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一男子出售抵押30輛租賃車 詐騙350餘萬元

龍頭新聞訊 近年來,隨著汽車租賃行業的逐漸成熟規範,使用租賃車輛生活和辦公深受市民青睞。在確保租賃車輛安全上,汽車租賃企業也下了很大功夫,但還是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盯上了。

2019年末,大慶市讓胡路區某租車行來了一位姓沈的顧客,一次性租走了4輛高級轎車,分別是豐田酷路澤、奔馳、別克。而且租期都比較長,大約都是一個月甚至兩個月左右,但是一直未歸還。沈某一直以疫情為由,小區封閉管理,所以這些車輛無法歸還。

車行老闆根據被租賃車上的GPS裝置,把其中3輛車陸續追回。但是,在2020年3月15日左右,仍未追回的奔馳車上的所有GPS全部離線,與沈某幾次溝通無果後,車行老闆到大慶市公安局龍南分局報警。經過偵查和車行老闆提供線索,發現沈某從2019年7月份開始,陸續在哈爾濱、長春等地,租車大約30輛車,至今未歸還。鑑於案情重大,龍南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案件開展詳細偵查,經過10余天的分析研判,專案組確定了涉案車輛的位置在遼寧鞍山。偵查員立即趕赴遼寧鞍山,4月9日,偵查員在起獲涉案車輛奔馳車的同時,發現沈某已經於當日返回大慶,龍南分局及時將沈某抓獲。

大慶一男子出售抵押30輛租賃車 詐騙350餘萬元

沈某落網後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交代其自2019年7月份至今以租賃車輛為名,出售抵押30輛租賃車輛,變賣所得贓款共計350餘萬元。犯罪嫌疑人沈某,1990年出生,無業,曾經營過小額貸款公司,熟悉車輛抵押貸款方面的業務。開始時,他想以租車為由抵押套現,然後進行資金的週轉和日常的消費,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出現資金鍊斷裂。後來,他就把租來的車賣掉變現。沈某在哈爾濱、大慶、長春三地作案,每個城市只選擇一個租車行。

經瞭解,沈某在租車時從不還價,租車後,製作假的車輛購買合同或抵押合同,包括車輛所有人的假身份,在出售或者抵押車輛的時候,五六十萬甚至上百萬的車,沈某以每臺15萬左右出售。

目前,該案件涉及大慶、長春的車輛已全部追回,哈爾濱車輛也被陸續追回,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購買二手車時,一定要認真檢查車輛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真實,不能貪圖便宜,如發現疑點,請及時撥打110報警。租車行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不要給別有用心人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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