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者償命,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受害的孩子,不是殺人者!

2020年4月14日,安徽10歲女孩子失蹤,最後發現,竟然是被14歲的堂哥給殺了,先奸後殺!

本是血脈相連,沒想到卻最為狠毒。

這幾年,青少年犯罪者比比皆是,很多最後都不了了之。去年一個12歲男孩子殺了自己的媽媽,最後因為年齡不夠判刑早早就放出來了。

我在想,我們的青少年保護法難道是保護這些犯罪的孩子的嗎?

個人認為,殺人者必須償命,至少得讓他付出慘痛的代價,這樣毫髮無損的處理實際就是在縱容這些犯罪者,他們不但不會悔改,甚至會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


殺人者償命,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受害的孩子,不是殺人者!


個人建議:

第一:性質惡劣的,必須償命

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天生就是禽獸沒有人性,根本也不值得同情。

自古以來,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我們不能讓犯罪者逍遙法外,不然就對不起那些死去的人。

第二:確實年齡小的,可以進少年管教所,至少十年。

有些孩子非常小,可能還沒十歲,這樣的孩子雖然不至於判死刑,但也不能逍遙法外,不受一點懲罰。至少鬆動勞教所吧,管他個十年以上,讓他也常常犯罪的滋味。

第三:應該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年齡應該降至8歲左右。

目前的孩子見多識廣,心智成熟得早。再加上經常玩一些暴力遊戲,和看一些不健康的網站,他們早已不像以前的孩子那麼懵懂幼稚了。所以必須把犯罪年齡降低再降低。

14歲的孩子,已經懂事了,殺人明知犯罪卻還要去做,這些人該原諒嗎?

應該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年齡應該降至8歲左右或者更低。

殺人者償命,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受害的孩子,不是殺人者!


我們的任何法律保護的都應該是受害的人,而不是施暴的人。

如果殺人者可以逍遙法外不及手任何制裁,那麼受害人的權益又怎麼得到保護?

這些年未成年人犯罪的太多了,該引起大家的重視了。第一重視對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第二應加大對犯罪者的嚴懲。只有如此,才可能減少此類事件的頻繁發生。

關愛青少年,每個人都有責任;但是嚴懲犯罪者,更是一個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

希望這個14歲的殺人惡魔可以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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