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不得佔用假期組織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記者會今日上午召開,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介紹常委會立法工作情況。

有記者問: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規定,學校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社會公眾對這一規定有一些不同看法。請問,未保法修訂草案是否將對這一規定作出修改?

臧鐵偉表示,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之所以作出這一規定,主要是根據常委會初次審議意見以及各方面意見,進一步減輕未成年學生(尤其是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低齡未成年學生)的學習負擔。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教育應當遵循與之相適應的規律和方式方法,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既不能遲滯不前,更不應拔苗助長。

臧鐵偉稱,經認真研究,對二次審議稿的規定作了適當調整,進一步明確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對於不同階段的未成年學生,保護的側重點各有不同,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同時適當兼顧現實需要。


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不得佔用假期組織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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