭秘: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這起看似荒唐的“死刑保證書”案件,不僅在社會上引起很大震動,還引起了很多司法界著名學者、律師乃至高官的關注和反思。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河南省高院院長等人都公開發表文章,對此案進行討論和反思。此案甚至成為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的熱門話題,全國各地報刊、網絡、微博上關於此案的討論文章也以數十萬計。

2013年4月25日,在輿論關注和上級相關部門的督促指導下,平頂山市中院再次開庭審理李懷亮案。經過一天的審理,25日18時,平頂山中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李懷亮無罪,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當庭釋放。此時,距2001年8月7日李懷亮因此案被刑事拘留,已過去近12年;距我第一次到李懷亮家採訪,也已過去近3年。

半月談記者揭秘: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半月談記者揭秘: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有評論指出,半月談關於李懷亮案的這篇報道,不僅直接推動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懷亮在沒有“真兇落網”“亡者歸來”的情況下,極其罕見地被以“無罪推定”原則宣告無罪,而且以新聞報道的形式,對公眾進行了一次普法教育,讓關心此案的公眾明白了什麼叫“無罪推定”,什麼叫“疑罪從無”。從這一角度講,它還是對2012年3月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中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的最好宣傳。

今年4月25日,是李懷亮無罪釋放7週年。李懷亮命運的改變,如果不是半月談這個平臺,也許不知還要晚多少年。

半月談記者揭秘: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半月談記者揭秘:蒙冤12年的李懷亮和“死刑保證書”鬧劇

來源:半月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