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拿鞭炮炸寵物狗,狗掙脫鏈子咬了小孩,養狗人是否該賠償?

若予點兒


當然應該賠償。

公共場所不是私人空間。狗能掙脫鏈子咬人,說明狗是很危險的一種動物。把一種很危險的動物系在公共場所而且疏於看管,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行為。

各地的養狗條例都有溜狗必須牽繩和必須給狗帶嘴套的規定。牽繩是說狗必須由成年人牽在手上,而且距離是1.5米。因為在公共場所,應該預見到有人活動。有小孩怕狗,有小狗撫摸狗,還有熊孩子打狗玩。在公共場所,狗既沒有牽在手上也沒有帶嘴套,狗主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比如一輛汽車晚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沒有設置警示措施而被行駛中的非機動車撞上。機動車肯定要負主要責任。

熊孩子用鞭炮炸狗當然不對。但小孩子屬於未成年,心智尚不成熟。世界通行做法是不必承擔法律責任。而應該承擔責任的是小孩的監護人。但小孩沒有必須用繩牽著的規定。因此小孩的監護人只須承擔次要責任

狗在公共場所咬了人而不必承擔責任,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生死有多遠


咬死活該!別人家的狗拴得好好的沒有侵犯人類熊孩子幹嗎要用鞭炮去炸狗?萬一要是炸傷了人會怎樣?每一個熊孩子的身後都有一對熊家長!子不教父母過!


意識流9


如此簡單的問題,動物都懼怕鞭炮,你不炸它,它也不至於掙斷繩索來咬你,人都准許正當防衛,何況是動物的本能防衛?買點糖果看望一下就算不錯了,想訛人,沒門。


記住2009


不應該,是狗主人應該找熊孩子家長賠狗狗的精神損失費


威廉嘛


該賠償,小孩也有責任,狗主不應該把狗拴在公共場合,自己不看管,別說咬人了,就是有人不小心走近嚇到人都不好,不是所有人都不怕狗的


熙喜喜喜嘻嘻


我認為不該賠錢。孩子的家長沒有盡到看管的義務。如果孩子爬樹掉了下來,樹的所有人還要承擔醫療費不成?


越減越肥的小老鼠


不應該,狗主人已經做了足夠的防範措施,熊孩子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海右成子


這個案例很清楚,狗主最少4成責任,理由有兩點。1.公共場合不是你想栓哪就栓哪的。2.狗離開了視線之外。


愛一個人就愛一生520


熊孩子就這樣一直熊下去?


房車去遠行


狗主人做的防護不到位,狗掙脫鎖鏈就是你保護不當的最直接的證據,無論孩子如何挑逗,你在公共場合還是有權利這麼做的,養狗你是沒有這麼沒有權利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