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本文圖片均來自央廣網
新華社南昌4月24日消息,毒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白琵鷺、小天鵝以及其他受保護鳥類共43只,致使鄱陽湖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生態體系遭受危害,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24日,江西省永修縣人民法院對這一案件一審宣判,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11年不等的刑罰。

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辯護人員
永修縣人民法院鄱陽湖環境資源法庭審理查明,2018年12月期間,被告人浦某山、聞某保、劉某、左某毛為毒殺野生鳥類,多次製作毒餌,並在鄱陽湖區範圍內投放。之後,陸續有環保志願者、護鳥員、公安民警在上述保護區內發現大量野生鳥類死體。經法院審查認定,這4名被告共毒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白琵鷺13只、小天鵝1只,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鴻雁5只、翹鼻麻鴨14只、綠頭鴨4只,江西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蒼鷺1只、豆雁5只。

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指認作案現場

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指認作案現場

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被毒殺的白琵鷺

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白琵鷺嘴巴有透明粘液,是中毒的現象
法院認為,這4名被告的行為均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根據具體案情,分別判處浦某山、聞某保等4名被告有期徒刑7年至11年不等的刑罰。

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部分被毒殺的白琵鷺

江西鄱陽湖毒殺43只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4名被告獲刑

部分被毒殺的白琵鷺
鄱陽湖是中國最大的淡水湖,也是國際性重要溼地及候鳥棲息地。辦案人員介紹,這起案件的審判意義不僅是對受損的公眾環境權益的填補,更在於喚起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引導社會堅決革除捕殺和濫食野生動物的惡習。
(原題為《江西宣判一起毒殺鄱陽湖越冬候鳥案 四名被告獲刑》)

來源:新華社

編輯:馬轉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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