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外賣是否值得《刑法》保護?

根據報道,某名牌大學大學生李某(目前已經畢業,剛剛參加工作。),因偷外賣被刑事拘留。

警方瞭解到,該大學生之所以偷外賣是因為自己的外賣常常被別人偷走,因此產生了報復心理!

根據李某自己的供述,他從今年五月份開始,至今已經偷了好幾次外賣了,

但是筆者認為,儘管李某的行為值得譴責,也值得進行治安管理處罰,但是要說他構成盜竊罪,從而以刑事論處,那實在過於牽強!

理由如下:


一份外賣是否值得《刑法》保護?


《刑法》規定的盜竊罪,需要什麼構成要件?

盜竊罪一定屬於盜竊行為,但不是所有的盜竊行為都構成犯罪。

比如你在宿舍,想要喝水,但自己茶壺裡沒水了,但是室友的水壺裡有,於是你自作主張倒了一杯。毫無疑問,這也是盜竊行為,但卻不能評價為犯罪。

盜竊罪是有數額要求的。一些價值微薄的財物是不值得刑法保護的,因為刑法過於嚴厲,因此要保持謙抑性。

盜竊罪的數額要求也能各地依據經濟水平發展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是2000元。

如果達不到這個數額就不構成盜竊罪。

注意,以上所說的是盜竊罪的基本犯,不包括盜竊罪的加重犯。對於盜竊罪的加重犯沒有數額要求。


一份外賣是否值得《刑法》保護?


大學生偷的外賣達不到盜竊罪要求的數額

目前不知道該大學上生偷的外賣價值多少,但是根據一般人的判斷,一份外賣的價值似乎並不貴重,因此這並不能達到盜竊罪的數額要求。

即使是該大學生連續偷了幾個月,這也需要每一次盜竊都達到數額,因此要以犯罪論處,法律支撐似乎不足!

因此本文的觀點是對其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即可,實在沒有必要動用刑法。

大學生偷外賣如何處理? 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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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構成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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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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