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大學生被已婚男老師當街刺死案”宣判 男教師被判死刑

11月20日下午,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9歲女大學生被已婚男老師當街刺死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郭春牛被判死刑。

11月17日,大二女生涵涵(化名)的母親謝女士接到了法院的通知,11月20日,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對殺害她女兒涵涵的被告人郭春牛進行一審宣判。

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學33歲的已婚思修男老師郭春牛結識了該校19歲的女生涵涵,郭春牛隱瞞自己已婚和涵涵成為情侶,後因雙方感情不和於6月分手,9月初,郭春牛希望與涵涵複合未果後,於當年9月19日將涵涵刺死在街頭,屍檢報告顯示,涵涵身中48刀。

法院​一​審判處當街殺死女大學生男老師死刑

11月20日下午,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9歲女大學生被已婚男老師當街刺死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郭春牛被判死刑。

“19歲女大學生被已婚男老師當街刺死案”宣判 男教師被判死刑

據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消息,2020年10月30日上午,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郭春牛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因該案涉及個人隱私,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由於案情重大,該案將擇期宣判。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1月18日從涵涵的母親謝女士處瞭解到,法院在17日通知她,該案將在11月20日進行一審宣判。

“我們不要經濟補償,只要求判處兇手死刑,立即執行,這個訴求從一開始就是確定的,沒有任何改變。”謝女士說,“如果一​審​沒有判死刑立即執行,我們還會繼續上訴。”

受害方代理律師樊顒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公訴機關對該案進行了充分準備,在10月30日的庭審進行了四個小時,郭春牛當庭翻供,不承認檢察院指控的故意殺人,只承認傷人,承認對被害人有感情想要複合,並稱自己只捅了受害人五六刀,但屍檢報告上寫的就有48刀。此外,對於自己案發前一個月購買作案匕首,郭春牛辯稱,他是想要自殺用的,同時稱自己作案前有抑鬱症狀。但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瞭解,在案發後相關部門對郭春牛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認為,其沒有精神病,案發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做精神鑑定的專家也出庭作證了。

男老師隱瞞有家室與大一女生談戀愛 被分手後刺死女生

1999年出生的涵涵是家中的獨生女,2018年涵涵考入安徽工程大學,卻未想到等待她的竟是一場殺身之禍。

“19歲女大學生被已婚男老師當街刺死案”宣判 男教師被判死刑

2019年2月份,涵涵與學校33歲的思修老師郭春牛結識,郭春牛並未告知涵涵自己有妻子,同年4月初兩人成為情侶,後因雙方感情不和,於同年6月30日分手。

涵涵的母親謝女士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其實在這期間涵涵一直想要分手,但是郭春牛會用自殺、掛科等方式威脅涵涵,後來涵涵和家人說,她再也沒有和郭春牛見過面,但是家人卻在9月份從學校得到了女兒遇害的消息。

據安徽蕪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2019年9月初,郭春牛希望與涵涵複合未果。同年9月19日15時35分,郭春牛攜帶一把匕首至安徽工程大學校園等候涵涵下課,16時26分,郭春牛尾隨涵涵至學校小北門外。涵涵欲坐出租車離開擺脫糾纏,見郭春牛追來便向馬路對面跑去。郭春牛追至馬路中間,持匕首向涵涵頸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數十刀。公安民警接群眾報警到達案發現場,將自殺未遂的郭春牛控制,涵涵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死者系被他人持銳器刺戳全身多處致左頸總靜脈破裂,肺、肝、腎、脾、胰等多臟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屍檢報告顯示,涵涵身上共有48處傷口。

遇害女生母親:穿著女兒生前的衣服出庭 兇手執行死刑後再安葬女兒

在20日的宣判過程中,謝女士一直穿著女兒生前的衣服,並帶著女兒的照片,“我希望用這種方式,讓她親自聽到法院的判決。”

謝女士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涵涵是她唯一的女兒,孩子遇害後,她和丈夫每天都是在痛苦之中度過,“很多人勸我們天氣好的時候出去走走,散散心,轉移一下注意力,但是他們不知道,外面的陽光和世界在別人看來都是彩色的,但是我們現在看什麼都是灰色的。”

謝女士說,自己的愛人是在機場做大巴車司機,涵涵遇害後,愛人主動和單位提出無法工作,“因為他是開大巴車的,關係到車上乘客的安全,如果他的精神狀態不好,可能對車上的人都不安全,所以就暫時無法回到工作崗位上。”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瞭解,涵涵在遇害後遺體一直保存在殯儀館沒有安葬。“主要擔心後面案子進展中,如果再需要做屍檢等,另外也是要等到兇手被執行死刑後才打算安葬女兒,這也是我們想要給女兒的一個交代。”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付垚)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北青即時】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首發,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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