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營養專家共同呼籲全環節全鏈條保護野生動物

“近日,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曝光的一系列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典型案例中,果子狸、斑鳩、野豬等野生動物赫然在列。一方面,非法售賣果子狸等野生動物屢禁不止;另一方面,竹鼠等動物養殖作為一個規模巨大的產業,涉及5000多億元產值以及1000多萬人,疫情期間被全面禁售。為打破這種尷尬現狀和化解矛盾,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訂迫在眉睫。如何科學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成為食品、營養、農業、公共衛生及法律多個領域專家及產業界關注焦點。近日,記者連線採訪了多位食品、營養及公共衛生專家,傾聽他們對修法的具體看法與見解。”

全環節保護野生動物應是修法重要部分

“一部法律是綜合學科的結晶。野生動物保護法在修訂時也要考慮公共衛生、行業、生態及市場等多個領域。”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厲曙光教授表示。

厲曙光認為,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從立法角度來看,廣度和深度不夠,主要是為了保護野生動物而制訂。在該法第一章總則中僅僅將立法的目的限定為“為了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這對於現在的情況並不適宜。在立法目的中,還應加上“為了保障人類的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要認識到,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訂與公共衛生之間關係的密切性。

此外,厲曙光談到,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第二十七條“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表明當時制訂該法僅侷限為保護一類二類野生動物。建議在修法時,將野生動物的保護範圍延伸擴大。調查發現,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與武漢海鮮市場銷售的野生動物關係密切,如竹鼠、果子狸、蝙蝠、旱獺等。野生動物在被捕殺、運輸、銷售、屠宰和加工等過程中,所有與野生動物接觸過的人都有可能被感染其攜帶的病毒,然後將這種病毒傳給他人。所以,為了保護自己、家人和他人,對野生動物要做到“不碰、不買、不吃”。

“保護野生動物和保護人類要有所界定。”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範志紅提醒。一方面,堅持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規定的野生動物不要受人的行為影響,即不能吃、不能捕的理念;另一方面,要完善鏈條,規劃好全鏈條。以往,捕獵者和購買野生動物的人是違法的,但烹調者和食用野生動物者是否違法卻沒有明確規定。建議把法律懲罰從捕獵者延伸到出售者、食客和烹飪者身上。“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範志紅認為,從保護野生動物的角度來看,全環節保護,特別是對食用野生動物者的懲戒,是修法中最重要的內容;從保護人類免受野生動物傳播病害的影響角度來看,就要明確哪些野生動物可以養殖,哪些不可以養;哪些養殖的動物不是野生動物,哪些養殖的是野生動物?如養殖的鴿子,飛出去是否會接觸野鳥,是否會傳播疾病?對於上述情況的界定,應深入調查,用研究數據、科學證據來支撐,讓法律更具科學性。

範志紅指出,食用野生動物的風險之一是未經過檢疫的動物可能帶有致病微生物,但一些被人工馴化後養殖的動物也同樣可能面臨這一問題,如目前正在養殖的野豬、野雞、野鴨等,在養殖過程中是否有安全規範,出售前是否經過檢疫,也未見明確規定。”她建議,今後,對於許可養殖的動物,要在檢驗、檢疫等方面加強監管、規範管理,以保障食用安全。

科學評估養殖產業不要盲目“一刀切”

竹鼠是規模龐大的養殖動物產業中的典型代表之一。2018年,一個名為《吃竹鼠的一百種理由》的視頻剪輯合集在網上走紅,帶火了從事竹鼠產業的華農兄弟和竹鼠產業。如今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竹鼠等動物交易在疫情期間被全面禁止。何去何從,成為這些人工養殖動物產業迫切關注的。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營養與食品衛生學系主任馬冠生指出,在修法時要考慮到如何與地方產業平衡發展,而不是盲目地“一刀切”。

對上述觀點,範志紅表示贊同。她談到,對於那些已納入養殖且具有穩定產業鏈的動物,不建議“一刀切”地消滅掉,而應給出一個具體的操作規範,如管理、檢疫、上市標準等。“可操作性越強、越細,規範就越具有可行性。”同時,對於“水生動物都可以吃”的說法,範志紅並不贊同。她認為,在水生動物中有的也有一定的食用安全風險,也有的需要保護,如一些龜類、娃娃魚等。

“一個沒有細節規範配套,沒有細節規範的法律操作性不強且效力有限。”範志紅說,在細則中也有一些細節需要規定。例如,如要烹調一些許可養殖的動物,廚師應遵循怎樣的操作,也需要一些規範。她介紹,還要廣泛進行宣傳教育,告訴大傢什麼樣的動物能吃、能買。提升消費者的認知,這也是法律落地實施的基礎。

範志紅告訴記者,野生動物的保護話題已說了很多年,以往關注的是如何保護野生動物,而從產業發展方面考慮得較少。首先要明確野生動物的定義,即什麼動物才是野生動物。她表示,疫情期間出臺了“不許出售和食用野生動物”規定,但由於對於野生動物的界定範圍不是很明確,由此造成了許多困惑。一方面是生產領域,一些養殖動物產業,突然就不讓養、不讓吃,打擊了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一些養殖產業也是當地的脫貧產業,也由此受到影響。定規要細化,明確哪些動物是有風險的,哪些是沒有風險的;哪些動物是檢疫過的,哪些是沒有檢疫過的。此外,哪些動物是否會傳播病毒,還要繼續加強研究,以獲得更多科學依據。

在厲曙光看來,如何實現野生動物保護與養殖動物產業之間的平衡發展,這一問題比較複雜。重要的是不能盲目發展養殖業,產業發展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的科學引導。同時也要加強對養殖者的教育。需要強調的是,要對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以確定其是否具有危害人類健康的安全風險。

此外,厲曙光提醒,對於留傳下來的不科學的傳統文化也要加以甄別。例如,民間有“生吃蛇膽可明目、消炎”的說法,但殊不知在生蛇膽中的絛蟲卵,被人食用後易引發腦病,危害健康。另外,中古代中醫中所用的“夜明沙”,其實就是蝙蝠的糞便,也須慎用。

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須治本

如何真正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譬如如何懲治亂捕濫食野生動物行為、杜絕餐飲業食用非法野生動物?對此,專家們有著深入的思考。黑龍江東方學院食品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原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常務副局長張守文教授建議,要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為契機,借鑑抗擊疫情的成功經驗,實施群防群控、社會共治,部門聯動、切斷源頭、淨化市場,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

首先,要從治本上下功夫,切斷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源頭,使市場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這一點是最關鍵的,需要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堅決把控源頭關口。如果源頭把不住,市場監管工作就會很被動。”張守文說。

如何治本?張守文分析,一是對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證,以食用為目的從事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的,應該堅決撤回並註銷所核發的人工繁育許可證件或文書,並一律停止為食用目的出售、運輸野生動物等活動;二是對以食用為目的從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的機構,已取得以食用為目的的經營利用許可證件和文書,應該堅決予以撤回並註銷或申明作廢,停止一切以食用為目的的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活動;三是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為目的獵捕、經營野生動物等活動的申請,嚴格規範對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活動的審批行為;四是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為目的獵捕、出售、購買、進口野生動物等活動的行政許可申請。

其次,市場監管部門要堅決取締非法野生動物市場,開展野生動物市場監管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交易,要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一定要做到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讓違法分子不敢、不能、不想、不做非法交易。

第三,公安機關應該對大案要案一追到底,堅決摧毀犯罪團伙,從嚴加重懲處,形成強大的震懾聲勢,堅決遏制亂捕濫獵、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勢頭。

第四,部門聯動,形成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的強大合力。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統一組織市場監管部門、林業、森林公安、城管、農業農村、海關、網絡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協作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形成監管執法合力,突出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等經營場所的聯合監督檢查,共同對捕獵、出售、購買、食用、運輸等各個環節加強監管,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法違規行為。

第五,實行群防群控,社會共治。要積極推廣群眾有獎舉報機制,鼓勵人人參與監督,廣泛收集違法犯罪線索。要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熱線電話及平臺的作用,及時處理涉及野生動物交易活動的投訴舉報。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監督作用,及時公開揭露曝光違法案例。

第六,實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要從治本之策和長效機制上下功夫,對違法從事野生動物交易活動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大幅度降低信用等級,並利用食安監管部門、金融、自然資源、海關、稅務、政府採購、鐵路、民航、交通等部門共享共用的失信信息聯合懲戒機制,違法企業除了受到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懲處以外,還要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等方面受到信用懲處。真正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進一步提高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違法成本。

如何從根本上取締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張守文指出,一是對各類電商平臺和微信公眾號要加大專項監測和定向監測力度,做到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逐一排查是否存在發佈野生動物交易有關信息等違法行為,嚴禁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對涉及野生動物交易的廣告隨時發現,隨時打擊,露頭就打,不留隱患;二是對各地的農貿市場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非法交易行為簡化執法程序,頂格處罰,從重從快從嚴打擊,對違法分子形成高壓震懾力;三是嚴格監督餐飲服務企業不得采購、加工、使用野生動物肉類及其製品,不得提供所謂的“野味”,違者從重處罰,吊銷食品經營許可;四是推廣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農貿市場和大中型超市實施“駐場值守”的經驗,把監管力量下沉到一線;五是及時公開曝光違規交易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經營行為。

如何真正做到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馬冠生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嚴格執法;二是要定期檢查,形成舉報制度;三是消費者要提高遵紀守法的意識。同時,要倡導飲食文明,自覺抵制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

專家們共同呼籲,加大執法力度重罰違法者。厲曙光認為,在監管方面,要落實“四個最嚴”,重在強調過程監管。在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時,要重在強調“源頭嚴防”。嚴禁對野生動物捕殺、買賣、消費。同時,要堅決取締野生動物市場。同時,在加強過程監管方面,對非法加工野生動物者、銷售者、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的消費者(除不知情外),要有相應的懲罰,由此來倒逼市場淨化。

厲曙光指出,從公共衛生和人類健康的角度來看,對於違法者要大大加強處罰力度,對其不僅僅是罰款、吊銷營業執照,還要依據情節輕重進行刑事處罰。馬冠生建議,應在修法時明確違法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做到執法必嚴,讓違法者受到懲罰。

要與生物安全法有效銜接多領域參與

正在全球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讓全球再次意識到生物安全形勢的嚴峻性。為維護國家生物安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委員長會議日前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生物安全法草案等,這也意味著生物安全法草案將提請二審。如何在修法中使野生動物保護法、生物安全法協調統一?對此,厲曙光表示,生物安全法屬於上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屬於下位法。要做到兩法的銜接,就要以防控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防禦生物武器威脅為原則。需要明確的是,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制訂,不僅僅是為了保護野生動物,也是為了兼顧保護人類的健康和安全這一目標而展開。

馬冠生認為,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制訂與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密切相關。他再次呼籲,要倡導飲食文明,尊崇自然,保護環境,以協調發展。範志紅介紹,人類的疾病與動物的疾病和病原菌是無法完全分開的,人類醫學和動物醫學也是密不可分,相互關聯的。她建議,要提升和加強公眾的科學認知。管理好野生動物,還需要大力強化動物醫學研究。

記者王薇

原標題:“禁野”修法不要盲目“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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